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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154家文创试点单位开展督查 落实不力的进京约谈

2017-01-17 博物馆头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落实,总结各地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掌握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和遇到的困难,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下发通知,开展《意见》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工作。

 

以下为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的通知全文:

 



文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办产函〔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了154家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并作出系列工作部署。各地区、各试点单位积极推进《意见》落实和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意见》落实,总结各地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掌握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明确遇到的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意见》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物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逐项对照《意见》确定的任务,做好《意见》落实情况的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摆不足,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按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件落实地方主管部门阶段性总结提纲》(见附件2)要求,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

开展试点是落实《意见》的关键工作,各试点单位承担“先行先试”的重要职责,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各试点单位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并给予政策措施保障,健全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保障试点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物局组织本地试点单位做好《意见》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填写《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阶段性总结调查表》(见附件3)。

按照国务院有关督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督促指导,并于2017年上半年派出工作组赴地方督查。对工作推进快、创新举措实的地区,将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激励创新。适时选择试点成效显著的地方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推进下一阶段工作;在有关资金安排中对真抓实干、试点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资金扶持,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在重点展会中举办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果展,展示推广《意见》落实和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对工作落实不力,特别是已有明确试点政策仍然不执行的地方和试点单位,将采取现场督导、通知进京约谈等形式点对点调度督促、传导压力,促进各地和各试点单位把责任扛在肩上,改进工作、落实政策,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有关督促检查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文化、文物部门落实《意见》情况阶段性总结报告和各试点单位填报的调查表(有关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物局统一汇总后于2017年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文化部直接确定的试点单位参照上述要求开展阶段性总结工作,有关材料直报文化部。

 

文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附: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共154家)

 

一、文化部确定的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7家)

国家图书馆

故宫博物院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美术馆

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 

二、文化部备案的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55家)

【北京】

北京画院美术馆

首都图书馆 

【河北】

河北美术馆

河北省图书馆

【上海】

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上海刘海粟美术馆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 

【江苏】

江苏省美术馆

南京书画院(金陵美术馆)

南京图书馆

金陵图书馆 

【浙江】

宁波美术馆

浙江图书馆

宁波市图书馆 

【江西】

江西省美术馆 

【山东】

山东美术馆

济南市美术馆

济南市图书馆 

【河南】

河南省美术馆

河南省图书馆 

【广西】

广西美术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 

【广东】

广东美术馆

深圳美术馆

深圳关山月美术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重庆】

重庆美术馆

重庆图书馆 

【四川】

四川美术馆

四川省图书馆 

【陕西】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陕西省图书馆 

【山西】

山西省图书馆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辽宁】

辽宁省图书馆 

【吉林】

吉林省图书馆 

【黑龙江】

黑龙江省图书馆 

【安徽】

安徽省图书馆 

【福建】

福建省图书馆

【湖北】

湖北省图书馆

武汉图书馆

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湖南】

湖南图书馆

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海南】

海南省图书馆 

【贵州】

贵州省图书馆 

【云南】

云南省图书馆 

【西藏】

西藏自治区图书馆 

【甘肃】

甘肃省图书馆

【青海】

青海省图书馆 

【宁夏】

宁夏图书馆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三、国家文物局确定的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92家)

请点击右侧蓝色字体阅读:快讯:92家博物馆被确定为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附名单)


2016111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函〔2016〕1007),组织各省开展了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的申报工作。经研究,遴选出92家单位作为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


试点目的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国家级、部分省级和副省级博物馆中开展符合发展要求、以满足民众文化消费需求为目的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逐步建立起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良性机制。

试点任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指导本省试点单位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探索:

(一)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开发模式。

1. 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依托馆藏资源,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2. 重点探索通过博物馆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

(二)探索建立既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又适应市场规律的收入分配制度。

1. 严格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公益服务分开,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2. 争取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3. 研究制定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到本单位附属企业或合作设立的企业兼职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活动的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问题的相关制度。

(三)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参照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完善引导扶持激励机制。探索将试点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挂钩,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并可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对在开发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试点名单

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

(共92家)

 

一、北京市(22家)

首都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中国铁道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博物馆、郭沫若纪念馆、中国印刷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化工博物馆、中国古动物馆、中国警察博物馆、中国法院博物馆、北京鲁迅博物馆、民航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园林博物馆、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北京自然博物馆


二、天津市(1家)

天津博物馆


三、河北省(1家)

河北博物院


四、山西省(1家)

山西博物院


五、内蒙古自治区(1家)

内蒙古博物院


六、辽宁省(4家)

辽宁省博物馆、沈阳故宫博物院、张氏帅府博物馆、大连旅顺博物馆


七、吉林省(2家)

吉林省博物院、伪满皇宫博物院


八、黑龙江省(4家)

黑龙江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


九、上海市(4家)

上海博物馆、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


十、江苏省(2家)

南京博物院、南京市博物总馆


十一、浙江省(5家)

浙江省博物馆、浙江自然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杭州博物馆、宁波博物馆


十二、安徽省(1家)

安徽博物院


十三、福建省(2家)

福建博物院、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十四、江西省(3家)

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十五、山东省(4家)

山东博物馆、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济南市博物馆、青岛市博物馆


十六、河南省(1家)

河南博物院


十七、湖北省(2家)

湖北省博物馆、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


十八、湖南省(3家)

湖南省博物馆、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十九、广东省(4家)

广东省博物馆、西汉南越王博物馆、深圳博物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3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


二十一、海南省(1家)

海南省博物馆


二十二、重庆市(3家)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


二十三、四川省(3家)

四川博物院、成都市博物馆、成都武侯祠博物馆


二十四、贵州省(1家)

贵州省博物馆


二十五、云南省(1家)

云南省博物馆


二十六、西藏自治区(1家)

西藏博物馆


二十七、陕西省(5家)

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碑林博物馆、汉阳陵博物馆、西安博物院


二十八、甘肃省(2家)

甘肃省博物馆、敦煌研究院


二十九、青海省(2家)

青海省博物馆、青海省柳湾彩陶博物馆


三十、宁夏回族自治区(2家)

宁夏博物馆、固原博物馆


三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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