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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推进“中国之治”的根本遵循

张继良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0-09-0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及其显著优势,指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整体构建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宏伟构想,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关理论,必将对推进“中国之治”实现全面制度化、法治化产生深远影响。

反映新时代治国理政的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整体构建与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框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深入的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重要决定深刻影响着国家治理进程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总结以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映新时代治国理政本质特征与要求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框架,包括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涵、结构及其关系、显著优势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构想和决策部署等内容。这些理论观点和基本构想,是新时代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经验、执政方式、执政能力等的制度表达,并且成为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

为国家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以中国革命史和党领导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实践经验为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科学界定,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进而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遵循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整体构建、全面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首先筑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信念,有效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结构复杂的有机整体,只有科学分析其基本结构和功能,才能找到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正确路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它们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体,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国家治理实践要求不断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使国家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制度和体制机制相配套、相协调。这就需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全面、系统、成熟、定型的制度保障。

发挥制度优势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深入分析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状,既理直气壮地列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为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事实依据,又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决策部署,在顶层设计上凸显了问题导向及把握根本、抓牢关键、整体构建、协同合作、全面推进的特点。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同时,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全面阐述了如何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当前中国实际,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在坚持整体构建和全面推进的同时,应集中力量抓牢关键环节,筑牢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

第一,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核心地位。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党发挥着政治领导和关键作用。因此,必须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尤其应“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只有既保障党的决策权和领导权充分实施,又依法严格规范党的领导制度,才能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组织力和动员力,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二,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放在重要地位。各级政府承担着实施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主要职责,拥有治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的权力,而且掌握并支配各方面的治理资源。我们要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加快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当下,应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

第三,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文化是民族精神、民族心理、民族性格及其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集中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鼓舞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艰苦奋斗、追求生活幸福的动力源泉,更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文化根基。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有赖于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快形成适应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的先进文化,筑牢有效推进国家治理的文化基础。

第四,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只有保持社会稳定、安定有序,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治理才能有序推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条件。

(作者系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师范大学基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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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冯枫添  排版编辑:冯枫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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