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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人 市区内严禁销售和焚烧祭祀用品,禁烧范围↘

辉宝 爱辉发布 2024-05-04

为维护城市容貌,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市区文明祭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
二、严禁在城市道路、街路口、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地焚烧各类祭祀用品。禁烧范围为:龙海路以西,龙腾路、铁路街及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以北,机场路、环城西路及双拥大街以东区域。市殡仪馆、南山墓园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免费提供祭祀场所和安全环保祭祀设施。
三、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网络祭祀、鲜花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
四、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对制造、销售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整治。市民政局对殡葬服务机构及公墓焚烧祭祀用品进行规范管控;市市场监管局对店内经营封迷信殡葬用品行为进行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对店外摆放、占道经营殡葬用品进行查处。


(龙海路以西,龙腾路、铁路街及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以北,机场路、环城西路及双拥大街以东区域。)
违规生产经营迷信殡葬用品举报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市民政局 0456-6106212
占道经营殡葬用品举报电话: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2319

殡葬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市殡仪馆:0456-8223550

南山墓园:13763690613

黑河市民政局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31日


来源:黑河民政

编辑:张晓莹

一审:张晓莹 | 二审:李雪 | 三审:邵妍

投稿邮箱:ahqxcbwx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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