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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社会科学辑刊》黄祖辉 宋文豪 金松青: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评价:研究与讨论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社会科学辑刊 Author 黄祖辉等


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辑刊》2023年第3期,第142-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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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管理学研究]



[作者简介]黄祖辉,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省委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卡特”)首席专家。


[摘 要]迁移式扶贫作为缓解和消除贫困的重要手段,在全球减贫事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现有文献主要以各国典型的迁移式扶贫项目为评价对象,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从不同视角对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价。大多数研究结果显示迁移式扶贫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少数结果表明迁移式扶贫产生了消极影响。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现有研究仍存在不足,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应积极开展搬迁农户规模性返贫风险评估;二是应增加对移民迁出区和未搬迁农户的关注;三是应深化对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研究;四是应深入探索迁移式扶贫项目对经济社会影响的理论机制;五是应积极开展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评价的国际比较研究。


[关键词]迁移式扶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研究讨论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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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评价:研究与讨论》


一、引言


我国已进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的五年过渡期。在五年过渡期中,不仅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脱贫的体制机制,还要防止规模性返贫。防止规模性返贫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要求,而规模性返贫与易地扶贫搬迁或迁移式扶贫存在密切的关联性。作为解决资源约束性地区贫困问题的重要手段,迁移式扶贫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和大规模的迁移式扶贫,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能高起点解决贫困问题,高效率配置公共资源,高强度转换产业格局,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贫困的根源。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的“迁移式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20年1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宣布,“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960多万贫困人口乔迁新居,走出大山和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迁移式扶贫项目的实施使得搬迁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搬迁后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例如,搬迁人口能否实现“稳得住”和“能致富”?是否会出现返贫甚至规模性返贫?因此,分析、评价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效益也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要领域。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评价相关文献的全面梳理,从其评价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等方面给出归纳性总结和讨论式评述,并提出相应建议,旨在为深化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评价研究,提高迁移式扶贫效率,防止规模性返贫,提供理论依据与政策参考。


二、国内外“迁移式扶贫”的内涵与分类


国内对迁移式扶贫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三西”区域性移民。吴振磊和李钺霆将其定义为政府组织引导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民向资源丰富的地区迁移,以解决贫困和环境双重难题的扶贫移民项目。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正式将移民搬迁列为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提出“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自2001年起,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此后,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文献逐渐增多。学界普遍认为,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至生存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并通过综合性的帮扶措施,使其实现稳定脱贫的扶贫方式。在过去40余年间,学者们结合各地实践,对复杂多样的迁移式扶贫项目的本质进行了刻画和描述,但已有研究并未清晰界定“迁移式扶贫”的概念。本文认为,虽然各类扶贫移民项目在提法上存在差异,但它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都是以减贫为目的的人口迁移活动。基于此,本文将迁移式扶贫定义为通过对缺乏生存和发展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搬迁,以达到减贫目的的新型扶贫方式。在国外研究中,“环境移民”和“生态移民”的概念与“迁移式扶贫”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它们都是指由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矛盾激化,人类为了生存而主动调整其自身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以保持生态系统诸要素的相对平衡所进行的人口迁移,往往兼具保护环境和减贫的双重目的。随着发展中国家扶贫项目的大量开展,国外出现了“扶贫移民”的相关研究,这一概念基本等同于中国的迁移式扶贫。

按照搬迁意愿分类,迁移式扶贫可分为“自愿搬迁”和“非自愿搬迁”。自愿搬迁是由当地环境不断恶化、人口压力不断增加或追求个人偏好引致的居民主动申请或同意政府统一调度的搬迁。如果搬迁对象是根据政府标准认定,并非居民主动申请或同意的,这种搬迁称为非自愿搬迁。在政府主导的迁移中,政府要扮演的角色不仅是迁移前和迁移中的主导,更重要的是在迁移后继续为移民提供适当的生计规划和技能培训方案。事实上,在多方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下,非自愿搬迁也可以转变为自愿搬迁,这意味着搬迁朝更公平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但“自愿”是一个很难衡量的标准,应当由独立、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

按照搬迁距离分类,迁移式扶贫可以分为“长途移民”和“短途移民”。目前,学界对搬迁距离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常见的搬迁距离有两种:一是地理距离,例如,Wei Liu等按照地理距离的远近将迁移式扶贫分为本地社区移民、当地乡镇移民、邻近乡镇移民和其他地方移民;二是迁出地与迁入地在人口年龄、性别、种族和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异程度,差异程度越大,搬迁距离越大。虽然搬迁距离影响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效益已成为学界共识,但研究结论并不统一。部分学者发现,随着搬迁距离的增加,易地扶贫搬迁对农户的社会融入具有负向影响;也有学者发现,长途移民在帮助家庭增收方面效果明显优于短途移民。


三、评价对象


(一)国内评价对象

国内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价对象主要涉及迁出区、迁入区、迁移工程和利益主体等。迁出区就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其具体含义政府文件已有详细说明,此处不再赘述。迁入区主要包括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完善、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中心村、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园区等。从现有研究看,大量文献对移民迁入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鲜有文献关注移民迁出区,少数涉及迁出区的文献只是定性描述迁出区的人口压力状况和生产生活条件,缺乏客观严谨的定量分析。从地区分布看,现有研究涉及东、中、西部地区,但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这与我国政府规划的地域分布和搬迁规模基本一致。这些研究大多选择各地比较典型的迁移式扶贫工程作为评价对象,例如甘肃“两西”开发性扶贫移民项目、宁夏南部山区吊庄移民工程、内蒙古科尔沁沙地扶贫移民项目、陕西秦巴山区扶贫搬迁工程等。在评价的利益主体选择方面,现有研究主要关注搬迁农户,对因迁移式扶贫工程实施给未搬迁农户带来的影响讨论较少。

(二)国外评价对象

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和经济贫困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国外学界对环境移民和生态移民效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环境效益分析,关于其对经济社会影响的研究较少。现有文献对非洲、亚洲和东南亚等地区扶贫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了研究,代表性案例包括莫桑比克农村搬迁安置项目、南非索韦托贫民窟搬迁安置项目和老挝高地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等。除此之外,发达国家也存在一些类似的扶贫搬迁项目,以美国为代表,其扶贫搬迁政策主要面向公共住房贫困人群、失业贫困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政府通过将公共住房居民搬迁到贫困程度较低的社区,或用混合收入社区取代公共住房社区来降低低收入家庭分布的集中度,或者通过提供补贴将贫困人群搬迁到新的有就业机会和生计机会的地方,从而减少贫困人口。美国政府和学界高度重视此类政策的实施效果,对政策的经济社会影响进行了追踪研究。其中,关于经济效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搬迁者的工资、收入和失业率方面;关于社会效益的研究主要体现在搬迁家庭的教育、医疗和社会融入方面。可以发现,国外的研究对象同样集中在安置区和搬迁户,缺少对迁出区和未搬迁户的关注。


四、评价内容


(一)经济效益

国内外学者对迁移式扶贫经济效益的评价既包括宏观经济效益,也包括微观经济效益。在评价视角选择方面,宏观经济效益评价视角涵盖了对迁入区农村人均纯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粮食总产量、劳动生产率、产业结构等指标在迁移式扶贫项目实施前后的比较;而微观经济效益评价视角主要集中于对搬迁农户收入、消费、生计资本、生计脆弱性、贫困脆弱性等在搬迁前后的纵向考察以及对搬迁农户与未搬迁农户相关指标的横向分析。

(二)社会效益

迁移式扶贫的社会效益是指移民工程对搬迁地区社会发展产生的有益效果,然而迄今为止学界对“社会发展”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这主要是由社会发展的模糊性造成的。学者们从不同维度对迁移式扶贫的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价,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社会适应方面,重点关注移民的生活方式和公共基础设施在搬迁前后的变化;二是社会资本方面,主要研究移民的社会网络、公众参与情况和社会凝聚力的变化;三是社会融入方面,重点评价搬迁农户的满意度、幸福感和心理融入状况;四是社会保障方面,关注点主要集中于迁入区移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险参与情况。

(三)研究不足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现有研究主要从单一方面考察迁移式扶贫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鲜有文献对迁移式扶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杨显明等、李晓园和陈颖的研究是为数不多的探讨迁移式扶贫综合效益的文献,但他们的研究在数据质量和研究方法上存在一定不足。作为一种特殊的扶贫方式,迁移式扶贫对搬迁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均会产生重大影响,仅对单一效益进行评价很难判断迁移式扶贫政策实施的综合效果,而综合效益是政府部门制定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应将迁移式扶贫的综合效益评价作为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五、评价方法


国内外学者使用多种方法对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早期研究倾向于使用观察法、访谈法等定性方法。通过访谈,既可以深入了解移民对搬迁工作的满意度,也可以直观反映搬迁项目存在的问题。定性研究特别是案例研究描绘了某一特定搬迁模式的概况及产生的结果,但受数据较少限制,无法进行因果推断和机制识别。随着官方统计数据和实地调研数据的增加,因子分析法、截面回归法和面板回归法逐渐应用于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价研究。例如,时鹏等利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方法对陕南三市1250名搬迁农户的主观幸福感进行了分析;郭华、黎洁基于2015年陕南安康移民搬迁地区搬迁农户的横截面数据,利用广义精确匹配模型和多分类logistic模型,研究了城镇安置模式对贫困搬迁户生计活动的影响;Huanguang Qiu等对中国8省1126名贫困户3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扶贫搬迁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饮食质量。然而,因子分析方法的问题是只能揭示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截面回归和面板回归分析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内生性问题。

为了缓解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一些学者采用了双重差分法和PSM⁃DID方法。这些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将搬迁农户作为实验组,将未搬迁农户作为对照组,分别计算迁移式扶贫项目实施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经济指标的变化值,两个变化量的差值就是扶贫搬迁项目给搬迁农户带来的净影响。通过双重差分法,孔凡斌等分析了赣南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搬迁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利用PSM⁃DID方法,王文略等发现,移民项目降低了农户的多维贫困指数和贫困剥夺得分;宁静等研究表明,中国8省16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减少了农户的贫困脆弱性。将双重差分法作为政策评估的重要工具,能够较好地规避因遗漏变量而导致的内生性偏误,能够比较准确地识别迁移式扶贫项目的实际效果,但该方法的潜在缺点是可能因样本选择问题造成估计结果不一致;PSM⁃DID方法可以为每一个实验组样本匹配特定的对照组样本,使得项目干预近似随机,估计结果更为准确。除此之外,RCT方法和工具变量法也被用于克服内生性问题。RCT方法是通过随机试验的方法来测量项目变量与结果的因果联系,该方法能够确保在干预前实验组和对照组没有系统误差,从而能得出与参与项目的“净”影响效应最接近的估计值。例如,Gharad Bryan等通过随机分配现金奖励的方法激励孟加拉国家庭在农业淡季移民,结果发现剩余成员的消费显著增加,且实验组在激励取消后的一到三年再次进行季节性移民的概率仍然很高。工具变量法是解决内生性问题的标准方法,但在政策评估中,工具变量的选择并不容易,而且只有当个体对政策反应的异质性不影响参与决策时,工具变量法才有效。例如,Steven Stillman等巧妙利用汤加到新西兰的随机抽签移民政策,得到随机化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将抽签结果作为移民的工具变量,克服了以往研究的自选择问题。

近年来,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定性分析和定量测算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越来越受青睐。例如,李晓园和陈颖从经济基础、政策保障和社会融入三个层面构建了易地扶贫搬迁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分析评价了江西省修水县扶贫搬迁项目的效果。作为评价迁移式扶贫综合效益的两种主流方法,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可以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具有分析角度广、评价信息多、适应性强等优点,但也存在指标权重确定主观性强的缺点,这可能会导致同一个迁移式扶贫项目有不同的评价结果。


六、评价结果


从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结果来看,既有正效应,又有负效应。大部分学者肯定了迁移式扶贫对农户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例如,陈忠祥和秦和国指出,宁夏吊庄移民工程从根本上改变了移民的生产条件,产生了良好的移民投资效益和水利工程效益,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同时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民族繁荣和社会安定,转变了山区贫困人口的思想观念,调整了社会的内部结构;李聪等研究发现,易地扶贫搬迁有利于破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发展困境,改善了搬迁家庭的可持续生计;刘伟等研究表明,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通过改善住房质量、促进教育投资、提升资产存量、增加能源种类四种渠道缓解搬迁农户的多维贫困状况。长远来看,迁移式扶贫不仅使居民远离自然灾害和生态恶化的威胁,还可以为居民带来发展机会,使他们更接近公路、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消除集中贫困的危害,从而打破“贫困孤岛”的困境。

尽管大多数学者认为迁移式扶贫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正效应,但也有部分学者表示迁移式扶贫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在现实中,由政府主导的迁移很容易演变为不征求迁移者意愿的强制性迁移,学界普遍认为这种迁移方式的负面影响较大,会带来环境污染和驱逐的高社会成本等负外部性,非自愿迁移往往导致被诱导迁移居民的福利损失。王晓毅指出,贫困农户的搬迁成本通常高于政府补贴,多数移民需要承担部分搬迁费用,另外易地搬迁大幅度提高了农户的生活成本,有些移民变得比过去更加贫困;曾富生和朱启臻通过调研发现,青海省海西州搬迁农户技能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大部分农户缺少生产技能提升的机会,移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同时,扶贫搬迁给一些移民带来了离土又离乡的剧痛,打破了移民原有的稳定族群边界,改变了其生活形态,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此外,政府的过度干预也会使易地搬迁偏离本来的目的,如老挝的高地居民重新安置政策更多地被视为一种驯化高地居民的手段,而不是给他们带来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事实上,迁移式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与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以及政策设计目标、政策执行情况、居民搬迁意愿、安置模式、安置区特征等因素密切相关。(1)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差异。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较高,贫困规模和程度较低,政府实施的扶贫搬迁政策通常能产生较好的效果;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贫困形势较为严峻,迁移式扶贫对象更加复杂,规模更大,跨度更广,政府干预力度更强,政策实施效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2)政策设计的目标差异。现有的政策评价研究大多是结果导向的,评价者将评价看作价值判断的过程,即评价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预期目标,因此政策设计的目标差异会对评价结果产生重要影响。与国外迁移式扶贫政策相比,中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目标更加多元,不仅要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能融入”,还希望提升贫困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3)政策执行情况。李博和左停指出,政策执行偏差会导致部分地区迁移式扶贫政策逐步走向内卷化,降低其经济社会效益。(4)搬迁意愿。Roli Asthana研究发现,自愿移民的安置效果优于非自愿移民。(5)安置模式。张茹等对陕西省定边县三种扶贫移民安置模式的效果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发现,中心村就近安置模式没有改变移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扶贫效果并不明显;小城镇安置模式拓宽了移民的就业渠道,更适合年轻、有手艺的移民;而农业示范区安置模式保证了搬迁户的收入来源,未来发展前景广阔。(6)安置区特征。Miseon Park发现,安置区房屋可用性和交通状况均会影响搬迁效果;贾耀锋认为,安置区资源环境容量会对迁移式扶贫效益的评价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七、评述与展望


总体而言,学者们在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评价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评价对象的选择方面,既有关于国内迁移式扶贫工程的研究,也有关于国外扶贫移民项目的探索。评价内容十分广泛,既涉及迁入区的宏观经济效益,也涉及搬迁农户的收入、消费、生计资本和贫困脆弱性等微观经济效益,还涉及社会适应、社会资本、社会融入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效益。评价方法丰富多样,既有定性分析方法,又有定量分析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关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价研究没有不足和缺失,后续研究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应积极开展搬迁农户规模性返贫风险评估。从国外扶贫移民实践看,移民搬迁后由于生活成本增加、可持续生计缺乏等原因,容易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保持移民长期稳定并摆脱“贫困陷阱”是政策的难点所在。事实上,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后的返贫问题。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中国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中之重。因此,下一步的研究应全面评估搬迁农户规模性返贫风险,构建返贫风险动态监测预警系统,以便及时调整与优化帮扶政策和工作思路。具体而言,未来研究可以采用入户走访调研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等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获取搬迁农户的动态数据。一方面,要重点考察人均收入、刚性支出和“三保障”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冲击、政策执行偏差、市场经济波动和知识技能缺乏等风险对搬迁农户的影响。同时,设计客观、超前、高精度的搬迁农户返贫风险预测模型,不仅要纳入自然、政策、市场、知识技能和思想观念等规模性返贫风险的诱致性因素,还要充分考量电商平台、金融机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各类市场主体以及村干部、返乡创业大学生、乡村教师等各类乡村人才在防范和化解搬迁农户规模性返贫风险中的作用,定量测算搬迁农户的返贫风险值,识别存在较高返贫风险的农户,合理安排应对方案。

第二,应提高对移民迁出区和未搬迁农户的关注度。作为一种新型扶贫方式,迁移式扶贫不仅影响迁入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会对迁出区产生较大的影响。从现实中看,移民迁出区仍然面临较多发展难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难以有效覆盖未搬迁农户。大多数公共服务具有规模效应,迁移式扶贫项目的实施导致大多数村民搬走,出于规模效益考量,政府一般不会在迁出区修建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这导致未搬迁农户无法享受与搬迁农户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次,未搬迁农户与搬迁农户的联系被切断,社会资本明显减少,难以获得邻里支持。既有文献更多关注搬迁移民社会网络的变迁和重构,较少探讨未搬迁农户邻里社会网络的变化及其影响。因此,如何降低搬迁项目给未搬迁户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一项重要工作。再次,迁出区拆旧复垦难度大。原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是农户的重要财产,部分搬迁农户认为腾退补偿低于保留价值,因而不愿拆除;还有一部分家中有老人的搬迁农户存在“两地居住”现象,青壮年和儿童在迁入地生活,老年人由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方式选择留守旧居,这也导致旧居无法拆除。最后,迁出区的生态资源优势难以转换为经济优势。一些迁出区拥有独特的生态资源,但受交通阻隔、制度缺失等多种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其生态资源并未得到合理开发,人口大量外迁更是进一步弱化了迁出区与外界的经济联系,“绿水青山”难以转换成“金山银山”。因此,在迁移式扶贫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评价中,对迁出区进行评价也十分必要。

第三,应深化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研究。综观现有文献,关于迁移式扶贫综合实施效果评价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相关理论基础尚不完善,缺乏普适性高、应用性强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未来研究应加强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考量,遵循科学性、综合性、层次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从多学科相结合的角度构建符合研究区域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其次,诸多社会因素难以量化,仅使用定量方法无法准确评价项目的真实效果。迁移式扶贫的综合效益评价具有多目标、多层次、多因素特征,评价方法的选择会对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应广泛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但如何客观地确定指标权重是一个难题。再次,缺少大规模实地追踪调研数据,大多数研究样本量较小且时间跨度不长,严重影响了评价的科学性。许多迁移式扶贫项目效果具有时滞性,换言之,扶贫搬迁对区域和农户的影响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因此,在未来研究中应积极开展跟踪调查,不断更新研究数据。同时,政府和科研机构需努力建设大规模追踪调查数据库,以便全面、深入地评价项目的影响。最后,相关研究未能有效结合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农村工作的重点从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兴旺与共同富裕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因此,后续研究应结合新目标对迁移式扶贫项目成效进行新的评价。

第四,应深入探索迁移式扶贫项目对经济社会影响的理论机制。已有研究大多基于调研数据,利用主成分分析、面板回归、双重差分和工具变量等方法进行评价,得出项目的量化效果,但是这些研究缺乏对迁移式扶贫项目影响机制的深入探讨,无法为政策和相关理论的完善提供参考。尽管部分研究涉及迁移式扶贫效果的产生机制,但基本上是定性分析,缺乏严谨的定量研究。后续研究应基于反贫困理论、可持续生计理论和社会融入理论等基础理论,剖析迁移式扶贫对经济社会短期和长期影响的机理与路径,并根据理论机制,设计适合的数据收集方案和模型方法来进行实证检验。首先,在经济影响方面,要建立计量模型深入考察迁移式扶贫如何影响搬迁户家庭的收入和消费。例如,在收入方面,应重点关注非农就业、就业距离和农业生产在迁移式扶贫影响搬迁户家庭收入中的作用;在消费方面,需从收入水平、生活成本和消费市场接近性等方面探索迁移式扶贫对搬迁户家庭消费的影响路径。其次,在社会影响方面,后续研究应深入探讨迁移式扶贫如何影响搬迁户家庭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融入。例如,在子女教育方面,可以从教育资源可得性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两方面研究迁移式扶贫对农户子女教育的影响机制;在医疗卫生方面,可以从医疗资源可得性和农户获取医疗资源能力的角度分析迁移式扶贫对农户医疗卫生情况的影响机理。深入、准确地揭示迁移式扶贫政策经济社会效果的产生机制,不仅可以丰富、拓展反贫困理论、共同富裕理论和政府治理理论,还能够在迁移式扶贫项目实施后为政策优化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事业和类似的居民迁移政策设计提供参考与借鉴。

第五,应积极开展迁移式扶贫经济社会评价的国际比较研究。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有助于实现迁移式扶贫的长期目标,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未来应从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两方面对不同国家关于迁移式扶贫的实施效果进行比较与分析。为了提炼国外典型扶贫移民政策的先进经验,需要详细梳理造成各国迁移式扶贫政策实施效果差异的影响因素,尤其要关注政策设计、执行与优化对政策成效的影响。进行国际比较的基本思路如下:首先,要总结归纳我国迁移式扶贫政策的实施逻辑、扶贫模式、运行机制以及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其次,要选取国际典型的扶贫移民模式,重点梳理其发展的历史特征、演变历程、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措施;最后,比较中国迁移式扶贫政策和国外典型扶贫移民政策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深入探讨政策实施效果差异背后的原因,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改进迁移式扶贫政策、提升政策实施效果的对策建议。




附 本 文 题 录


1. 黄祖辉、宋文豪、金松青:《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评价:研究与讨论》,《社会科学辑刊》2023年第3期。

2. 黄祖辉、宋文豪、金松青.迁移式扶贫的经济社会评价:研究与讨论[J].社会科学辑刊,2023(03):142-150.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

图文编辑:李冠莹

责任编辑:王晓凌

审       核:李学成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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