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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机构多发问题大起底!涉及价格、合同、广告……千万碰不得!


暑假马上到了
家长们是不是又要给娃报培训班啦

相信大家报班时最关注的就是

价格高不高、会不会跑路……

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问题多发小编也收到了很多投诉

据统计,2022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教育培训行业投诉27949宗

其中合同、教学质量及售后服务、

虚假宣传、价格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

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6月27日上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教育局

联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场以案说法

“普法大篷车”活动

从价格、广告、合同、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

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指导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收费标准

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基准标准为:10人及以下班型为70元/课时·人次,11-20人班型为50元/课时·人次,21-30人班型为40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班型为35元/课时·人次。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小编将依法严肃处理。
如: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行动中,检查发现福田区某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高中年龄段的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培训,按460元/次的标准收费,每次课时120分钟。按照优惠价格折算后收费标准为425.22元/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合计136302.05元。

教培广告四不得

一、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四、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

校外培训合同要注意

1“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培训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等表述均为不公平格式条款,建议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共同发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进行特别提示与说明。

来源 | 深圳市场监管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赵静

实习编辑 | 王茉然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关于举办市场监管系统落实“两个责任”  提升履职能力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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