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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 外国人打外国人?维权!

马旗 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2022-12-10

       这是2019年的第83篇文章。在正式开始今天的话题之前,小编准备先给各位呈现一个“楔子”,梳理部分近日网络热点。


1

2019年6月29日,NBA球星哈登上海街头骑电动车违规,被交警拦下。有网友表示,哈登这是现身说法向大家展示了遵守交规的重要性。

2

2019年7月10日,在南京地铁二号线上,一名中国乘客饮用奶茶遭到执法人员处罚,而另一名外国乘客进食面包仅仅被劝“收起”,同是违反《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执法结果的反差引起网络热议。

3

2019年7月11日,一篇题为《1个留学生配3个学伴 学伴以女生为主》的文章迅速走红网络,文中所提及的山东大学“留学生学伴”制度引发网友关注。

4

2019年7月12日,浙江义乌交警夜查酒驾时遇到一名外国男子,执法过程中,交警毫不含糊,大声用英语对该男子说:”Open your mouth! Please Deeply!”此举赢得网友纷纷点赞。




从网友在哈登被交警拦下后调侃:“行车不规范,球迷两行泪”,到事后“南京地铁”官方回应称:“确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从教育部负责人在日前的“答记者问”中表示:“进一步推动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管理趋同化”,到网友点赞时留下的评论“堪称教科书式的执法”…… 以上案例之间皆呈现出相同点或相似点。 


这一系列的热议背后,不仅充分反映国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升,也表明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已在中国深入人心——我们捍卫在华外国人的正当权益,但其亦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不能借特殊身份享受“选择性执法”等特殊待遇!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普世所合伙人马旗律师近日承办了一宗涉外刑事案件,今日小编有幸邀请到马旗律师,就最近热议的话题“在华外国人特殊权益”展开探讨与分析。


案情概要




       2018年10月,外籍在沪人员G某在静安区某道路边与朋友闲聊时,无故遭到另外两名外籍在沪人员的殴打。嫌疑人之一伊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到案后次日,即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与此同时,被害人G某由于伊某的伤害,眼部严重受伤,危及视力。伊某在取保后,明知G某受伤严重,既未向G某表达任何歉意,也未提出承担G某的医疗费用,给G某带来了二次伤害。在此情况下,G某找到普世律师事务所的马旗律师,希望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马旗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反复观看、认真研究G某提供的事发当时的视频,并与静安区公安局进行积极沟通,就伊某的身体伤害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定其伤害是陈旧伤,与本案无关。2019年3月,马旗律师随即向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的法律意见,以伊某行为恶劣,主观恶意巨大,取保后仍不悔改,拒不承认错误和提供赔偿,且身体疾病与本案无关,不适合对其继续采取取保措施,请求检察院对伊某进行批捕,对其立即采取刑事羁押措施。同月,伊某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并采取刑事羁押措施。


       2019年5月,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马旗律师以代理人身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19年6月,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多名外籍人士及外国驻沪领馆官员进行了旁听。期间,伊某辩护律师向马旗律师提出高达十万的赔偿请求,以换G某谅解。我方经过认真协商后,认为伊某主观恶意较大,拒绝了伊某的赔偿。2019年7月15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伊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加驱逐出境。对于G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予以全部支持,长达十月的争议就此审理终结。


律师说法




据事后了解,伊某在取保后,仍然拒不道歉和不承担医疗费的原因是,其被外籍律师朋友告知,这种事情在中国根本无关紧要,不会遭受任何惩罚。由于错误的信息,导致伊某取保后有恃无恐,最终遭受了中国法律的严惩。如果伊某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道歉和赔偿,并获取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本案必然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就业和居住的外国人越来越多。马旗律师建议外籍人员在来中国之前,提前对中国的相关法律有初步的了解。如果在国内遇到法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应尽量寻求中国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由于错误的信息,而遭受不必要的后果

本期律师简介

马旗

电话:021-52988666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合伙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入选上海市涉外律师人才库。马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英语专业,专业英语八级,研究生攻读华东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擅长处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


马律师法律英语专业水平突出,特别熟悉涉外法律,长期从事涉外法律业务,包括涉外经济法律业务和涉外犯罪法律业务。马律师担任多家外企的法律顾问,精通公司的运作的诸多法律法规规定,善于及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指出公司在营运中的法律风险并准确提出修正建议,以及协助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内部框架设置以及劳动关系。


在诉讼领域,马律师曾代理多家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数十起重大、疑难案件,并且取得了理想的结果,受到了客户的赞赏。并且,马律师还以辩护人身份处理数十起经济和金融犯罪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公安部、海关和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案件,马律师为当事人充分争取权益,取得良好的诉讼结果和社会影响。


马律师长期与国外数十个律师事务所保持合作关系,并代理了多起中国客户在国外的法律业务,维护了中国客户的权益。除此之外,马律师还创新性地代理了多起涉外婚姻业务,利用中国的婚姻法律和民事法律,维护了居住在上海的外国人之间的权益,很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并扩大了中国法律的管辖权。


代表业绩:

1.为多起外国人在中国的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2.处理多起涉及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的在中国的离婚和继承诉讼案件,并成功通过中国法院采用中国法律进行管辖,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为多起股票内幕交易犯罪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4.为某机构涉及的场外个股期权相关的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5.代表某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国内提起多起融资租赁诉讼纠纷,并参与后续执行事宜;


6.处理某金融机构涉及的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7.处理多起公司股权纠纷,并取得良好效果。


稿源 | 普世刑事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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