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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认识点词,走心说话认真作文

张海露Eric 英语学习笔记 2022-12-12

昨晚在Kindle上买了本中文书,打开的时候弹出了一个提醒:



这个提醒让我想到,上一次我查一个汉字怎么念的时候还是在初中的时候。从未读过四大名著,也忘记了大部分的古诗词,我的中文水平一直停留在初中水平。过了初中之后除了写作文和情书外,平日的写作方式只有QQ聊天和留言板上。很多时候我无法准确地描述我的想法,只能糊弄过去,心里想“差不多就行了”。


究其根本,我想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认真对待过我的母语。我读过的英语书比中文要多,不是英语书读得多,而是中文阅读少的可怜;我每天要查至少几十次的英汉、英英词典,但是对于我不认识的汉字却经常无动于衷;我赏析英文文章的用词用典,学习英文作文的语法和逻辑,却对中文作品不屑一顾。结果是如今落得英文很一般,中文也不咋地,越学越吃力。


Word Power Made Easy中开篇提出了一个观点:成功人士的词汇量更大,词汇量的提升可以帮助我们取得成功:


Why do large vocabularies characterize executives and possibly outstanding men and women in other fields? The final answer seems to be that words are the instruments by means of which men grasp the thoughts of others amd with which they do much of their own thinking. They are the tools of thought.


另外作者还指出词汇量和智商是成正比的:Take a standard vocabulary test and then an intelligence test -- the results in both will be substantially the same. 词汇量的提升可以提升我们理解的准确度和速度(读懂他人的话是一种能力!),并且使我们我们的思路更活跃,脑洞更大。认字多可以使我们的表达更加准确有效,写出有自己风格的文章来。台湾作家张大春在《自在文章》中说:


也正因为识字浅薄,用语俗滥,写起文章来,当然不免人云亦云了。看来能写得出几千个字者,在日常层次上能够不写别字、不读讹音、不会错意,已属难能而可贵,但是,这样究竟能不能算是识字呢?很难说。


这说的就是我啊。我文章写了不少,写得越多我意识到自己词汇和作文的薄弱。由于识字少,本来10个字能够说清楚的事我需要用一段或者几段文章来表述。缺少逻辑和层次,多有错字和病句,语法习惯受到了英语的影响变得不中不英。实在是对不起我的语文老师和读者们。



人们总愿意在瘦身、减重、美白、化妆和服饰上尽量让自己显得美好,却很少花时间反省自己的语言是不是平顺或准确,人们一点儿也不希望、不追求自己是个能流利运用字句的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之中,总是任由自己完全接受大众媒体惯用词藻和语气的操控,随波逐流。我们在彩妆和名牌手提包上似乎很强调个性,但是说起话来千篇一律,众口一声,而浑然不觉得“丧失了自我”。这不是很荒谬错乱的心态吗?


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自己语言的使用,警惕“基本上” “说句不好听的” “其实”这类cliche。在奶茶妹妹的英文整段垮掉?中我提到口语中用well, uh, you know这类词来填充停顿是常见的方式,但是过于频繁使用会给人不舒服的感觉。我认为无论是谁,都应该减少这类陈词滥调、填充词的使用,养成良好的说话习惯。如张大春所说:


打消我们日常口语中毫无意义的口头禅,有如清理思考的芜蔓,掌握感受的本质,这种工作不需要花钱补习、买讲义、背诵范文和修辞条例,它原本就是我们自有自成的能力。


有些人说“语言能交流就行了”,不需要纠结词汇和语法。若是一个人说话字正腔圆,拽词,我们可能会怀疑ta有装X的嫌疑。我认为“能交流”只是一个最低的门槛,进了这个门槛后我们要追求得体地、更有效的对话,也就是说话的艺术。因为我出国读过书,学的也是英语教育有关的专业,总会有人问我“你和外国人交流没问题了吧?” 啥叫没问题了呢?能交流是基本关,能谈笑风生聊地过瘾是另一个层次。


William Zinsser在On Writing Well开篇提到了他喜爱的作家E.B White:


One of the pictures hanging in my office in mid-Manhattan is a photograph of the writer E. B. White. It was taken by Jill Krementz when White was 77 years old, at his home in North Brooklin, Maine. A white-haired man is sitting on a plain wooden bench at a plain wooden table—three boards nailed to four legs—in a small boathouse. The window is open to a view across the water. White is typing on a manual typewriter, and the only other objects are an ashtray and a nail keg. The keg, I don’t have to be told, is his wastebasket.



看到这段话,找到这个图片后,这幅画面也一直刻在我的脑海中。写作的状态就是这样吧。愿我们读好文字,准确地用文字。我还是太急太躁,写完了文章就想立刻发出去,不肯静下心来写和修改,又给自己添了篇流水账。好吧,下次认真点,现在要去吃早饭了。


网络中的"懒英文"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写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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