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7棵树被砍,老伯却被奖励2000元……
你家附近的绿化怎么样?
有没有遇到过邻居为了采光等问题
私自砍伐树木的情况?
“检察官,我要为那7棵树
讨个说法!”
前不久,一名热心的七旬老伯
来到岱山县检察院
亲手将一封举报信递给了检察官
要为公园里七棵50年前栽下的树
讨个说法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检察官实地调查
据老伯描述:“这几棵树都是五十年前为了稳固路基栽下的,我们这些邻里街坊都是看着它们长大的,闲暇时都会在树下锻炼,如今施工人员为了修路砍伐了多棵老树,居民们锻炼也没有好去处,希望检察机关能管一管。”
当天,该线索就被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
办案检察官很快走访了事发地蓬莱公园
现场查看具体情况
资料画面 蓬莱公园
经核实,施工单位对公园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时,为拓宽园内道路,在未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七棵路边树木,对林木资源和生态坏境造成破坏。
“根据森林法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得非法砍伐林木,如因事需采伐,需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方可采伐。”检察官说。
现场遗留的树墩
从保护森林资源的角度出发,岱山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蓬莱公园改造项目施工路段违法毁林筑路的行为进行处理。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会同乡镇执法人员到蓬莱公园进行调查取证,当面教育涉事的公园改造项目部负责人,并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在原地或异地补种地径3—4厘米的乔木21株。
检察官实地调查
为鼓励老伯的热心
近日,岱山县检察院
向老伯发放了举报奖励金2000元
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得非法砍伐林木,如因事需采伐,需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方可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整合编辑
综合:舟山检查、 浙江岱山发布、钱江晚报微博
编辑:张瑜
责任编辑:何英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您还想看到“竞舟新闻”的权威信息,请在每次看完文章后,点下“赞”
右下角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