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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中的劳动正义

刘同舫 中国学派 2022-09-09





摘要:寻求和探明劳动正义的本真内涵与现实表征贯穿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的始终。马克思立足于人的存在方式和自由解放的本质需要,在审视人类劳动与人类历史的相互关系中阐明了劳动正义与生产正义、社会正义之间的层级结构,确立了劳动正义在这一结构中的逻辑先在性,并确立了作为劳动正义前提的自由向度和解放维度。唯物史观与现代性批判的叙事方式是马克思论述劳动和正义命题时的基本遵循,他从劳动异化和私有制角度对劳动的“非正义性”进行历史解构与前提批判,批判了“资本正义”“经济正义”的非正义性实质。马克思揭示了劳动与资本及其衍生的劳动内部关系的悖论,从“劳动自由”的高度破解了理论谬误。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内蕴的叙事力量以及批判向度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论域之中可被重新激活并启发新知。

关键词:唯物史观  劳动正义  劳动关系  劳动生产形态

作者刘同舫,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杭州3100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9期P4—P22

责任编辑:李潇潇  王志强




劳动正义问题是关涉人的生存方式和社会价值的重大议题,在多学科视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劳动正义伴随着人的存在方式的变迁和社会结构的变动而呈现出不同的形式,这种形式上的多样与其观念上的差异密切相关,其实质反映出正义诉求背后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劳动正义问题对人的自由本质和劳动力量的深层关怀始终深嵌于历史发展之中,而在资本主义主导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中,“资本正义”与劳动正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重大挑战。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构建与其对劳动正义问题的阐发紧密关联,他抓住了资本主义时代劳资关系的轴心,并从人类劳动本质出发,通过审视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来为探讨劳动正义以及其他正义性问题提供真实的起点。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中的劳动正义思想,既在政治哲学层面揭示了资本主义时代私人生活与公共领域在正义观念上的矛盾,又在世界历史的理论层面阐明了将人的劳动前提建立在既有秩序之上的资本逻辑及其现实展开。生产过程中劳动与资本关系的形式转换在资本逻辑支配下显露出诸多难题:劳动正义赖以存在的合法性根据是什么?劳动正义与现实生产领域的正义原则和社会结构性正义主题的关系如何?从传统生产领域的劳动方式到技术性劳动形态的转变对重新理解劳动正义问题和全球社会公共生活方式有何意义?这些难题成为理论研究面临的新挑战。探寻和明确劳动正义问题要立足于彰显人存在的自由本质需要,扬弃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与现实生命发展相对立的抽象原则。

一、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中劳动正义的层级结构

马克思以“现实的人”为历史出发点,开启了以“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为理论立足点的唯物史观叙事。他在对黑格尔理性思辨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历史观的批判与超越中明确了历史的本质,肯定了物质生产劳动之于人的现实存在及其全部生活的基础性地位,创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叙事方式和思维逻辑。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叙事中,“现实的人”如何以劳动的方式存在是逻辑起点,劳动对人类的本质规定性贯穿于整个逻辑进路之中,实现劳动自由与正义并推动其转化为人类解放的现实力量构成了逻辑归宿。马克思始终将劳动正义视为考察人类社会历史正义与否的根本尺度,在唯物史观的叙事框架中呈现了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将劳动正义与生产正义、社会正义的关系问题置于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中加以考察。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其劳动正义思想的展开具有叙事上的一致性,旨在揭示人类劳动与现实的人的生存方式、人类社会形态的深层关联,表征为劳动正义的逻辑先在性、围绕生产正义的总体展开、以社会正义的主题为参照的三重结构。

马克思将人的现实生存境遇同超越现实的价值追求关联起来,在历史进程中彰显出劳动正义在人与世界关系中的逻辑先在性。马克思在确证劳动正义逻辑先在性地位的基础上,明确了“现实的人”的劳动在具体生产领域的总体展开,体现了对生产领域和社会公共生活中正义性思想的观照。因此,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的三重结构呈现为由内及外、相互设定的层级结构。

马克思的劳动理论是其阐发劳动正义思想的基石,他立足于人独特的存在方式,在人类劳动与社会历史的互动中,深刻把握人类存在的劳动根基。马克思在唯物史观叙事中澄明人的内在规定,通过确证劳动的本质地位为人的内在超越性提供可能。他在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历史观的批判中揭示了“现实的人”的根本立足点,确定了以人的现实活动为主体的历史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重审了黑格尔以“自由精神”为主体而循环行进的历史观,扬弃了其唯心史观所依托的思辨形式,肯定了其辩证法的否定性原则所蕴含的推动性与创造性力量,并将其辩证法的载体还原为现实中的人及其实践活动。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然而,此时马克思仍在人所谓“类”劳动的视野下理解人的存在本质。直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在反思费尔巴哈将人的感性存在与其实践活动相分离的历史观中,摒弃简单抽象的哲学推演方法,在哲学变革的高度上将人的劳动阐释为对象性的感性活动,即体现了人对自然能动关系的物质生产实践,并进一步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由此确认了人的实践在人与世界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完成标志着以生产逻辑为基础的唯物史观的形成,表明马克思的理论叙事重心已由“实践”向“物质生产”过渡。马克思将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视为唯物史观的基础,提出了“生产关系”“交往方式”和“所有制形式”等劳动范畴,着重从物质生产劳动的具体方式认识社会历史与结构的客观规律,揭示了人类劳动实践的社会条件限制和社会关系规定。

马克思在澄清“现实的人”与其社会关系问题的基础上明晰了劳动正义的价值。他在阐述“现实的人”的存在本质时揭示了人在生存、生产过程中对正义的需要,认为“现实的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存在物,“现实的人”在来源和存在方式上都体现出受动性与能动性的双重特征,展现于自然与社会的双重维度。当人在社会交往中扩大物质生产劳动时,其存在方式就会被各种社会关系所限定,人通过实践创造新的社会关系,显现出人在诸多社会关系中对正义的需要。人对正义的需要在实现自身生存发展中逐层显示出来,即从通过物质生产劳动满足“生活的第一需要”,发展为从事复杂多变的实践活动以实现自身独特生存方式延展的需要,进而在劳动的推动下产生更新、更高级的需要。在分析人的自然存在需要与社会存在需要的相互关系时,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然存在需要只有在社会存在框架中才能真正实现,他犀利地指出现代市民社会中实现人的生存需要的结构性矛盾,即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热衷于追求自身的权益而与他人陷入利益冲突时,“每个人都互相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关键倒是在于: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是劳动本质力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劳动逐利性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并阻碍劳动能力的真正发展,这一指认隐含着马克思对正义价值问题的思考——如何超越自然人纯粹利己需要以满足社会共同体普遍需要。尽管他并未直接论述劳动正义的理论内涵与实现方案,但已经提出人能够且需要按照社会规定的正义尺度和价值进行劳动。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是以“现实的人”的劳动实践及其需要为出发点来规定正义理念的存在依据和价值旨趣,蕴含了对劳动活动与交往过程中主体自由及其相互间公平、和谐正义价值的诉求。只有劳动正义才能接近人的本质诉求和现实需要,使劳动成为人自身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

随着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与物质生产劳动的深入分析,劳动正义的逻辑先在地位在唯物史观的理论叙事中愈渐凸显,这既是唯物史观理论成熟的表征,也是促使人在现实社会生产中领会到自身劳动的本质力量的历史必然。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经历了抽象批判与现实超越的深层推进过程。他在批判抽象正义观念中划清了现实劳动的正义性与唯心主义、人本主义抽象正义观的原则界限,反对黑格尔从抽象的实践理念分析市民社会的运行机制,摒弃了以抽象的方式批判抽象的思维方法,并在深究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的维度上解剖了费尔巴哈强调人生幸福的人本主义正义观,最终在物质生产领域指认“劳动”为市民社会的主要内容。通过对人的存在的辩证理解,马克思将人的劳动理解为有限性与无限性的内在统一,认识到劳动正义对人存在发展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认为,人总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才能从事劳动,而劳动的本质力量使人拥有不断超越历史规定、营造自我发展空间、逐步走向解放的根本动力。马克思将劳动正义视为一种本质力量,其促使人在历史发展中彰显超越的本性,进而使人“认识到产品是劳动能力自己的产品,并断定劳动同自己的实现条件的分离是不公平的、强制的,这是了不起的觉悟,这种觉悟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产物,而且也正是为这种生产方式送葬的丧钟”。马克思对劳动正义与具体社会生产关系的分析表明,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在现实社会生活与物质生产领域具有复杂多变性。

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上揭开了历史向世界历史行进的一般过程,阐明了社会生产力普遍发展的历史动力,在世界历史的宏大叙事中重新审视人与世界的关系,澄清劳动本质的复杂性,挖掘劳动正义性价值的存在根据。人与世界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两个层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生产劳动使得人在自然存在中超越自身、在与自然的矛盾关系中达成内在统一,使人与世界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结合为动态的否定性统一关系。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层面,人与世界的辩证统一关系要以人与人在社会中的“类”关系为中介,马克思强调从人的社会关系角度来省思人的存在,在社会关系中考察人与世界的关系,突出劳动把人、自然、社会三者辩证统一起来的实践本质。马克思阐释了劳动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基础地位,并在交往范围日益扩大的世界历史进程中,从劳动正义出发反思人生存于现实世界中的深层根据问题:劳动正义如何在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确证自身的逻辑先在性地位?笔者认为,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理论叙事中所体现的劳动正义思想始终与生产正义、社会正义的主题密不可分,并在唯物史观的发展中澄明了劳动正义在与生产正义、社会正义“共在”层级结构中的逻辑先在性地位。

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叙事中,生产正义处于“现实的人”存在方式的核心层级,生产正义性原则是劳动正义价值的具体化,在总体展开中体现了劳动正义的需要。马克思认为,正义是处于持续创生中的运行原则,劳动正义作为人本质性的存在方式和价值追求,内在规定了人感性地确证自身存在过程的现实性。人在现实的物质生产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劳动正义的需要,但这种自我认识致使人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正义诉求与私利欲望之间的矛盾愈臻复杂,人既意识到劳动正义能够契合人本质的存在而推动人走向自由解放,又在具体的劳动活动中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不断展开扩张性的物质生产。在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中,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生产关系的调整构成了正义性原则的决定性因素,生产正义成为马克思探寻正义原则经济根源和制度前提的新向度。马克思指出,劳动正义需要在经济领域表现为生产正义的原则,揭示了生产正义之于人的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人领会到物质生产劳动逐渐确证了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围绕生产总体展开的方式来表征生活状态,这种生产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马克思充分肯定生产在展现人类力量上的核心作用,在“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的问题上凸显了正义性原则,认为生产方式决定生产正义原则的内容和实质,唯有生产方式的正义才能确保生产关系的正义,使人在把自然关系变更为属人关系的生产中明确正义范畴的规定性,即生产正义作为现实变化的层级既塑造着多重矛盾关系构成的正义的存在状态,又从根本上回应了渗透于人本质力量的劳动正义需要。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正义推动了社会正义主题的形成,折射出劳动正义价值在社会正义主题中的体现程度,肯定劳动正义内蕴的共产主义正义观。唯物史观的社会正义主题旨在通过构建正义的社会关系而走向自由人联合体,潜在肯定了人之发展需要的内在动力,依托以生产方式变革为推动力的构建逻辑展现社会正义的内涵指向。唯物史观揭示了个体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内在冲突,主张只有重构正义的生产方式才能培养人对现实正义的自主认识。马克思认为,生产正义是人类意识对社会关系的反映,决定着社会正义的内容和形态的变迁,由变革生产方式而确立起来的社会正义必定在一定历史时期形成总体的层级结构,即形成社会共同体的正义秩序与基本遵循,社会关系的正义发生变革必定产生影响生产方式及其正义尺度的力量。“马克思从社会发展阶段上肯定了‘正义’存在的社会形态性,即是某一生产方式下的正义,但作为‘生产方式下的正义’绝不是马克思所追求的社会正义,他所追求的社会正义是人类解放视域下的社会正义。”唯物史观叙事基于社会形态理论来把握社会正义存在的历史背景,借由生产正义的现实动力中介与劳动正义的根本价值诉求形成了双向辩证的呼应式层级结构。

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具有由内及外的层级结构划分,也指向相互对照的多样层级性发展。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的人”及其存在方式的理论视域,在唯物史观的理论叙事中将劳动视为人的存在根基,使劳动的正义性诉求成为人类历史前进的内在动因,并在阐释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中形成了人、自然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矛盾性结构,其在现实的社会历史进程中表现为劳动正义、生产正义和社会正义深度耦合而成的系统性正义层级结构。在这一结构中,劳动正义作为基始层次,体现了人本质力量的正义需要;生产正义是劳动正义的核心层级,塑造了人类社会现实发展方式的正义原则;社会正义是劳动正义的表层结构,生产正义则衍生出人与社会整体关系的正义规范。以劳动正义为基点的层级结构与唯物史观的理论叙事框架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马克思在分析人类劳动形式演变的过程中,夯实了其正义思想历史性观念的唯物主义基础,实现了正义思想从劳动本质维度向生产领域、社会整体结构的深入推进。在物质资料生产领域的核心层次,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复杂矛盾必定使得劳动正义范畴带有多样性现实特征。随着生产方式的正义问题延展到社会关系的总体层次,马克思转而从社会存在的视角求索现实正义的深层根据,在肯定生产正义为社会正义必要条件的同时,强调基于物质生产发展来获取伦理、政治、文化等领域所滋生的正义观念,促使这些正义观念为社会正义总体的存在提供合理性论证,从而为走向自由人联合体指认正义性存在方式的基础。

二、马克思对劳动“非正义性”的前提批判与历史解构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立与其对异化史观的扬弃是同一过程,劳动异化是异化史观的建构基础,构成了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非正义性劳动生产的理论切入点。生产正义和社会正义问题集中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本质被遮蔽,劳动活动产生异化,非正义劳动成为人形成劳动自觉意识的主要障碍。马克思既高度评价资本主义社会运作中劳动的历史动力作用,更在对异化劳动的解密中阐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支配下非正义劳动生产的存在形式与危害,呈现了资本主义私有财产的制度根源和理论前提,从劳动异化和私有制的关系视角开辟了劳动正义问题的解答思路。

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视为考察人的生存方式和劳动过程的主要场域,根据生产正义和社会正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表征,辩证地阐发了劳动的双重属性。马克思肯定生产正义对社会正义的奠基作用,认为物质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充分发挥了人的本质力量,肯定“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他同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未彰显人的本质力量,明晰了资本主义主导的生产正义、社会正义与劳动正义之间的矛盾。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推动劳动从体现劳动者本质力量的实践活动转变为资本增殖所需的生产要素,将“活劳动”置换成积累剩余价值的手段,以促进资本的扩大再生产,在这一过程中资本与生产之间的非正义交换暴露无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使现实生产能力和劳动者的自由生产意识获得一定程度的解放,然而,虽然劳动生产率得到提升,劳动者却面临每况愈下的生存困境。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批判中,马克思意识到劳动成果与产品所有权的分离是资本剥削劳动的必然结果,指认这一后果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非正义性”的体现,即人类劳动被动融入资本增殖的同一过程,成为达致资本主义社会正义与生产正义的条件。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研究对象从人类劳动转换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化劳动”,发现“异化劳动”背后的“现实的人”的存在样态的异化,认为“异化劳动”是对人本质力量的颠倒和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工人阶级的劳动异化。马克思从劳动产品、劳动活动、人自身的类本质以及社会关系的四个维度阐述了劳动异化问题,其中,在论述工人与资本家的社会关系时,他指出“一个人同他人相异化,以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同人的本质相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制造的异化中,资本家也被无形地异化为虚假的主体,其实质是将自身抽象化为资本(物)的支配权力。马克思从“经验事实”的维度分析劳动异化的必然性,解构了“异化劳动”的非正义表征。他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置于历史的发展逻辑中进行考察,针砭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事实正义性”表象,即“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资本家以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资本主义社会正义观为雇佣劳动制度的合理性辩护,将不符合资本增殖的生产视为非正义劳动,而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劳动“非正义性”是资本家对工人劳动的剥削所导致的。

马克思在反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程中解构了由“资本正义”所引致的劳动“非正义性”,认为未能彰显正义的劳动在现实生产领域是“资本正义”逻辑强行压制劳动力发展的必然后果。资本主义在缔造劳动生产与资本增殖相统一的历史过程中创造了劳动自觉依附于资本的“正义”规则,将资本主义工厂幻化为“温和监狱”的“正义”社会图景。伴随对生产领域物质基础和经济根源研究的推进,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把握了“资本正义”与资本生产劳动“非正义性”之间的历史同构性,生产正义问题通过生产力发展与资本增殖的相互依存得以显现。资本逻辑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证实自身增殖的“天然正义”,即资本获取的生产增殖得益于其本身生发的价值而非源于劳动力的创造,从而创设出社会生产与劳动无关的“资本正义”。生产力的产生和增长是依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动力要素,生产劳动在保证资本增殖的过程中确证了“资本正义”的理论基础。“资本正义”的实现饱含对物质财富和剩余价值的极度贪婪、对劳动者物质生产劳动能力的霸权统治以及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抽象颠倒,物质生产在加深资本普遍“正义”的同时也裹挟着强制性话语,企图使整个社会生产领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资本逻辑的宰制。人的劳动不是天生采取雇佣的形式并依靠于资本,而是在物的关系笼罩下逐渐形成对“资本正义”的推崇和对资本抽象统治的趋附。马克思发现:“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资本正义”并非资本家天生的幻想,而是“异化劳动”的产物,“资本正义”一经产生就以法权的形式确认劳动能力与劳动条件相分离的正当性,进而将物质生产规定为与“资本正义”相一致的“劳动正义”,这种忽视了人本质力量的劳动无法真正实现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展。

马克思在解剖“资本正义”中将研究的触角深入经济生活领域,从资本主义经济领域的“正义”现象入手,解构了现实生产中的非正义因素。“资本正义”和劳动“非正义性”之间的关联伴随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凸显为“经济正义”与劳动“非正义性”的必然关联。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资本逻辑从对生产资源的暴力掠夺转化到对经济活动和金融资源的隐性掌控。资本逻辑逐渐将“资本正义”的目的寄托于经济利益领域,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合法化的“经济正义”视为资本“天然正义”的实现。资本逻辑宰制下的经济增长成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判定标准,经济生产与交换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增长。人类生产劳动是决定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基础,而资本逻辑主导的“经济正义”理念彻底颠覆了劳动之于社会整体发展的根基地位,必定造成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相背离,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劳动被视为对“经济正义”原则的违背。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正义”的社会关系中,生产劳动最初以占有和获取基本生存资源为目的,劳动正义本质上符合人自由本性的正义价值,但以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至上的“经济正义”致使追逐物质财富成为首要目的,社会关系被嵌入经济体系之中,体现人自身价值的劳动方式被遮蔽,劳动演化成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现实力量,其“非正义性”的现实表征逐渐扩散,“而这首先又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 

在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非正义性时,马克思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抽象“经济正义”观和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双重批判,并对资本主义社会总体关系及其“正义”原则进行深度批判,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非正义性”始终与体现人本质力量的“劳动正义”相违背,因此,必须挖掘出深藏于经济利益和社会整体关系中的“合理性”存在根由。在分析经济利益关系时,马克思指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借用“经济事实”掩盖“社会现实”,揭露了经济运行中以物质利益为量化标准来规定劳动运作的非正义实质。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生产的辩护,马克思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经济活动方式和生产关系,创造性地把握了限制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根源——资本本身,即资本增殖固化了经济发展的模式,最终导致非正义的劳动。

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根源对劳动的“非正义性”进行了前提性批判。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使资本价值得以保存和实现增殖的正义尺度,以及经济生活中人们所渴求的自由、平等的正义秩序,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伪造的虚假“外衣”,都要依靠私有制和资本力量共同构筑的“锁链”才能获得保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着力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深刻透视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劳动的“非正义性”及其对人的否定力量。正如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剥削方式时所指出的:“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资本主义在私有制基础上所建立的经济运行规律,开启了对劳动力无情的压制和奴役的历史进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带有剥削的非正义属性,资本主义剥削的形成根源于私有制内生的普遍性社会关系,进而明确了资本主义制度建基于阶级对立的实质,而剥削的秘密隐藏于生产劳动的合法性支撑之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本身的进行中,再生产出劳动力和劳动条件的分离。这样,它就再生产出剥削工人的条件,并使之永久化”。马克思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性及其不断衍生的消极力量,认为私有制所安排的社会关系遮蔽了劳动的正义性价值需要。他从制度根源上对资本主义劳动的非正义因素所展开的批判,在唯物史观的叙事中是关于历史前提的批判。他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置于人类历史演进的过程中,指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私有制度支配下无法克服的必然矛盾及其所昭示的暂时性、阶段性的历史“正义性”。

三、劳动关系悖论的求解与劳动正义的实现

马克思在对资本生产的“非正义性”进行历史解构和前提批判时,澄明了“资本正义”“经济正义”在现实生产过程中的剥削实质。马克思对资本逻辑支配下劳动方式的剖析涵盖经验事实和社会历史现实的双重维度,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研究方法。马克思所解析的劳动正义问题,归根结底旨在揭秘劳动能力与劳动所得之间的悖论:一是从劳动与资本的外在关系分析“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与劳动正义的异质性矛盾;二是从劳动内部运行的关系探求劳动能力与劳动所得的分立式冲突,并在此过程中从劳动自由和人的自由发展的高度求解劳动关系的悖论,得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关系非正义的阶级性和暂时性特质,明确劳动正义才是真正体现人本质力量的价值诉求。马克思阐明了实现劳动正义所面临的现实障碍,澄清了劳动正义具有符合人类劳动自由本性和现实劳动动态生成的双重特质,以唯物史观的立场和方法扬弃现实的劳动关系困境,为实现劳动正义奠定基础。

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中,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组成,劳动关系必然涉及劳动与资本、劳动者与资本持有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正义”“经济正义”和劳动“非正义性”内容的阐发,实质上体现了其对劳动与资本关系的深刻理解,证实了生产力发展未能破除“资本正义”“经济正义”对劳动正义诉求的压制,进而从这一历史困境中揭示了劳动与资本的固有矛盾。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发展致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化模式得以巩固,构建了迎合社会生产需要的正义价值体系,掩盖了生产过程中的非正义性实质,抹杀了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正义诉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致力于发掘并极力占有劳动能力,强行催动人的劳动价值与资本的增殖需要相一致。资本主义以物质利益为“正义需要”置换了劳动正义的价值理念,它们强调资本生产的巨大能量,以“自由”“解放”为诱饵将劳动者引向资本的扩大再生产中,以规避审视和质问劳动能力与个人所得的关系及其正义问题。资本自身的生产使得劳动的物质利益组成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生产链的重要一环,而劳动正义却被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的价值所吞噬,使得资本与劳动能力的交换演变为固定的经济关系。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与资本关系的变化中指出,“历史的过程使在此以前联系着的因素分离开;因此,这个过程的结果,并不是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消失了,而是其中的每一个因素都跟另一个因素处在否定关系中:一方面,是自由的工人(可能性上的),另一方面,是资本(可能性上的)”。尽管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形式发生了变化,但资本占有劳动的实质未变,只不过在劳动与资本之间将产生“否定性”的对抗关系,劳动所具有的一切生产力均化为资本的内生力量,劳动正义也被资本的“物性”及其统治强力所遮蔽。

马克思从交往关系的维度探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洞悉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以及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劳动与资本的深层矛盾。马克思认为劳动与资本关系的矛盾形式已在剩余价值生产中从资本对劳动的直接占有转变为商品、货币和资本对劳动关系的颠倒。马克思着重从交换和分配领域揭露剩余价值剥削劳动的独有方式。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交换领域通过劳动与资本的市场结合生成了更强劲的生产力,劳动与资本的交换关系在表面上遵循着正义原则,但实际上“工人在把自己出卖给资本家以前就已经属于资本了。工人在经济上的隶属地位,是通过他的卖身行为的周期更新、雇主的更换和劳动的市场价格的变动来实现的,同时又被这些事实所掩盖”。劳动者遵循着资本持有者所制定的以平等、自由为核心要义的“正义规则”,在交换地位上已然具有先在的非正义性。而资本持有者正是利用劳动生产剩余价值的潜能,才将货币转化为能够再次购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资本。在分配领域中,马克思指出,资本家将劳动等同于一般商品而支付劳动力价值,无视劳动能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劳动与资本的冲突在分配领域表现为资本迫使劳动不断创造剩余价值的强制剥削。劳动与资本关系的实质在于凭借简单商品交换的“正义原则”抹平了劳动者与资本持有者在现实交往中可能存在的非正义性。

劳动与资本的外部关系促进马克思对劳动内部关系进行省思。他洞察到劳动能力与劳动所得之间的深层矛盾。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参照,对比劳动自由理想中的正义价值,从劳动能力的开掘、劳动客观条件的初始持有和劳动成果的实际获取等层面深思劳动内部关系的正义性。在劳动能力层面,他肯定劳动能力在彰显劳动正义性中的基础地位,认为劳动能力的正义性标志着人对自身生活的合理预期和自由选择,同时客观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能力自由选择的限度,即“这里所谓自由,一方面,是指工人支配他作为商品的劳动能力,另一方面是指他不支配任何别的商品,一贫如洗,没有任何实现他的劳动能力的对象条件”。资本所有者强行占据劳动的客观条件,致使劳动者为了生存必须出卖劳动力,从而被迫放弃了自身对劳动能力的支配和交换自由的权利,这一有限的自由构成了资本主义非正义劳动关系的基石;在劳动客观条件层面,资本家在资本原始积累中对劳动客观条件暴力攫取,否定了劳动者对劳动客观条件的初始持有,将“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做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劳动者在客观条件的限定中被迫从事依附于资本的雇佣劳动;在劳动成果层面,马克思认为雇佣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成果完全由资本持有者操控,劳动客观条件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无法确保劳动者的自由权利与机会,资本主导的分配机制必定将劳动者的权利排除在外,最终造成劳动能力与劳动所得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化解劳动关系悖论是马克思观照人类历史和劳动自由的理论主题,最终旨在求解劳动关系悖论中确定真实的劳动正义价值。马克思将劳动视为人的本源性存在方式,将劳动正义置于充实人的现实生存意义、提升人的生命质量的优先地位,而劳动关系悖论归根结底是劳动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马克思认为,资本、商品对劳动能力、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交换以及劳动成果所得的全面支配,使劳动者的权利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处于绝对“失语”状态,这与劳动者通过生产过程发挥自身潜能和维护自身权利的诉求相违背。劳动既包含了对人的自由解放的承诺,又隐藏着戕害人性的倾向,体现劳动者本质力量的劳动活动具有促进人的自由的积极意义,而依附于资本逻辑所衍生的生产劳动则具有压制自由的弊病,劳动的双重悖论使得劳动关系的理论叙事变得复杂多样。

马克思从契合人自由本性的劳动活动出发,把劳动关系阐明为“现实的人”的存在及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自我实现程度的真实反映,在反思现实劳动关系中把握劳动正义的价值。唯物史观自创立起就以实现劳动正义价值为重要关切。马克思肯定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劳动的基本方式,物质生产劳动本质上决定了人的总体生活样态。他认为“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成了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无论是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问题,还是伦理道德和哲学思辨的难题,都离不开对劳动的现实把握。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构造了现实的社会历史,人与世界之间通过劳动建立起基本价值关系。唯物史观关注人的本质存在及其自我实现,并在历史进程中追求劳动的自由和解放。真正观照人的主体性、体现人文关怀的劳动解放,才是劳动状态和劳动关系正义性的真实表征和价值诉求。

将劳动正义奠基于人的本质存在方式,把劳动的解放阐释为劳动正义的价值诉求,构成了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中最基本的理论关怀。马克思在洞察资本主义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中确立了实现劳动正义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解蔽”并深刻透视社会历史中实现劳动正义所面临的现实障碍,二是基于共产主义的正义价值理想探求实现劳动正义的路径。马克思认为,劳动解放的实现与对现实劳动异化、自由丧失和物质贫乏的克服是同一过程,尽管人在本质上是自由劳动创造的存在,但现实中诸多束缚人本质力量的异质性关系总是构成人生存状态无法割裂的部分。人的劳动创造了资本生产和社会所需要的价值,但其社会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而资本的无限积累和雇佣工人贫困的加剧在生产扩张中形成了固定的结构性关系,工人所获劳动报酬只能在资本主义生产需要所容许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创造财富与愈发贫困之间的对立成为困扰劳动正义的顽固“病灶”,阻碍了人对劳动正义问题的觉醒。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分析贫困的原因,认为资产阶级想方设法延长工作日,鼓励雇佣工人之间的竞争以加剧劳动强度,导致工人创造的价值与其所得财富成反比。立足于对资本逻辑和私有制的批判,马克思进一步追究无产阶级贫困问题的根源,指出私有财产及其滋生的权力关系是造成贫困问题的根本原因,“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任何强调劳动与资本关系“自由”“平等”的形式都无法改写工人在劳动关系中的被动地位和贫困境遇的历史。马克思将克服贫困问题、实现劳动正义的路径聚焦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提出消灭私有制是践行共产主义劳动正义观的首要关切,必须消除私有制的经济根基和政治法权依附,通过对异化现象的批判向人们展示自由解放的境界,使人在对现状的反省中形成将自我意识贯彻到革命、批判的实践中去的思维,达到人对自身本质的“真正占有”。

四、劳动生产形态的转变与劳动正义问题的重置

立足于劳动正义问题的探析,马克思说明了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的理论性质与原则。随着唯物史观的发展,马克思从世界历史和全球化的角度对劳动方式与劳动关系的变化提出了新的见解。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加速了人类历史的整体性发展,马克思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历史阶段中的作用,明确了资本与技术进步的合流及其对劳动生产形态和劳动关系变更的影响,并以此为着眼点揭示了人类社会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形态和社会关系总体的变动中,反思劳动主体及其性质的变化,确认了技术型劳动生产形态与知识型经济生产关系的实质内容,从而对资本支配劳动的状态展开深刻批判,探讨了扬弃资本逻辑主导的历史条件。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观照下,劳动正义问题从与资本的直接对立关系中转换到劳动中的“知识产权”领域,劳动正义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全球化时代被搁置,对劳动正义问题的重构仍然归诸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法权制度之内。

纵观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技术进步及其与资本的融合改变了劳动能力的基本构成和劳动生产形态。马克思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扩张开启了世界历史的客观事实,认为资本主义寻求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和逐利性在世界历史演化中没有改变,为了实现以世界市场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全面社会化,资本主义通过扩张资本的生产方式和制度手段实现了与科学技术的结合。资产阶级在世界历史进程中逐渐意识到,要想获取更多剩余价值,必须克服不同民族主体参与全球生产格局的界限,深切感受到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对克服生产限制、攫取物质利益的强大效用。在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资本持有者为了使生产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实现最优配置以获取财富积累最大化,必定倾力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以此重塑劳动能力的技术构成,并在技术进步中创造新的劳动生产形态。马克思在对“异化劳动”批判中逐渐阐释了技术劳动的思想,他建构了科学技术的对象化、异化及其扬弃的理论叙事,澄明了技术性劳动在资本掌控的世界历史中逐渐被视为人的类本质并引导人发展的逻辑。随着资本与技术的联合,技术进步成为劳动能力的主要构成,技术性劳动成为人本质力量和类本质活动的集中体现,技术化劳动生产自然被粉饰为解放人的力量。

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劳动生产形态的新特点在于技术进步成为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力量,这种新特征在深层次上指向技术进步中全球劳动关系的变化。技术进步通常表现为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生产能力的增强,“在给定的技术背景下,技术系统效能的增加,可以很容易被解释为人的能力的增加,以确保该系统所施加的实际行为与人的目标一致”。技术进步中的生产方式旨在形塑社会生产与人的劳动解放需求相一致的模式,倾向于将与生产效率、经济效益相一致的客观价值作为劳动能力与技术效能发展的测量标准。马克思对生产劳动中的工业扩展和技术进步进行深入分析,指出劳动中技术因素比重的提升会增强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组织力量,劳动者在反省资本剥削中积蓄了抵制能力,但工人的对抗性运动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资本对劳动的抑制关系。尽管资本增殖与技术进步是同一个历史过程,都旨在为世界历史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撑,但资本对技术仍具有绝对先在的控制权,技术进步中劳动关系形式的变化依然隶属于资本逻辑扩张下的生产范围。技术进步对人力、技能等可变资本的要求不断提升,催促劳动者为获取文化、知识和技能来提高自身劳动生产力而投入更多的精力、时间等成本。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改变劳动能力构成的同时,实现了资本积累方式的更新,资产阶级通过购买科技含量高的机器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获取更多剩余价值进而扩大再生产。

资本通过与技术进步的结合实现了对劳动关系愈加隐秘化的控制,造成并加深了劳动关系中资本积累和劳动收益的分化,扩展了资本对劳动能力的剥削空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生产物质商品与阶级剥削的天然二重性特征:确立了劳动与所有权相统一的“正义”规则,即资本家对工人劳动过程及其产品拥有绝对所有权;构造了劳动力为资本增殖服务的非正义关系。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展开促使劳动力愈益成为生产剩余价值的依附力量,而技术进步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主要推动作用。技术进步通过缩短生产过程中损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改变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使得不变资本中的知识信息因素相应增加。技术对资本扩张的加持粉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营造资本逻辑自我消化和调节矛盾的能力不断提升的假象,其中,最主要的特征体现在其所确立的内在组织机制对经济生活的制度安排与执行产生的影响。技术进步确立了“技术—经济”活动系统的自组织机制功能,其所确立的组织机制深刻形塑了独特的分配制度和“正义”标准。“正义”制度关注经济主体投入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正义诉求,在其中“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技术进步确立了生产过程中“正义”原则的自由特质,通过提高劳动的技术构成来确证劳动方式对“自由”本性的诉求,致使劳动者“自主”成为经济生产过程中的“生力军”而丧失支配生活的自由权益,从而强化了“经济正义”的合理性。

资本通过与技术的结合确立了新的生产组织方式,这种生产组织方式将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主要归功于技术进步,以助推劳动方式的变革来实现与所有权相对等的“正义”关系,最终诱导劳动主体在“资本正义”“经济正义”环境中放弃了对劳动正义的诉求,其实质是对劳动正义问题的消极搁置。技术进步促进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技术性劳动生产模式推动劳动服务于资本增殖和经济增长的目的,使得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冲突得到“消解”。但其背后隐藏着对技术权力的盲目崇拜。拒斥人性的现实冲突和劳动生成过程中的矛盾,反映了追捧技术性劳动能力为“终极实在”的过程论思维局限,势必造成对劳动生产价值的颠覆,导致劳动正义问题的实质内容被消极搁置。正义价值冲突关系的“消解”前提是劳动的技术构成与劳动方式的解放程度、社会生产的需求相一致,即劳动正义的诉求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制造的正义价值形态中得以“实现”。但“资本正义”价值形态归根究底是追求物质利益诉求的观念反映,本身包含深层的内在悖论:“资本正义”以劳动的历史性、矛盾性为生产基础,却企图在生产过程中摒弃和遗忘劳动的历史性、矛盾性,坚信技术进步能够激发劳动的无限活力以建立摆脱生产有限性的世界。技术进步中生产领域的正义价值形态通过技术权力建构了解决一切难题和挑战的终极意义,以资本主义主导的生产领域的正义价值涵盖并超越了所有正义价值目标,妄图在生产过程中实现不同领域的正义价值观念的统一,把人的生存本性与物质生产世界的普遍联系割裂开来,把劳动的工具性与目的性分离开来,忽视劳动作为一个整体的关系性存在,瓦解劳动关系、社会关系与人的存在方式之间的密切关联,造成以劳动正义作为评价生产过程的尺度向被动接收生产方式抽象评判的颠覆。

技术进步中劳动生产形态和劳动关系的改变及其对劳动正义问题的搁置,根本原因在于对技术权力来源的忽视,而在技术权力与劳动权力的关系视域中审视劳动正义必然引起对劳动正义问题的重置。技术进步通过提高劳动的技术构成提升了生产效率,掩盖甚至否定了劳动作为满足人基本生存需要的根基地位,但在摧毁劳动的历史性和矛盾性后却并未确立技术性劳动的根基地位。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能力与体现劳动者生存需要的本质力量相背离,致使生产领域的劳动正义问题隐匿未彰。劳动是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基本动力,技术劳动的无限“活动性”及其对传统劳动局限的克服伴随技术的不断进步而愈益突显,但作为“活动性”范畴的技术性劳动所内含的本体论设定却被刻意“遗忘”。与一般的经济生产活动不同,技术进步中的劳动生产具有天然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即由于信息缺乏而使得准确预期某事的不可能性或区分相关或不相关数据的不可能性”,技术发展预期的“不可能性”表明技术难以掌握生产需要的发展趋势。技术性劳动方式虽然展示出在物质生产上的强劲功能,但仍无法使劳动的本性得到充分释放,它事先设定了劳动过程与资本增殖、经济增长目的相一致,终将因抑制劳动自由发展而以无效告终。技术劳动是劳动特殊的存在形态,其存在根基和载体是劳动本身,技术进步中的劳动正义依存于劳动本真正义理念的表达,但技术性劳动方式与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附庸,孕育于其中的劳动正义理念被强制与经济生产过程的价值需要相契合,实际上体现了劳动能力与劳动所有权在全球化生产领域内产生了新的分离形式。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指出“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形成了相互作用的关系,即劳动在私有财产的关系中被异化为工人的生产和资本家的所得。在世界市场中,劳动正义的问题被放大为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分配与劳动者所有权的实现问题。

在资本逻辑主导的当今全球化社会和技术性劳动关系中,全球性的资本积累和贫困分化在各主体国家之间形成了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议题的新的等级形式。“知识产权”问题事关劳动财产和所有权的主要问题,在全球化以及技术创新时代显得尤为突出。为了与劳动能力和劳动所得之间的正义关系相呼应,应对“知识产权”给予制度形式的保护。但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如为资本逻辑所掌控,就变成保护资本持有者的利益,而非维护劳动能力与劳动所得的对等,便违背了劳动正义的价值本义。马克思在阐发劳动能力与所有权分离中说明了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认为私有财产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同时指出私有财产是劳动外化的产物,证明劳动的对象化给劳动者在生产领域带来了有限的所有权,而劳动异化则使劳动者全部生活的所有权被无偿占有。“知识产权”是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对其成果的所有权,其现实特质及制度安排源于私有财产和私有权理论,在技术性劳动为主的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与劳动正义问题产生密切关联。而在资本逻辑施行支配强权的语境中,资本持有者为了掠夺更多利益,抑制劳动者发出的抗议,从制度层面确定知识生产权力的独占性和成果占有的排他性,实际上是采取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权的方式、利用技术的高效率来应对知识生产中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利益冲突。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表现为“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即对“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旨在化解现实的利益冲突,但寄生于资本逻辑关系中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资本持有者的利益主张及其理性选择,知识从产出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涉及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等多方权利主体,不同权利主体力量的悬殊必然导致制度设计向强势的利益主体倾斜,反而造成利益的多元分化和冲突,导致了不同主体国家对知识生产中强权倾向的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这种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的非正义性在现实的劳动正义问题上必将造成难以弥合的鸿沟。

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结构中审视劳动正义及其内部关系的演变问题,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叙事所包含的基本思想。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的建构中阐明了劳动正义、生产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层级结构,对全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石即资本的人格化与资本逻辑主体性提出质疑,敏锐地洞悉资本主义生产结构的内在矛盾及其造成的劳动“非正义性”问题,揭露以资本主体为基点、建立在物质利益有用性上的正义价值尺度的弊端,指责“资本正义”“经济正义”原则否定劳动正义本真内涵的内在局限。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中体现的劳动正义思想,是以“现实的人”的本质存在及其生存方式为理论前提,并基于此确立了社会生产生活中劳动的正义性规范;反对颠倒劳动与资本主客体地位而把物质利益视为立法准则,指出其后果在于劳动规范基础的缺失。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中内蕴解放的叙事、对美好未来社会生活的构想、物质生产走向的规范力量以及对现实社会存在的批判等向度,向我们展现了解读正义思想的重要问题域和研究生长点。解决劳动正义问题的关键在于探寻以何种方式通达正义性的规范基础,从而揭示资本主义强权话语对人类劳动正义与交往自由的扭曲,最终将劳动正义问题的化解归于人的劳动本身,这构成马克思正义价值理想的根本前提和本真意义。我们只有在对劳动正义的不断追求中,才能克服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制造的异化劳动的消极影响,一以贯之地保持人类本质力量的自我超越性。虽然社会生活中的劳动正义,在不同的生产发展阶段都带有局限性,但在现代社会,我们应坚持以劳动正义的原则扬弃资本和技术力量所奠定的社会公共生活正义观念的规范基础。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蕴含对社会生活“理应如此”的价值诉求,是从理想的价值状态出发批判现实社会并超越现存状况的实践哲学,促使人们在全球化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挖掘和培植劳动正义的规范资源并形成价值共识,最终促进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实现“自由联合”和团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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