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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研究】李洪财|从走马楼西汉简歧异干支谈汉初历法混用问题

李洪财 社会科学战线 2022-04-10

李洪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平台副教授,研究方向:出土文献与古文字。

文献载汉初继承秦之颛顼历,但有学者发现汉代的很多历法材料与颛顼历并不全合。随着越来越多的新材料出土,丰富的月朔干支材料既让历表复原越来越接近“真实”,也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复杂性。1974年临沂银雀山2号汉墓出土竹简《七年视日》(前134,武帝元光元年),后一般称为元光历谱。此历谱百分之五十四的朔日干支与颛顼历相合,百分之七十七的朔日干支与殷历相合。也就是说,出土的汉初元光历谱说明汉初使用的历法既不是颛顼历也不是殷历。很多学者都试图利用这份新材料来复原秦至汉初历表,但各家最后得出的结果都有一些差异。影响较大的当属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本文简作《历表》)。《历表》除了考订古六历的朔干支,还结合文献与新出材料制定了汉历。不过,随着出土材料不断更新,出现了很多与此汉历分歧的干支材料(本文称作“歧异干支”)。2001年周家台秦简历谱公布后,掀起了新一波秦汉历法讨论,但结果一如从前,仍然没有统一的认识。由于周家台历谱与《历表》存在差异,张培瑜根据这份新材料对秦至汉初历表作了修订,并直言道,很难找到一种合乎所有出土材料的历法。里耶秦简出土公布后,李忠林尝试用新材料对秦汉历法中的史料、置闰、后天数值等问题作深入讨论,全面梳理了秦至汉初文献中的干支材料,对一些歧异干支作了辨析校定,并制定了最新的秦至汉初朔闰表。

各家历表复原的整体框架都在四分术之下,对于歧异干支材料和不合四分术的材料,采取排除或校正的办法。专注秦汉历法复原的学者虽各持己见,但使用的方法基本一致,差异主要体现在月朔的小余值上。随着越来越多歧异干支材料的出现,有些学者开始重新审视这些所谓的错误干支。比如陈伟提出汉代民间存在多个版本历法,“对于同时行用的历日存在的这些差异,学者多以为一方错误。其实,这里存在另外的可能。即这些大同小异的历日,是同时存在的不同版本。里耶简牍多为官府文书,其历日应具官方性质。而与之有异者,即如岳麓秦简二十七年质日、周家台秦简三十四年历表所代表的,则当是民间流行的版本”。笔者很早提出过秦汉时期“多种历谱共享,或实行另一种目前尚不明确的特殊历法”。陈侃理也提出汉代历法具有多样性的观点,“汉初郡国并行,诸侯国官方所用历朔就与汉朝不尽一致。民间更有多种历法同时流行……民间治历者众多,不同历法广泛传习,秦汉时代的实用历法当然也不可能完全统一”。还有,郭津嵩提出,“出土历朔中的歧异现象指向历法复原研究所依赖假设的潜在缺陷,同时也展现出秦汉社会时间秩序的多元性”。随着历法研究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歧异现象,主张汉代历法多样并存已经成为一股新流。

歧异干支材料虽然越来越多,但各批材料很分散,很难找到共性规律,无法从歧异材料本身去讨论。尽管陈侃理在《出土秦汉历书综论》中列举了传世文献中反映汉初历法多样性的材料,但数量很少,而且这些文献都是侧面的反映,并不直接。目前学界虽然意识到汉初存在多种历法差异,但这种认识还仅仅是就现象提出的推测,并没有具体有力的例证。走马楼西汉简或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新的契机。走马楼西汉简中有丰富的纪年干支材料,是目前出土西汉太初年以前汉简中纪年干支最多、序列最完整的材料,对研究西汉初期历谱的复原与历法行用问题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走马楼西汉简中的歧异干支材料,寻找其共性规律,可为汉初历法多样混用问题提供更加直接的参考依据。


一、走马楼西汉简纪年内容中的歧异干支

《走马楼西汉简的断代——兼谈草书的形成时间》(以下简作《断代》)曾对简中的纪年干支情况做过通盘考察,公布了这批简中的主要纪年干支内容,得出简中元年到九年与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到元狩三年(前120)的对应关系,从而确定了这批简的断代。《断代》中已指出这批简存在很多纪年干支矛盾和歧异的地方。研究发现,这批简中很多的歧异干支是历法混用造成的,就此再作讨论。

1.长沙国纪年和武帝纪年混用的情况

《断代》说简中的元年、二年的朔日干支有些与元狩元年、二年对应,但当时受单一历法思维的限制,将与元狩年相合的内容当作巧合。后受宋少华《再论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的年代》(下文简作《年代》)启发,确定这两年的纪年干支中确实有元狩年内容。《年代》中举了邹水杰先生提供的两枚简,证明元年、二年的纪年干支中确实有武帝元狩元年、二年的内容。两简文如下:

元年五月丙子朔乙丑,右仓昌敢言之:廷下长沙内史临湘书曰:遣令史农夫是丞相六年计栋〈校〉络〈缪〉长一牒。六年,长沙临湘少内禁钱计。付大仓右仓禾稼计,茹卵六石,受二石,合青笥二,合韦橐(0503)

甲午□□廿日辛卯,率臣请下御史有臣昧死请制曰:可。二年十一月癸酉朔戊戌,大常平、丞祭下御史府承书从事。(0379+0391

《年代》已经指出这两枚简中“元年五月丙子朔乙丑”和“二年十一月癸酉朔戊戌”,与《历表》中元狩元年、二年的干支朔日相合,并指出简0379+0391中的“大常平”即《汉书》中的太常周平。《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元朔六年(前123)“绳侯周平为太常”,符合简0379+0391中周平任太常的“二年”只能是元狩二年。据此可确定0379+0391简的“二年”就是武帝元狩二年(前121),而非长沙国刘庸二年(前127)。由此可推知0503简“元年五月丙子朔乙丑”符合《历表》元狩元年朔日干支,也非巧合。这两枚简所用的纪年都是武帝纪年。

按照两种纪年并用的思路再重新查证,发现二年中有一枚特殊简,简文如下:

〼…………□书责二年十二月丙午□□案当辄上令以下(0043第一行)

这枚简因残损严重导致简文不甚完整,但原简“二年十二月丙午”字迹清晰完整。查《历表》可知:元朔二年十二月戊寅朔,丙午在当月最后一日;元狩二年十二月癸卯朔,丙午在当月四日。即此简纪年内容归在元朔、元狩皆可。但按照文字书手和简文内容推测,当属于元朔二年(前127)。这种两可的情况提醒我们,以往根据纪年内容对汉初文物断代中,也可能存在这种两可的情况,只是没有对比参照无法发现。除了这三枚简外,其他元年、二年内容全部都与《历表》相合,即与二代长沙王元年、二年相合。比如简中多次出现“元年六月辛丑”,还有“元年六月癸卯”(0633),“二年四月丙申”(0006),都可与《历表》中元朔元年中的相应日期相合,而与元狩年的朔闰不合。由此可知,至少在元年、二年纪年干支中有中央和侯国两种纪年方式并用的情况。

三年的纪年内容出现三种情况:(1)0796简中日干支与朔干支冲突,即辛未朔下不能出现壬戌。此简的朔干支与元朔年合,而日干支与元朔、元狩年朔日干支皆不合。(2)“丙申”与元朔年朔干支合,但“丙午”日,与元朔、元狩年朔日干支皆不合。(3)与元朔年朔干支不合,与元狩年朔干支合。从对照情况来看,三年的纪年内容也是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而两者皆不合的情况,不排除属于其他历法的可能。另外简0399、0559中的“三年七月乙丑”,只与殷历、汉历的元朔三年七月己亥朔相合。

五年的纪年问题主要集中在七月的干支朔日中。除此外其他月份的干支朔日都与元朔五年相合。按照《历表》元朔五年七月丁巳朔,元狩五年七月壬午朔。按照这两个时间核对简中七月的纪年干支内容各有对应。0079简,朔干支与日干支明显有冲突,即癸卯朔下不可能出现癸巳日,与0796简是相同情况。此简《年代》指出抄写有误,这个问题我们放在后面讨论。1372简本为两行,原简“五年七月癸卯”为第二行顶头书写。遗憾的是“卯”字正在残断处,下部内容缺失。若按照常见的“年+月+朔干支+日干支”行文格式,简中的“癸卯”可能也是朔干支。但无论是不是这种情况,癸卯都不可能出现在元朔五年七月。所以这枚简属于元狩五年(前118)。另外,《年代》指出走马楼西汉简五年纪年内容中的0054简也用中央纪年。具体简文如下:

牒书郡出钱买置傅车柀韦?毋大农责及隃侈不称者各一牒,皆不宜……五年二月己丑朔丁酉,大农卒史熹劾……二月己亥,大农令当时敢言(?)郡大守卒人移诸侯相以弗令事移夬(决)敢告卒人

此简下部断残,很多字迹磨蚀不清,但纪年内容都比较清楚。《年代》正确地指出“大农令当时”就是史书所载大农令“郑当时”。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郑当时任期和简牍的断代限定,以及与《历表》干支朔日的核对,简中所记五年只能是元朔五年(前124)。虽然元朔五年与二代长沙王五年的纪年数相同,但《年代》指出此简为中央下发至各郡国的文书,其所行用的是武帝纪年。其说可从。据此可知,五年的纪年内容也是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

2.其他纪年内容中的歧异与矛盾

六年的纪年内容中同样出现一个朔干支与日干支冲突的例子。简0428“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庚辰朔下不可能有甲寅日。该年还出现同一个月两个不同朔干支的情况,即“六年六月辛亥朔癸酉”(0275)和“六年六月癸亥朔乙卯”(0508),前者与《历表》元朔六年朔日干支相合,后者日干支与朔干支矛盾,找不到合适的对应关系。

七年纪年内容与《历表》武帝元狩元年(前122)的时间基本相合。有一枚简记“六年十一月庚辰”(0726),《断代》中标示此简释字存在疑问,今察原简红外和彩色照片,知此简当为“七年十一月庚辰”。二代长沙王七年为元狩元年,此年十一月己卯朔,庚辰为当月二日,故此简不存在歧异。

八年的纪年内容大多与《历表》武帝元狩二年相合。但此年同样出现朔干支与日干支冲突的情况。简0416记“八年四月辛丑朔丁酉”,以辛丑为朔当月不可能有丁酉日,与辛丑最近的丁酉日当在上一个月的倒数第四天。不过《历表》这一年出现了闰月,这种错乱可能与闰月有关。八年内容中再次出现了两个月同一个朔干支的情况,即“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和“八年十二月癸卯朔己巳”(0293)。后者与《历表》元狩二年十二月癸卯朔相合,前者仍然找不到合适对应。武帝时期与前者相合的只有元朔三年十一月癸卯朔。但这与“八年”不匹配,除非这个“八年”是指元光八年,但找不到相同例证。

九年纪年内容大多与《历表》武帝元狩三年相合。这年再次出现了一个月两种朔干支的情况,即“九年四月乙丑朔丙寅”(0283),和“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前者与《历表》元狩三年四月乙丑朔合。查《历表》武帝时期“四月乙未朔”者,只有元狩四年(前119)是四月乙未朔,也无法解释“九年”究竟属于哪个序列的“九年”。此外,0176简“九年三月丁丑朔癸未”,原《断代》释文有误。其中“九”原简字迹并不是很清晰,仅见横竖笔画。走马楼西汉简0194简中有“七年三月丁丑朔癸未”,两者简文内容都是“不知何人纵火”案,可知“九年三月丁丑朔癸未”实际是“七年三月丁丑朔癸未”。原释文当纠正。

综上查证,走马楼简中的历法内容至少存在中央纪年与侯国纪年两个序列。此外,还有不少纪年内容与这两者都不合,所以不排除还有另一种历法存在的可能。


二、走马楼西汉简中歧异干支的内部规律

1.歧异干支综合分析

以往大多数学者将干支不合的情况视为书写讹误,但讹误大多存在偶然性,一般不具备规律性。如果这些歧异干支本身有系统,那么与《历表》相差天数也应该大致相同。因为即使历法体系不同,历法推算规律基本一致,两种历法起点或大小余虽有差距,但相差天数应该有一定规律。这些歧异干支与对应《历表》后的特殊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是自身记录中就存在日干支与朔干支的矛盾,即日干支不在简文所记朔干支下,“三年二月辛未朔壬戌”(0796)、“五年七月癸卯朔癸巳”(0079)、“六年六月癸亥朔乙卯”(0508)、“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0428)、“八年四月辛丑朔丁酉”(0416)全属于这种情况。这5例与《历表》的相差天数没有相同规律,但“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0428)日干支与汉历相合,朔干支与颛顼历合,揭示了这些干支的自身矛盾可能与两种历法混用有关系。第二种是朔干支在《历表》中找不到对应,“五年七月癸卯朔癸巳”(0079)、“六年六月癸亥朔乙卯”(0508)、“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属于这种情况。第三种是日干支不在《历表》所记朔干支下,“三年四月丙午(0081)”属于这种情况。还可以看到,这些歧异干支基本处在闰年或之后,因此歧异与闰月可能有关系。“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与“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两例相差天数都是30天,这两例很可能属于另一种历法体系。下面就尝试用四分术推步法来证明这两例歧异干支是否存在内部规律。

2.用假定小余值推演的办法看内部规律

(1)历法推演的条件

四分术下的历法计算要有五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地球公转一周的数值,即岁实是。第二个条件是月亮绕地球一周的数值,即朔策是。先秦两汉时期,虽然历法的小余值、月序、置闰等有差异,但所有历法都基本符合这两个数值,只有这两个数值符合,历法才不至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月相不和、节气错乱等问题。第三个条件是计算起点月朔干支和大小余或每个节气的定点。知道了月朔干支就知道了起点日,知道了大小余就可以确定大小月。如果不知道月朔干支和大小余,知道每个节气的定点也可以推排历表。因为一个回归年分布24个节气,每个节气相隔。也就是每天一个节气。有了这个条件就能推得大小月。第四个条件是月序排列的问题,比如殷历以十二月为岁首,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到了秦则以十月为岁首。第五个条件是闰月放在哪里的问题。因为19年有7闰,这7个闰月放在哪里,直接导致月序变化。有的是岁末置闰,有的是在无中气月置闰。有了这五个条件,就可以准确复原历表,得到比较准确的月序、节气、闰月位置。

在走马楼西汉简中,前两个条件可以确定。第四和第五个条件也可知,因为在走马楼西汉简1806中出现了“八年戊戌朔丙辰后九月”,所以可以确定十月为岁首,岁末置闰。四分术下都是19年7闰,所以置闰可参考《历表》。最后就是第三个条件计算起点问题。起点月的大小余和节气在材料中都没有显示,而且我们的目的是探索特殊歧异干支的历法体系问题,最终是为了确认这些歧异干支是否有自己独立的系统。所以要以歧异干支所揭示的数据为起点,其他已确立的历法体系数据就不能作为参考。通常的办法是通过假定小余值,再结合月朔点不断缩小取值范围。只有确定小余值的大致范围才能确定大小月的排序。下面就暂用假定值来尝试考察。

(2)建立假定朔策值的推演与核对

朔策是取一蔀76年940月的平均值(),也就是大余29,小余499。当小余满940,大余加一日,变成大月,不满940,就是小月。月小余值的取值范围介于[0,939]。大小余除了产生大小月变化,还有连大月的变化。我们假定起点月的小余是X。按照每月加推步,当X在[0,440]时,下月就是小月。当X在[441,881]时,下月就是大月。当X在[882,939]时,出现连大月。按照以上条件和规律,我们尝试以0134简“八年十一月癸卯朔”为中心,向前后推步。经过反复计算和调整小余值,演算结果与“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完全相合。在没有改朔的情况下,以六十干支纪月日,当然存在干支重合的概率,时间越长巧合的情况就会越多。但重合的情况未必在朔干支上。能连续两年都有朔干支重合点,绝对不是偶然,巧合的概率非常小。由此可证明走马楼西汉简中所谓歧异干支也有自身的系统。

八年、九年推演所揭示的历法既不与中央历法相同,也与侯国历法存在差异,我们暂称之为民间历法。走马楼西汉简中至少有三种历法同时并用。不过这里的中央纪年和侯国纪年除了纪年序列不同外,朔日干支大多可与《历表》对应,但这并不代表两者只是年序的差异。从《断代》所列的相合朔干支情况看,两个体系的月朔干支也有区别,有的月朔只与殷历合,有的只与颛顼历合,有的只与汉历合。如同殷历、颛顼历、汉历的差别一样,各历法之间年序上基本一致,但在朔干支上却有同有异。八年、九年推演所揭示的民间历法,在年序和置闰上也与中央和侯国纪年一致,但在月朔干支上有较大差异。


三、汉初历法的中央与地方、多样与版本差异等问题的思考


1.历法的中央与地方之别

明末顾炎武《日知录》中说“汉时诸侯王得自称元年”,“不独王也,即列侯于其国中亦得自称元年”,并举了文献中很多地方自有纪年法的例子。走马楼西汉简元年到九年虽然出现了不同纪年序列,但主线还是长沙国纪年法。这不是“一种私家纪年”,它应该在封国内通行使用。中央纪年与侯国纪年虽然在序列上有区别,但所使用的历法应该保持统一,这在《断代》中的各年干支对比中已证明。上文分析结果证明,除了与中央统一的历法外,在民间还应有其他不同的历法流行。这种民间历法,与中央或侯国历法在排朔上有区别,但仍然符合四分术规律,很可能是一种流传于当地的古历。后世历法中就有类似的情况。邓文宽在整理敦煌历法文献时曾遇到地方使用独立历法的情况,“敦煌地方具注历日的闰月与同一时期中原历的闰月很少相同,朔日也不尽一致,常有一到二日的差别,若遇闰年则更多。这种差别何以产生,目前尚无法说明,因为迄今尚未获知敦煌地方历日编制的依据,但纪日干支连续性同中原历却十分一致,表明中国古来干支纪日法的连续性并未因地方自编历日而中断”。这里所说的历法差异与走马楼西汉简中的历法问题非常相似,都是干支编排形式基本一致,但是存在朔干支差异,而且也是遇闰年差异更大。上文所揭示的历法很可能就是这类民间历法,歧异干支有些也可能源自这类民间历法。这种历法很可能脱胎于古六历或者地方自编而来。当旧历法持续使用而不修订,加上窜入错误干支,这种历法就会与四分术规律抵牾。

2.历法多样与混用问题

前文已经说到,由于出土历谱中存在不少歧异干支,有学者结合文献中的一些证据,提出汉初多样历法的观点,但证据并不直接且缺少力度。现在用走马楼西汉简可以证明,汉初确实存在多种历法并存混用的情况。走马楼简中的混用情况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同一批材料中多种历法的使用。第二是同一支简中出现符合两种历法的干支内容。比如“三年二月辛未朔壬戌”(0796)、“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0428)、“八年四月辛丑朔丁酉”(0416)的朔干支合于一种历法,日干支合于另一种历法,就是这种表现。第三是找不到一种适用于各年各月纪年内容的历法,比如五年的纪年内容中,八月的朔日只与汉历相对应。六年的纪年内容中,八月的朔日只与颛顼历相合。七年的纪年内容中,二月只与汉历相合。八年的纪年内容中,十一月的朔日与任何历法都不合。九年的纪年内容中,五月的朔日只与汉历相合。不仅是走马楼西汉简,银雀山汉简、张家山汉简也同样找不到适合所有简牍的统一历法。以前古六历无法解释出土文献的纪年问题,后来张培瑜先生根据出土历谱和相关纪年内容推出汉历,但随着越来越多有纪年信息的材料出土,很多纪年内容与汉历也无法完全对应。张先生也逐渐改变观点,指出:“恐怕很难找到一种使用平朔(不限定四分术)的历法能全部符合近30年出土的周家台30号墓、张家山247号汉墓和汉武帝元光元年历书的全部历日。”

传世文献表明汉初沿用秦颛顼历。但各侯国与民间的用历习惯恐怕并不能随着朝代更替迅速改变。以现代人的用历习惯为例,官方使用公元纪年,民间农耕生产、生日宴请、结婚喜事等场合还有很多以农历为准。结合走马楼西汉简的纪年情况来看,至少在西汉武帝太初以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各种历法混用的。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用任何一种历法推算都无法得到统一结果的现象。已有不少学者看到历法研究中偏执一方的弊端,主张多角度看待历法材料中的特殊情况。但不宜用官方与民间不同版本之差来解释。我们比较赞同说民间有多种历法流行。以前这个说法缺少充足材料支撑,现在走马楼西汉简可以作为更加有力的证据。


四、汉初历法的讹误与改朔问题的辩证

1.关于“讹误造成历法分歧”的辩证

早期的文献整理过程中,对歧异干支的态度常视为书写错误所致。这种观点在以前曾是主流,比如银雀山汉简、张家山汉简等汉初历谱中,也都存在歧异干支。过去有多位学者对这类历谱作考订,基本将其归结于干支误写,然后按照已知的历法推算,校订这些干支错误。即使在近些年的新出材料整理和历法研究中,仍然有同样的观点。

通过走马楼纪年干支的情况来看,历法内容中的“错误”要分别看待,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对待歧异干支不能陷入已有历法体系的桎梏中,应保持历法体系存在差异的态度,不能轻言错误。尤其是官府文书行文要求严谨准确,偶然的讹误不可避免,但不会出现大量的讹误。当所谓的讹误数量越来越大时,便要考虑内因。以走马楼西汉简歧异干支而言,有些错误实际有内在规律。另一方面,虽然存在多种历法混用造成的误差,但不能简单把歧异干支全部归结为历法问题。如果能从多角度证明错误,有必要澄清错误。但证明错误不能简单以对照当下各种历表不合为主要依据,而需要更多内容、形式以及校勘学、文字学上的证据才能定论。比如走马楼“五年七月癸卯朔癸巳”(0079),宋少华先生根据简文内容、格式及文字学证据,再对比同类文书的时间特点,证明其为“五年十月辛卯朔癸巳”,论证充分有理。历史研究中没有准确的时间坐标,就会影响文献整理与进一步深入,所以在研究中仍需根据内容寻找合理的解释,否则研究内容就会缺少断代条件。

2.改朔造成的干支歧异

文献中常说到新王或新皇帝继位要改朔。如《春秋繁露·二端》:“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顺数而往,必迎来而受之者,授受之义也。”但并未明确说改朔的方法。近些年新出简牍材料揭示了改朔的方法,刷新了对改朔的认识。张家山247号墓汉简历谱中记载高祖九年“七月丁酉朔”,但《汉书》中不只一次说到高祖九年“六月乙未晦”,知七月当为“丙申朔”,《历表》所示古六历也是丙申朔。就此差异很多学者用古六历和平朔推步证明张家山汉简记载有误。比如张培瑜论证云:

汉高祖九年七月丁酉朔可确认是简误,应为七月丙申朔。因为:一是在唐以前,中国古历一直采用平朔,此处七月、八月两月连小,平朔推步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二是《汉书·五行志》记载,“高帝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这次日全食现代天文计算可以确认,由此可确知,是时实行历法的七月朔日的纪日干支不是丁酉是丙申。

从实际天象和历法推步而言,上举论证没有错。但汉初日常用历和实历未必相合。对此简的朔日取舍,张培瑜在后来的文章中放弃了上举论证,将丁酉、丙申并存。近出胡家草场汉简《岁纪》中,有一条改朔的记载正可与此简相应。《岁纪》简18记载汉高祖九年(前198)“七月以丙申朔,朔日食,更以丁酉”。这是我们在文献中首次见到因“朔日食”而改朔的实例,更为难得是此改朔恰好与张家山汉简历谱完全相合。以此而言,以往之聚讼皆失之原貌。由此再度提醒我们,汉初历法研究不能固执于古六历与四分术推步。


五、历法混用与行用问题的思考

政府管理和文书运行必须有统一的时间标准,否则就会因为时间差产生各类问题。汉初既然存在多种历法混用,在文书记录和运行过程中就要面临历法转换问题。理论上说,政府管理必须有统一的时间标准,但在多种历法并行状态下,会不会造成历法转换的困难和误差,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西汉初年号没有被使用前,纪年直书年数。对于地方侯国来说,需要转换的是中央新登基皇帝和地方侯国的在位年数。以走马楼西汉简为例,元年、二年、三年纪年内容中就是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对于当时的文书经手者,如果不自动转换就会出现很多朔日干支的错乱。而对于不同历法日期的转换也应该如年数的转换一样灵活完成。如同现代乡下有些老人能快速准确地转换公历与农历一样,在苗历、藏历使用区也同样要这样转换,并不会因为历法多样导致很大的转换困难。

多种历法要灵活转换,在转换中就容易产生错误,表3中第1到5例出现朔干支与日干支冲突的现象,应该就是书写者在历法转换中出现错误的表现。不仅如此,不同历法存在月朔和大小月之差,不同的历法统计日数就一定会出现差异,比如里耶秦简8-1450记载駋从廿五年二月辛巳到九月,除掉两天的病假,“定视事二百一十一日”。按照历表颛顼历秦始皇廿五年二月丁巳朔,辛巳日为二月二十五日,此日至九月结束总计213天,除去病假2天,正好211天。但若按照夏历则二月己未朔,辛巳日是当月二十三日,至九月结束为214天,除去2天变为212天。就会有一天之差。因此文献中出现日数不合的情况也许与历法并用有关,比如张家山247号墓中的《奏谳书》有如下一段记述:

御史书以廿七年二月壬辰到南郡守府,即下,甲午到盖庐等治所,其壬寅挚益从治,上治它狱。·四月辛卯瞗有论去。五月庚午朔益从治,盖庐有资(赀)去。八月庚子朔论去。尽廿八年九月甲午已。凡四百六十九日。朔病六十二日,行道六十日,乘恒马及船行五千一百卌六里,痿(率)之,日行八十五里,畸(奇)卌六里不痿(率)。除弦(元)、伏不治,它狱四百卌九日,定治十八日。125—128

以上诸简编连与释文采自《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原整理者已经指出简中的“廿七年”是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并且“自二十七年二月甲午至二十八年后九月甲午共六百零一天,减去朔病及行道一百二十二天,得四百七十九天,与简文记日数相差十天”。这段简文就存在历法歧异的问题。如果按照《历表》秦始皇二十八年丁酉朔,此月不能出现甲午日。甲午日在丁酉朔的前三天。而且此年也无闰月。按照《历表》所记颛顼历推算,从二十七年二月甲午日到二十八年九月,共573日,除去122天朔病及行道,得450天。这与简文“凡四百六十九日”不合。即使以二十八年有闰月计算,闰月也只能是丙寅朔,到甲午日最多28天,总计600天。除去122天病及行道,最后得479天。仍然有10天之差。这里虽然记录的是秦始皇时期的案例,但其中的日期统计之差应该与历法差异有关。

历法转换除了带来统计上的误差,还会带来文献解读的问题。比如海曲汉简中有“天汉二年城阳十一年”的记录,有学者将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对读后得到的结果是:“《汉书·诸侯王表》,第五代城阳王惠王武是汉武帝元封三年嗣,天汉二年当为第五代城阳王惠王武十年,现在看来,或是第三十八简‘天汉二年城阳十一年’书写有误,或是《汉书·诸侯王表》记载有误,目前还难以定夺。”从走马楼西汉简历法内容来看,海曲汉简的一年差,既不是书写之误,也不是记载之误,其实是历法转换的问题。同类问题,早在睡虎地《编年记》(或称《葉书》)中就已出现。黄盛璋已经做出了很好的解释,可参看。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走马楼西汉简中的歧异干支材料,共论证如下几个问题:第一,重新清理了走马楼西汉简中歧异干支,纠正了过去的一些误判,并证明简中多年干支内容存在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的情况。第二,通过假定小余值的办法,证明走马楼西汉简中可能存在区别于古六历或汉历的另一种历法。第三,综合走马楼西汉简歧异干支的规律和表现,提出汉初历法的中央与地方之差,并再次讨论历法多样混用情况下的研究方法问题,提出汉初历法研究应摆脱古六历和四分术推步的单线思维模式。第四,结合汉初历法的多样混用证据,再次讨论以往历法研究与利用过程中“讹误造成历法分歧”的观点,提出辩证地看待所谓的“讹误”,应该尽量寻找其内部规律,注意多角度寻找证据,不轻言书写错误,并分析了改朔造成的干支歧异,以证明汉初历法的复杂性。第五,针对历法多样混用状态下,可能产生行用问题,讨论了历法转换和文献解读歧异现象,提出多种历法转换没有很大困难,但历法多样会带来日数统计和文献解读的差异。汉初历法存在中央与地方之别,并有多种历法混用的现象,那么过去研究汉初历法的方法就需要反思。以往在使用历法材料时,常以古六历为参照,以一方为基准,或者以自拟的一套算法为准,用一方校对另一方,未将中央与地方的地域差异及多种历法混用现象作为考察因素。现在看来,应改变汉初历法体系单线研究的思维模式,多角度看待干支歧异现象。出土纪年材料越来越丰富,但汉初历法的差异现象越来越多。如果一味地限于单一历法思维去研究,恐怕无法摆脱平衡各朔干支的纠缠,不利于历法研究的推进。

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4期





责编|于凌
网编|陈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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