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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律师视角看《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

冯超 张帅 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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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此次执法重点行动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公告》表示,此次执法重点行动中的重点领域: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重点商品为日用品、百货用品、酒类商品等。重点行为:聚焦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擅自与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冯超律师观点


本次《公告》指出此次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此次重点执法行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贯彻实施2017年11月4日通过的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国内知名企业商号、国外知名企业品牌、驰名商标、以及知名产品包装装潢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长期以来,市场混淆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直是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领域的最重要问题之一,也是侵权最为突出的领域。此次《公告》将这两种违法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将为权利人通过行政渠道维护权利提供重要机遇。也是新成立的市场监督总局挂牌后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启动的首次集中行动。


二、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公告》表示,此次执法重点行动中的重点领域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执法重点针对的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等,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冯超律师观点


在医药、教育、公用事业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巨,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此次公告明确指出,要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同时也加强市场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进一步维护医药、教育等领域的公平市场竞争秩序。


三、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


《公告》表示,此次执法重点行动也包括重点领域: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行为: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


冯超律师观点


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工商局已经对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语、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开始重点整治工作。刷单问题以及其他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成为竞争法律领域的新热点。此次《公告》明确表示重点执法领域之一为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显示了新成立的市场监督总局对于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问题的重视。 


四、加强社会共治,建设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


《公告》表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要增强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在经营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的行为。相信公告的发布会对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市场环境提供宝贵的机会。


冯超


天达共和合伙人


Charles_feng@east-concord.com


+8610 6510 7029

冯超律师是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基地咨询专家、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处理过的案件包括知识产权相关的争议性和非争议性案件。冯律师同时精通英文和日文,过去十余年中其代理了大量企业在中国法院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包括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和专利的确权及侵权诉讼案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及反垄断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是具有突破性的里程碑式案件。在知识产权交易领域,其提供的服务包括起草、谈判及执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协议等。冯律师对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较深入研究, 其代理的客户多为跨国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

张帅


天达共和律师 



张帅律师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及诉讼工作,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其中代理的(2015)京知行初字第1165号原告福建千川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李强、白庆伟商标撤销纠纷案被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列为2016年度八大类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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