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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辉团队在《金融研究》发表重要成果

浙大卡特三农智库 浙大卡特三农智库 2023-10-24

近日,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黄祖辉教授、博士生宋文豪与叶春辉副教授合作撰写的学术论文“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立的影响与机理——来自中国1845个县域的经验证据”在国内金融学顶尖期刊《金融研究》2023年第4期上发表。该研究成果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A071)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71861147002)的资助。



◇ 文章摘要:


在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探索数字普惠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主体”)创立之间的关系,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全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2014~2020年中国27个省份1845个县的面板数据,使用工具变量法实证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新型主体创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研究发现:(1)数字普惠金融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创立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该结论在控制地区—时间交互固定效应、以“FIGI中国项目”试点构建DID模型等稳健性检验下仍然成立。(2)数字普惠金融不仅能通过提高农民正规信贷可得性直接促进新型主体创立,还可以通过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水平间接促进新型主体创立。(3)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对新型主体创立均具有促进作用;相较于大中型新型主体,小微型新型主体更加受益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型主体创立的影响存在县域异质性,地形起伏度小的县强于地形起伏度大的县。本文为理解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型主体创立的促进效应,进一步稳妥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决策参考。


◇ 主要贡献:


第一,目前聚焦于数字普惠金融影响新型主体创立的文献匮乏,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维度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型主体创立的促进效应,既丰富了有关新型主体创立影响因素的研究,也是对数字普惠金融支农研究的重要补充。第二,本文采用新型主体工商注册信息统计得到各县新型主体新建数目,用于刻画县域层面新型主体创立情况,相比以往研究能够更准确地衡量新型主体创建活动在地区间的差异特征。第三,本文使用2014~2020年的县域面板数据,利用工具变量法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型主体创立的影响,同时,借助“FIGI中国项目”试点的准自然实验较好地克服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偏误,得到的研究结论更为可靠。第四,本文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各维度子指数对新型主体创立的影响,比较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规模新型主体创立的影响,还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影响新型主体创立的县域差异,为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制定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培育新型主体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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