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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钩沉|雄关漫道 乃就丹心:缅怀浙江律师事业的开拓者刘乃雄

2016-12-27 浙江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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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原浙江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代厅长、巡视员,浙江省法学会原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原会长刘乃雄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11月20日上午7时01分在杭州逝世,享年85岁。

谨以此文悼念刘乃雄同志。


刘乃雄      第二届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


1931年12月出生于福建省闽清县。1951年,作为进步学生代表,参加了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召开的中华全国学生代表大会。195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57年在北京政法学院完成研究生学业,先后在复旦大学法律系、上海社科院政法研究所从事教研工作。1961年12月调入杭州大学政治系任教,1980年任校党委委员、法律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负责筹建法律系。1982年7月,当选首届中国法学会理事。1983年任浙江省司法厅代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任职期间创办浙江政法专科学校并兼任校长。1984年浙江省法学会成立,任第一副会长。1988年担任浙江省第二届律师协会会长。2008年获华东政法大学杰出校友称号。

师,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使命的群体。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律师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实践者。然而,在我国,律师制度却经历了一段坎坷的发展道路。

——摘自刘乃雄《三江情:我的司法人生》


浙江省第二次律师实务理论讨论会(前排中为刘乃雄)


在历史的道路上,刘乃雄的司法人生,如李大钊曾说的“不全是平坦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够冲过去的”。我国律师制度于第一部《宪法》颁布后建立,浙江直至1955年底才有法律顾问处。而刘乃雄的法律人生自赴复旦大学任教时正式启程,自此,他便肩负起了为法治理想而无所畏惧的担当。直至1961年调入杭州大学前,刘乃雄经历了赴京读研深造、丹徒法院实习、南通“开门办学”以及“大跃进”背景之下的“院系撤并”……而在那6年的时光里,律师制度因为“反右”运动开始而消失。


1966年,“文革”之火烧到了时任杭大政治系党总支委员、科社与中共党史教研室支书的刘乃雄,他被抄家、被捆绑、被涂黑脸、戴高帽、游街……甚至被开除党籍。他在《三江情:我的司法人生》回忆道:“1966年10月底,杭大政治系的造反派开设了‘牛棚’。当时我已经被造反派划为‘走资派’。我自己想,肯定逃不了被关‘牛棚’,倒不如化被动为主动,于是赶在造反派勒令之前,于12月到‘牛棚’报到……”“文革”的10年。法律靠边站了,但人是有节操的,守护真理是责任,也是使命。刘乃雄坚守了一个法律人的底线,也坚守了一个人应有的良知。1978年在实践是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刘乃雄守得云开见月明,被彻底平反昭雪,守住了真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律师制度才重新在全国恢复,律师重登法律大舞台。浙江省的律师机构于1979年底开始恢复重建,当时省司法厅还未建立,最初的律师机构是由法院建立和管理的。其他省也如此,先有律师,后建司法行政机关。名称也不叫“律师事务所”而称“法律顾问处”。我省仅在杭、宁、温、绍等地区有寥寥可数的几家。

果说,我在杭大创办法律系,属于我职业生涯上步步走来,水到渠成,还可以料想到的话,那么,1983年9月的一纸调令,则是我始料未及的……

——摘自刘乃雄《三江情:我的司法人生》


刘乃雄厅长等访日(前排左三为刘乃雄)


1983年,刘乃雄奉组织要求“走出校园做公仆”,调任省司法厅代厅长、党组副书记。这时律师已划归司法厅管理,律师机构和律师队伍经历了3年多的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面临着律师少、业务单一、工作条件差的问题。他后来回忆说:“到1984年底,全省专职律师只有376名,当时3900万人口,平均每10万人中不到一名律师。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律师走路有人跟,吃饭有人等,接待室排长队'的现象。”


作为“既有理论底气,又有改革勇气”的学者型厅长,刘乃雄面对这些问题,与厅党组班子积极应对。通过召开律师工作会议,到各地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以改革创新精神着重抓好两件大事:一是加强律师宣传、扩大影响、发展队伍、创建新所。通过省司法厅主办的《浙江法制报》《司法通讯》《律师与法制》,宣传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宣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扩大律师的影响,提高律师的地位。二是鼓励律师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开拓新业务。律师主动上门为工厂上法制课,举办厂长经理学习班。杭钢、巨化等省属大企业都纷纷聘请法律顾问。


经过两年的努力,杭州新建第二律师事务所和经济律师事务所,宁波成立了对外律师事务所和以兼特邀律师为主的第二律师事务所,温州新建了律师二所和律师三所,绍兴建立了分工明确的经济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还在杭州大学法律系、浙江政法专科学校等建立了以兼特邀律师为主体的5家律师事务所,台州、丽水地区个别县也成立了以兼特邀律师为主的第二律师事务所。

我认为,为了促进和繁荣浙江律师事业的发展,应该建立省律师协会,这也是司法厅党组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摘自刘乃雄《三江情:我的司法人生》

浙江省“律师的明天”主题讨论会全体代表合影(前排左六为刘乃雄)


浙江省律师协会也是在刘乃雄手上成立的。他为促成协会的面世花费了大量的精力。


浙江省律师协会筹备组早在1980年就已经成立,当时由马时民负责,在财政厅开了户头,购买录音机、照相机、一套办公用的大小沙发,还出版一期由魏文伯老部长题写刊名的《律师工作研究》。出版刊物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本应先报厅党组审批,而当时这个手续没办,内容也未经审查就出版了,因而被扣发。不久后,筹备组由张燕征接任。


“我上任后,筹建律师协会的一系列工作,就由司法厅组织班子负责了。”刘乃雄回忆说。在会长、副会长的提名上,考虑到律师制度刚刚恢复,社会地位不高,与公检法协调较难,从有利于律师协会开展工作和提高律师社会地位出发,他借鉴国外的司法制度,请政法系统老同志出任会长,经过当时厅党组研究并报省政法委批准并采纳。


1984年10月19日至21日,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成立大会在杭州举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军区、省政协,以及来自全省各地机关、学校、团体、部队等单位,从事法学研究、教育和政法工作的新老同志,以及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出席了大会。首届省律师协会由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邬家箴出任会长,杨辉(省公安厅顾问)、汪培松(司法厅副厅长)、姚庆成(20世纪50年代律师,杭州大学法律系教师)、张燕征(原律管处副处长)4人为副会长。律师协会成立之初,秘书长没有到位,就设立了研究部一个部门。省律师协会与省厅律管处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有的干部侧重做律师行政管理工作,有的干部侧重做律师协会行业建设工作,多数干部是一身二任。这种“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模式,经过很长时间,才慢慢从相对侧重到完全分开。


省律师协会成立后,刘乃雄开始考虑创办一本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视野开阔、特色鲜明的刊物。因此,《律师与法制》杂志就此诞生。面对人、财、物这些棘手问题,刘乃雄提出:“人员在律协内部调剂,章德龙、张闻起分别担任杂志正副主编,其他工作大家一起干。至于经费一分不给,以杂志养杂志。”这个条件看似苛刻,其实使杂志走上市场化的道路,律协工作班子信心足、干劲大,约稿子、找编辑、跑印刷,不到一个月就把刊物办起来了。在向省委宣传部申请公开发行刊号的同时,并先申请了内部刊号,向全国律师界征订。后来很快被批准公开发行。说起当时的情景,刘乃雄还是很兴奋,“征订一开始,就广受全国律师的欢迎,短短几天就征订了5000册,许多所是人手一册,第一期印了7000册,很快销售一空,不久订户逾万。”


《律师与法制》是全国第一本公开发行的律师杂志。创办第二年,发行量即达到7万册/期,作者队伍遍布全国,司法部律师司负责人经常亲自撰文供稿。读者几乎覆盖全国各律所,还向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我的一生与三条江“串”在一起。我的大半辈子在杭州,与钱塘江、西子湖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这里,我收获了人生的理想,实现了一个法律人的价值。闽江、黄浦江、钱塘江,这三江连接起我人生的轨迹,留下了我一生的情感……

——摘自刘乃雄《三江情:我的司法人生》

刘乃雄等与省律协第三届常务理事合影(前排右二为刘乃雄)


无论是作为“教书匠”、做法律系的“开路人”“当家人”,还是作为重任在肩的“人民公仆”,刘乃雄都把党的事业、法治理想作为自己始终坚持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的信念,作为激励自己坚持无私无畏、百折不挠的动力。


现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杜飞进,曾是刘乃雄的学生,时隔多年对这位老师还是敬佩有加。“作为我的大学老师,刘乃雄同志在我的心目中既有磅礴挥洒、无私奉献的无疆大爱,也有倾心培育、润物无声的细微真情,不仅在司法实践领域谱写了平凡而又不凡的人生,而且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在三尺讲台上收获了桃李满天的自豪。”他回忆道,作为学生,我从刘老师在数十年职业生涯中体现出的对法治理想的坚守、对真理正义的执着、对教书育人的热爱、对学生教员的真情,除了收获说不尽的感动与感恩,更读到了该如何为人、当怎样做事的人生智慧。“我想说,有刘乃雄这样的恩师,不仅是我学生时代的幸运,而且是我一生的财富。”

刘乃雄一生学法、教法、侍法、护法,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原司法部部长邹瑜如此评价刘乃雄:刘乃雄勤奋工作、善于思索,在司法领域有建树,敢担当、为人先。他的低调做人、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干净履职的优秀品质得到人民的尊敬和信赖。刘乃雄的司法人生,实际上是中国司法界精英始终不懈奋斗、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历史缩影,也是刘乃雄带领浙江司法队伍投身中国司法创业的历程。回首往昔,梦想发芽在闽江,理想扎根在黄浦江,法律人的梦想在钱塘江施展才华开花结果。从学生到大学教员再到人民公仆,一生侍法,他在法律生涯中直面挑战、披荆斩棘、开拓前行,见证了新中国法治事业的曲折与进步,谱写了自己人生的无愧与无悔……



本文选自《浙江律师》杂志2016年第五期“律海钩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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