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正月理发当晚舅舅去世!法院判了→
小时候
我们估计都听大人说过:
“正月理发死舅舅”
看似没什么科学依据的一句话
就在下午,冲上了微博热搜!
央视网《法律讲堂(生活版)》节目2月18日的一则案例引发关注: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他“故意杀人,赔100万”。
一个普通的理发行为
竟引发了一场家庭悲剧!
这背后究竟有什么故事?
据报道,案件的主人公刘兵,因父母离异,从小跟着母亲生活。他的舅舅是个货车司机,对刘兵的管教比较多,并沿袭了“打是亲骂是爱”的教育理念,这也导致了舅甥俩关系不太和谐。
事发当天是2002年大年初二,舅舅见到“蓬头垢面”的刘兵,便说了一句“你怎么没在过年前理发?这邋里邋遢的形象,会影响我的运势。”
这句话,就成了二人争吵的导火索,一气之下,刘兵夺门而出去了理发店。然而,他再次见到舅舅,已是大年初三的早上,地点却成了殡仪馆。
母亲告诉他,舅舅前一天晚上骑着电瓶车出去找朋友喝酒,回来路时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身受重伤抢救无效去世了。
当众人看到理完发的刘兵,都将其舅舅的死亡和他联系在了一起。舅妈更是找了当地的一个“大仙”。“大仙”认为,刘兵的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他解释说,“刘兵明知自己理发的行为可能导致舅舅的死亡,还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此属于故意杀人中的间接故意杀人。”
悲痛万分,舅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兵间接故意杀人,未果,又把刘兵诉至法院,要求刘兵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偿100万。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车祸原因是酒驾导致意外,与刘兵理发无关,驳回诉讼请求。
那么,正月里到底能不能理发?
此案中,法院审理认为,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
其实,“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实际是源自清朝汉人思念明朝而在正月不理发的习俗,是“思旧”的谐音,到如今却演变成了“死舅”的误解和顾忌。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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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央视网
编辑/一审:沈迅而
二审: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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