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顾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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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尝”试!西藏一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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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一再提醒勿酒驾,勿醉驾但总有些驾驶人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甚至酒后驾驶出租车实属漠视法律法规2023年10月26日23时48分许,接群众举报称,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柳梧农贸市场出口处有出租车酒驾。交警支队柳梧大队民警在接警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
于是民警连夜前往出租车公司调取藏AT***1号出租车行车记录仪,确认了易某存在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在证据面前,易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人
时刻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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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顾万全
编审:张姝
编辑:明吉
来源:拉萨交警
珍爱生命,切勿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