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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海外有资产,一定要提前做这几件事

赵苗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23-11-28

过去的四十年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老百姓的财富也快速积累,不少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都已着手全球资产配置,这也是不分国界全世界有钱人都会做的事。


由于资产一旦跨境、产权和人不在一个国家或者司法辖区,再加上资产种类很多、分散各地各国,各国的法律、产权登记和过户程序不尽相同,一旦出现第一代掌控者失能、失去自由、或者不幸身故,又没有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就会出现一系列始料未及的麻烦,比如后代并不完全掌握海外资产的情况、对当地法律体系十分陌生、无法第一时间找到靠谱合格的律师等等,最终耗时费力取回资产大费周章,或承担高额律师费、巨额税款和罚款后所剩无几,甚至海外资产成了无主财产石沉大海。


本文我们一一解析海外财产会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的对策。


一、常见的海外资产有哪些?


BVI公司的股权是最常见的,尤其红筹海外上市企业的股东们都会设立一至两层BVI特殊目的公司持有上市主体的股权。类似BVI这样的司法辖区在股东和公司信息保密、免税、灵活、成本可控等方面提供了诸多优势和便利,除了红筹海外上市顶层的BVI公司股权外,在投资领域的美元(外币)基金和其他商业安排中也少不了离岸公司的承载嫁接,巴拿马、毛里求斯、香港、新加坡、迪拜、直布罗陀等等,伴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客户的不同诉求,不同的辖区各有千秋。这些控股公司的股权就是最常见的海外资产类型之一。


另一常见的海外资产是海外银行账户,账户可能开在个人名下或全资控股的公司名下,类型上有零售或者普通商业银行账户和私人银行账户,资产量较高的还有机会开设后者、获得更多私行服务和投资机会。


第三类是为满足居住生活之便或资产配置之需,海外置业也很常见,高净值人士海外不动产购置主要围绕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


最后,更小众一些的海外资产还有类似数字资产,那些钱包和秘钥的管理如何传承也是需要提前思考的事。


二、一旦发生不测,会发生什么困难?


以BVI公司为例,如果股东去世,其继承人并不会自动成为公司股东!只有等去世股东的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获得BVI法院授予的遗嘱认证或者遗产管理书后才能进行股权的转移。


更加糟糕的是,现实安排中BVI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一般均为且仅为同一人,事态将更为复杂。因为BVI公司的管理决策基本都由董事掌握,担任董事的股东去世,如果没有事先指定继任董事,公司运行将陷入僵局,且欠缴年费将导致公司被注册处除名乃至清盘解散。解散的BVI公司如果仍有资产,将归属于BVI政府。


如果是个人持有的银行账户,账户持有人如预先指定了受益人,其去世后受益人可自动获取账户内金额,而无需通过传统继承路径。相反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后代需要满足当地银行/法律要求才能继承账户金额,通常需要获得上文提及的遗嘱认证或者遗产管理书。如果是公司持有的银行账户,则应在公司层面处理继承过户和继任问题。


不动产等资产的继承也离不开包括法院文件在内的一系列文件证明和流程。


数字货币尤其加密货币略有不同,由于加密货币没有集中发行方、没有主权背书、具有匿名性,尚无法定规则规范加密货币的继承流程。如果没有私钥口令,加密货币将被永久封锁在存储地址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得到。


此外,以上情况均以假设资产为持有方单独所有为前提,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银行账户、不动产,其中一名所有人去世的法律后果还需要视具体所有制、税费情形再去考虑和判断。


三、保护好境外资产,有哪些提前准备的应对措施?


最首要的,高净值人士一定要备有资产清单以便后人能掌握财产信息。千万不要怕麻烦、想拖延、怕泄密、讲迷信,一定要把这个任务提到重要且紧急的程度,拿出一段时间把它当做头等大事、有空就思考并且联络各路曾经帮助你配置了资产的人聊一聊,最后把信息梳理和汇总到一起,这是第一步。


更进一步,可以提前准备遗嘱,预先将资产分配规则确定下来;后续再有变化,可再进行更新。注意跨境遗嘱还有法律适用的问题,建议提前咨询中国律师和资产所在地律师分析具体情况的法律适用以确保遗嘱效力。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为例,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我国《民法典》将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多种形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真实有效遗嘱为准。过去《继承法》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规定已经失效了。


对于BVI公司股权,BVI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且担任独任董事,该股东/董事可以指定其他信任且适合的人士成为公司的备用董事,在该股东/董事去世后行使董事职责。有海外公司的企业家都不妨联络一下秘书公司或者代理,补充设置一个备用董事,或者在退休前及时更换董事。


此外,顶层搭建信托持有海外资产是另外一个选择,它可以实现资产的跨代传承、避免冗长的继承流程和费用以及可能的曝光于公众和公开记录。信托安排在一些情况下还有税务优化的效果,还可定制化预设信托资产使用和分配的条件和方案。因为信托结构在海外,基于法律本身的规定和执行层面的现实障碍和高额成本,信托结构也天然为客户的资产安全提供了经过历史和现实检验的屏障和保护。


结语:资产跨境不易,保护好更要定力和远见


在有资本管制的国家,资产安全合规出境是第一关,出境以后不上当受骗、遭受投资巨额损失是第二关,安排好传承保证产权是第三关。因为涉及海外法域的法律法规和操作实践,还常常出现多个辖区的规则交叉运行,无论是配置时候的持有架构、还是订立遗嘱、或者设立信托,特别容易出现“一叶障目”只抓局部的失误,找到有丰富跨境实操经验的律师团队助力便成为难题破解的关键。找对团队,高效专业尽心尽责事情办妥,否则就会摸石头过河三年五载还在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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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赵苗律师毕业于美国天普大学和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律师曾历任多家世界顶级企业亚太区和大中国区法律顾问,对企业全球化、跨境投资、公司治理有深入理解。近年来,赵律师致力于家族资产保护与传承领域的法律和税务实践和研究,主要实践包括:为企业家和超高净值客户及家族提供跨境信托、资产架构咨询和税务筹划、及身份规划服务;代理客户进行婚前及婚后财产约定、同居、离婚资产分割、继承、跨境子女抚养和探视安排或相关纠纷的谈判和诉讼;提供家族办公室和家族公益慈善规划相关服务。赵律师横跨中美、兼具企业管理和商法、税务和家事法的背景使其在处理涉及家族企业传承、跨国税务筹划、涉外婚姻、继承案件时别具优势,其专业服务获得了企业家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除了企业家和超高净值家族客户外,赵律师及其团队专家还为国内外领先私行、券商财富、保险公司、家族办公室等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和税务服务支持,围绕财富保护与传承、税务筹划、家族信托、CRS和FATCA、公益慈善等主题展开研究和培训,深得金融机构及其超高端客户的认可和好评。


赵律师及其所带领的团队曾获得Chambers and Partners、China Law & Practice、Asia Legal Awards、商法及LEGALBAND等国内外知名评级机构的提名和奖项,赵律师亦是国际律师协会私人客户税务委员会的officer、CGTN特邀法律专家。


赵律师具有美国加州和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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