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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 | 说真话:The Problematization of Parrhesia


“我不关注真理[1]问题,而是关注说真话[2]的人,或者说作为行动的真话叙说:……谁能够说真话,是关于什么的真话,有什么样的后果,与权力有什么样的关系……带着对说真话的重要性的追问,知道谁能说真话以及为什么我们应该说真话,我就有了可以称做西方“批评”传统的根基。” 

——米歇尔•福柯

 


编者前言


以下文本是整理自米歇尔•福柯1983年秋季学期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六次用英语做的讲座的磁带录音,这些讲座是福柯的研讨课“演说与真”,它是针对希腊观念Parrhesia,即“说真话的直率”。由于福柯没有写作、修改或者编辑这个文本的任何部分,所以这个文本就缺少福柯的认可且并不能反应他自己的讲座备课。放在这里的只是一个听课者的记录。尽管眼前这个本子主要是讲座的一个逐字转写,但是为了做出一个可读性强的系列笔记,如果可能,更那些重复的句子和短语都被删去,回答的问题都被融进讲座里面,希腊原文用唾手可得的英译本替代,很多句子也都修改过了。此外还分了可以按图索骥的章节,全文加上脚注,最后还有脚注材料里面提到的书目索引也一并加上。编者衷心感谢约翰 卡尔瓦洛,是他通知我赶上了福柯讲座;对布伽勒 布里斯也表示诚挚的谢意,是他为我寻找福柯所讨论的古典希腊文本涉及的多种材料提供了线索;另外,多谢雅克琳 泰勒,她落实了很多福柯的参考书。

约瑟夫•皮尔森 

 西北大学哲学系 


01


Parrhesia这词[3]

“Parrhesia”一词的含义[4]    Parrhesia这词在希腊文学里首次出现在欧里庇得斯(c.484-407 B.C)的戏里,并从西元前五世纪末开始横扫古希腊的书写世界,甚至在西元后四世纪末以及整个五世纪还多次出现在教父们,比方说克里索斯托(Chrysostome,A.D.345-407),的文献中。这个词有三种形式:名词形式parrhessia;动词形式parrhesiazomai(或者parrhesiazesthai更好点儿);另有一个词叫parrhesiastes,不太常用也没出现在古典文献中,仅仅出现在希腊化——罗马时期,比方说,在普鲁塔克和吕西安的作品里。在吕西安的一个对话《死者复活,或渔夫》[5]里,一个人物就叫帕莱西亚得斯(Parrhesiades)。Parrhesia一般翻成英语为“自由言说(free speech)”(法语是franc-parler,德语是Freimüthigkeit)。Parrhesiazomai或parrhesiazesthai,即去用parrhesia,而parrhesiastes是指用parrhesia的人,即说真话的那个人。在今天研讨课的第一部分,我会给出parrhesia一词的含义及其在希腊罗马世界里的演化。

02


坦率

首先,parrhesia的一般意义是什么呢?究其词源,parrhesiazesthai由pan(每个)[6]和rhema(被说的)构成,意思是“每个都说出来”。Parrhesiastes,即说parrhesia者,就是把心里的想法全说出来的人:他不隐藏任何事情,通过谈话把心扉向他人完全敞开。这样,"parrhesia"就涉及到一种介于说话人和说话内容之间的关系。因为在parrhesia里,说话人让这一点清楚得一目了然:他所说的,是他自己的观点。而且他这样做避免了任何修辞形式对他所想的事的遮盖。相反,敢言者尽其所能,使用他最直接的词汇和表达形式。尽管修辞赋予他一些技巧让他的思想影响他的听众,但他不去考虑修辞家对他所说的东西的观点,在parrhesia里, 敢言者只是通过可能的最直接的方式去展现他实际上所相信的。

 

如果要去分别说话的主题,即要阐明的主旨,和被被阐明的语法上的主语,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也存在者一个阐释的主体,它涉及被坚持着的他相信的东西,或者说说话人的观点。在parrhesia里,说话者强调着这样一个事实:他既是需要阐明的主题,也是阐释的主体——他自己就是他所指出的观点的主体。这样,这种特殊的以直言阐明的“说话行动”(speech activity)就承担了这个形式:"我就是那个人,思考这个和那个的。"  

 

我宁可用“说话行动”这个词,而不是约翰•思尔雷(John Searle)的“说话行为(speech act),或者奥斯丁的"展示性表达",是为了把敢言的表达及其所承担的东西从那些个通常的、表达着他或她所说的东西里分别出来。因为,就像我们即将看到的那样,这承担着的内容卷进了parrhesia,它联系着说者与其听众的社会境遇的相异,以及敢言者的说话对他自己是危险的事实,这样他就卷进了一种冒险,且不仅如此。

03


真实

我们必须反别两种类型的parrhesia。首先,是一个和“唠叨”差不多的带轻蔑含义的 词,指的是不假选择的什么都说。这种轻蔑含义在柏拉图那儿提到过,比方说,他把民主宪政描述为每个人都有权对着他的同伴公民什么都说,甚至包括那些最愚蠢的和为害城邦的话。这种轻蔑含义更经常出现在基督教文献里,这“坏”parrhesia在里面是作为规矩的沉默和作为沉思上帝的必要条件的对立面。一个口头行动把心思念头的每一活动都反映出来,这样的贬义parrhesia 明显就是沉思上帝的障碍。  


但在古典文献里,parrhesia多数时候都是褒义多于贬义。"直言不讳" (parrhesiazesthai)意味着"说出真实"。那么到底只是敢言者说他所想的是真的,还是说他说的实际上就是真的?我觉得,敢言者说他所想的是真的,是因为他知道那是真的,他知道那是真的是因为那实际上就是真的。敢言者不只是诚恳并说那是他的观点,他的观点就是真实。他说他所知道的是真的。因此parrhesia 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在相信和真实之间总是存在一个精确的一致。把希腊的parrhesia 和现代(笛卡尔哲学)的直证概念( conception of evidence)对比一下会很有趣。因为从笛卡尔开始,相信和真实之间的一致就成了要通过某种(精神的)直证性经验来把握的了(evidential experience)。而对于希腊人来说,这种一致并不发生在一种(精神的)直证性经验里,而是发生在一种口头行动里,即, parrhesia。这表明在希腊意义上的parrhesia可以不必发生在现代认识论的框架里面。


我应该提醒,我从未发现古希腊文化的任何文本里有敢言者似乎怀疑自己掌握着真理的事儿。实际上笛卡尔的问题和敢言的态度是不同的。因为笛卡尔在获得明确无疑的证据之前,对其所信的是否实际上是真实的是不确定的。而在希腊的parrhesia概念里面,关于真理的获取是不成为问题的,因为拥有某种道德资格就可以保证这种真实持有权:如果某人具有了某种道德资格,那就是他进入真实的证据。这种 "敢言的游戏"预设着敢言者是必须要有道德资格的,他首先知道真实,而后把真实带给他人。


如果有什么可以成为敢言者真诚的“证据”,那就是他的勇气。实际上,要是一个人说些异于主流信念的冒险话,这就强烈地表示着他是一个敢言者。我们要判断谁是敢言者,就要提出两个问题:首先,我们怎样才能知道某个特定的个体是个说真话者;然后,怎样才能确定这个所谓的敢言者所信的事实上就是真实。在希腊罗马社会里确认敢言者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像我们即将看得到的,它被普鲁塔克、盖伦以及其他人明确提出并且讨论过。而对于後一个怀疑论者的问题,我相信它是个现代玩意,希腊人是陌生的。

04


危险

一个人被说成用了parrhesia并值得被当成敢言者,只是因为说真话对他或她是冒险或危险的。比方说,才古希腊的视角看,一个语法老师可以向孩子们说出他教的那些真实的东西,而且他所教的确实是真实无疑的,但是,即使在这里相信和真实一致,他也不是一个敢言者。但是当一个哲学家向一个统治者,一个暴君表达他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由于暴虐是与正义相违,所以他的暴虐是烦人和不快的,这样,这个哲学家说着真实,并相信他所说的是真实,而且不仅如此,他还冒了风险,因为暴君也许会生气,会惩罚他,会流放他,甚至杀了他。这正是柏拉图面对叙拉古的狄奥尼索斯( Dionysius in Syracuse)时候的处境。在柏拉图的第十七封信和普鲁塔克的《狄翁传》(The Life of Dion by Plutarch)里涉及到这段有趣的故事。希望我们随后可以研读这些文本。 


所以你看,敢言者是个冒风险的人。当然,并不一定总是要冒生命危险。比方说,如果你看到一个朋友做错了,你冒着把他热惹恼的危险去指出来,你就做得和敢言者一样。这种情况下,你不必冒生命危险,但你的提醒会伤害他,你们的友谊也会跟着遭殃。如果在一个政治争论中,一个演说的人由于自己的观点和大多数的观点相抵触,或者他的观点会导致政治丑闻而冒了失去声名的危险,那么,他就是用了parrhesia。因此,parrhesia和面对危险的勇气有关:即使有危险它也要求着说出真实的勇气。而在极端的形式里,说真话占据着生命的“游戏”即死亡的位置。  


敢言者必须为说真话豁出去,因而王者或者暴君一般说来不可能使用parrhesia ,因为他却什么都不用豁上。当你接受了这把你的生命曝光的直言不讳游戏,你和你自己就带上了一种特殊的关系:你冒死说真话而不是苟且偷生任真话无人去说。当然,死亡的威胁来自他者, 从而就要求一种与他者的关系。但是,敢言者当先选择的是对他自己的关系:让自己成为说真话的人,而不是变成一个自欺其人的行尸走肉。  

05


批判

假设在一次审判中,虽然你也可以不使用parrhesia也可以保持诚实,但是你还是说些对你不利的东西,因为你相信你所说的是真话,而这些话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因为在parrhesia里,危险总是来自一个事实,那就是说实话能够伤及或者激怒对话者。这样,parrhesia总是说实话者与其对话者之间的“游戏”。  Parrhesia包含着这样一层意思,比如, 它可以成为这样的忠告:对方应该按照某种方式改善行为方式,或者他所想的或所做的是错的,等等。或者,有时候parrhesia也可以是说者面对自己行为而做的一次自我坦白,同样,这种坦白也可以是面向某个在他头上舞弄权势、有能力因其所作所为而责难或惩罚他的人的。 


所以你看,parrhesia的功能不是向别人阐明真理,而是具有批判的功能:对对方或者对说者自己进行批判。“这就是你的所说所为,但你不该这么说这么做。” “这是你的做法,但你该那么做。”“这是我所做的,但这样做是不对的。”无论对人对己,Parrhesia 都是一种批判的形式,它总是把说话者或坦白者置于一种劣于对方的地位。敢言者总是比和他的说话对象更加无力。Parrhesia来自他所在的“低处”,被用来指向“高处”。这就是为什么古希腊人不把老师或者父亲批评孩子说成是parrhesia。但当一个哲学家批判一个暴君,一个公民批判主流,一个学生批判老师,他们大概就是在用parrhesia了。 


不过这并不是说任何人都能用parrhesia。因为尽管在欧里庇德斯的一个文本里提到过甚至一个奴仆也用了parrhesia,但大多数情况下parrhesia之用要求敢言者知道他自己的出身和地位,一般说来,他必须首先是一个男性公民,才能作为敢言者说真话。的确,对parrhesia的行使缺乏的人有类奴隶,因为这意味着他不能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也就不能参与这“敢言的游戏”。在“民主制敢言(democratic parrhesia)”即一个人对大众(ekklesia)说话时,他必须是一个公民。事实上,这个人必须是最杰出的公民之一,要拥有出众的人格,道德和社会修养,这些是他获得发言特权的前提。


然而,在揭示威胁着主流的真话的时候,敢言者要自由说话是要豁上他的特权的。因为有一种裁判的情况在雅典很著名:仅仅因为公民主流反对领导者的建言,甚至仅仅因为群众觉得某个领导者的势力强大到限制了他们的自由,这些领导者就可以被流放。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群众是反对真实的,他们是从真实那儿被 “保护”起来的。这就是“民主制敢言”的制度背景,它必须和顾问向君主建言的“君主制敢言(monarchic parrhesia)”分别开来。  

06


责任

parrhesia 的最后一个特点是:在敢言里说出真实被当作责任. 说话的人对着那些不能接受他的真话的人把真实说出来,他也许就会因此而被流放,或者受到某种其他惩罚,而他当然也可以保持沉默。没人逼着他说。但是他感到说出真实是他的责任。相反,如果一个人被迫使说出真实,比方说刑讯逼供,那他的话就不算敢言的表达。罪犯被法官逼着坦白罪行不叫敢言。但是,如果他从一种道德义务的意义上出发,自愿向某人坦白了他的罪行,那他就是在敢言了。批评一个朋友或者君主是敢言的行为。帮助朋友让他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是对朋友的责任,同样,帮助国王自发变成一个更好的统治者,是对一个城市的责任。因此,Parrhesia 与自由和责任有关。 


综上所述,parrhesia是这样一种口头行动:说话人通过坦率而拥有一种和真实的特殊关系;通过危险而拥有与自己生活的某种关系;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而拥有与自己或他人的某种类型的关系;通过自由和责任拥有一种和道德律的特殊关系。更精确地说, parrhesia 是一种说话人在其中表达他与真实之间的个人关系的口头行动,他为此豁出生命是因为他意识到为了改进或帮助他人(自己也是一样)去说真话是种责任。在parrhesia中,说话人行使自由并选择坦率,而不是规劝;他选择真实,而不是谎言或沉默;选择冒死而不是安全;批判而不是谄媚;道德责任而不是个人利益和道德漠视。


那么这就是"parrhesia"一词在大多数从西元前5世纪到西元后5世纪的希腊文本里很普通的正面含义。  


"parrhesia" 一词的演化 现在,我在这个讨论课上希望做的不是研究和分析parrhesia的维度和特征,而是要展示并强调从西元前5世纪到基督教时代来临这段古代文化里, 敢言游戏演化的一些方面。我们的分析可以从三点上观察。  


07


修辞

首先要关注的是和修辞的关系,这关系甚至在欧里庇德斯那里都很成问题。在苏格拉底——柏拉图的传统里,parrhesia和修辞非常对立,这在出现了Parrhesia一词的Gorgias里非常明显。其连续的长篇演讲是一个修辞色彩浓重、辩机丛生的精巧设计,但是问答式的对话却典型地是为parrhesia而设,这就是说,对话是一个做敢言游戏的主要技术。 


parrhesia和修辞的对立也贯穿了斐多篇(Phaedrus)。众所周知,其中的主要话题不是关于说与写的本质对立的,而是关于说真实的逻各斯(logos)和无力这样说真实的逻各斯的差异的。这种在西元前4世纪贯穿了柏拉图作品的势不两立还会在哲学传统里持续很多个世纪。例如在Seneca里,私人间的对话被当成坦率谈话和说出真实的最佳载体,在其中他可以根本不需要修辞机巧和装饰辞藻。而且,甚至到了2世纪的时候,修辞和哲学之间的这种敌对依然非常明确与重要。


然而,在帝国肇始时期的修辞学家的作品里,依然可以看到parrhesia 在修辞的地盘上和它结合的迹象。比如,昆提良(Quintillian)在其《修辞教育》( Institutio Oratoria)第九卷第二章里就提到,一些修辞形式特别适合加强听众的感情,他称之为 "惊叹(exclamatio)"。与这些惊叹相关的是一种自然的惊叹,他解释说,它不是"被刺激或者人为设计出来的" ,而是"自由言说(libera oratione)" ,它被柯尼斐希乌斯( Cornificius)称为 "无羁(licentia)" 被希腊人称为"parrhesia"。Parrhesia就是修辞形式里的这样一种 "形式",有着这样的特征:没有任何形式,因为它是完全自然的。parrhesia 是修辞形式里的零度,加强着听众的感情。  

08


政治

其次是与政治领域的关系。由于parrhesia出现在欧里庇德斯的戏剧和西元前4世纪的文本里,因而它是雅典民主的本质特征。当然,我们还必须去考查 parrhesia在雅典宪章里的角色。但是我们可以很概括地说parrhesia是民主的方针,同时也是好公民特有的伦理和个人态度。雅典民主在宪章(politeia)上被定义得十分明确:人民享有demokratia(民主)、isegoria (平等的发言权), isonomia (所有公民平等参与权力的行使)和parrhesia. Parrhesia对于公共发言是必不可少的,它发生在作为个人的公民之间,和作为群众一员的公民之间。而且,市场(agora)是parrhesia露面的的地方。 


随着希腊化时期希腊君主制的兴起,这种政治意义发生了变化。Parrhesia这时成为君主和他的顾问或内臣之间的关系中心。在君主制政体的宪章里,使用parrhesia以帮助国王决策并防止他滥用权力是顾问们的职责。Parrhesia 对于国王和他治下的人民都是必须和有用的。君主自己不是敢言者,但是好君主的试金石是他能否做得了敢言的游戏。于是,一个好王者接受敢言者告诉他的一切,甚至是那些让他因自己的决定受到批判而感到不快的。一个君主如果漠视他的忠实顾问或者对他们因言问罪,那他就在表明自己是个暴君。大部分希腊作者描写君主都会记载他对待敢言者的态度,就好像这类行为是他能否听取敢言的索引一般。


在君主敢言游戏里还存在着第三方——沉默的大多数。人民总体上不出现在国王和其顾问的相遇往还里,但顾问们在向国君建言时,要涉及到他们,而且要站在他们的利益上说话。  


在君主统治的背景下, parrhesia 出现的地方不复是市场,而是王榭堂前。  

09


哲学

最后,parrhesia的演化要追溯到和哲学——被当作生活的艺术(techne tou biou)领域的关系里。


在柏拉图的作品里,苏格拉底就是一个敢言者的角色。虽然"parrhesia" 这词在柏拉图里出现了几次,但他从没用过"parrhesiastes"[7],这词只是在后来才进入希腊语的词汇表。但苏格拉底仍然是个典型的敢言者,就像Apology里说的那样,他不懈地到大街上去会那些雅典人,向他们指出真实,几乎是逼着他们关心智慧,真实,和他们灵魂的完善。在Alcibiades Majoras 里,苏格拉底在对话里假设一敢言者的角色。其中说,尽管Alcibiades 的朋友们和恋人们都奉承他以博得他的欢心,但苏格拉底却冒险去触怒他,从而把他引向这样一个理念:在Alcibiades能够完成他被确定成就——成为雅典人里的魁首以统治他们,比波斯人的王更强大——之前,也就是说在能管好雅典人之前,他必须先学会管好自己。这样,哲学 parrhesia关联着的主体就是管好自己(epimeleia heautou)。 


在伊壁鸠鲁(Epicurus)时代, parrhesia与管好自己的亲和力发展成了 parrhesia自身首先被当成是“灵魂教育”的灵性指引技术。例如,斐洛德摩(Philodemus,110-35 BC,他和卢克莱修(Lucretius ,99-55 BC)一起,是西元前1世纪最重要的伊壁鸠鲁派作者), 写过一本关于parrhesia的书,其中涉及到对伊壁鸠鲁团体里互教互助有用的技术实践。我们应该考查一下一些敢言技巧的发展,比方说在埃皮克提图(Epictetus,)、塞涅卡(Seneca)和其他人的斯多亚派(stoic)哲学里的发展。 


注释

[1] 、[2] 译注:Truth,在作为一个哲学术语的翻译时,通常译为真理。汉语这真理一词的翻译,着实把真理给“妖魔化”了,从语感上它的重点在“理”不在真,而那些关注真理问题的人们所关注的也正是“理”,和真实的含义分离开来。福柯在这里所关注的是“真”本身,“真实”、“真话”的真,所以,译文在翻和“真理问题”的时候,译为“真理”,而在面对针对真自身的情况下,舍“理”而取“真”或“真实”,故对说出真这种状态的人,译为最简单的话里的“说真话的人”。余者依此。当然,这种“真理”的抽象脱凡的神圣意味并不是汉译硬加上的,而是从笛卡尔的认识论开始就赋予了。但在希腊人那里,这种抽象脱凡化倾向很难找到痕迹。然而,在大众话语里,真和真实的实际含义由于缺乏关注而流于肤表,暗昧不明,因此,在福柯的作品里如此翻译,通过福柯的反复阐释强调,从另一个角度亦有展露此二汉语词原本之用。  

[2] 第一讲,1983年10月10日。  

[3] 参考:H.Liddell & R.Scott, “” in Dictionnairre de Spiritualité, Vol.12, col. 260-261; Heinrich Schlier, “,” 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ment, Vol.5, 871-886.   

[4] 吕西安,《死者复活,或渔夫》,《吕西安作品集》Trans.A.M.Harmon in The work of Lusian, Vol.3,1-81.   

[5] 每?全? 

[7] 译注:敢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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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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