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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新增6种门诊特殊病种!看这些病,医保待遇有提升→

平湖发布 2024-04-22


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我市新增6种门诊特殊病种

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新增6种门诊特殊病种

针对性治疗可享受住院待遇


近日,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通知,平湖在原门诊特殊病基础上,新增失代偿期肝硬化、脑瘫、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6种门诊特殊病种


本次新增的6种特殊病种依据历年各地住院、门诊人次总量筛选,均为医疗费用较高、适合在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其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由原门诊慢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病病种。截至目前,平湖共有17种大类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门诊就诊可享受住院待遇


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的

17种大类病种


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


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

看这里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



🔵找到“我要备案”专栏,点击“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



🔵根据提示,选择“备案”,并点击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病种,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真实材料



咨询电话


🔵平湖市医保中心:0573-85061761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7:30(夏令时);8:30-12:00 14:00-17:0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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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湖市传媒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孙伟强律师电话:0573-85286100。

来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平湖医小保

编辑:周页文  责编:顾远  监制:徐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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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林埭镇共和村

摄像:全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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