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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 伪慈善邪教善心汇教众公然围攻江苏网警!还有王法吗?

2017-06-14 来自防骗大数据 防骗大数据




论作死,只服善心汇!前几天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向永州政府泼脏水事件搞的沸沸扬扬,现在又将矛头指向了@江苏网警。这帮伪慈善邪教善心汇的教众们是要疯的节奏,为了苟且的利益,昨天谩骂人民律师,今天竟公然践踏法律挑衅人民网警!他们已经到了无可救药地步,这些人已成魔,道德的底线接二连三的突破,再不管将会出现更大问题!(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就因@江苏网警 发布了一条【曝光周知!“善心汇”伪善心,实为传销,你身边有人被骗吗?】而后竟然被伪慈善邪教善心汇教众公然围攻,他们的眼里还有王法吗?


原文:http://weibo.com/5431447659/F7rFtwEz0


狂热的伪慈善邪教善心汇教徒们是如何演绎人性最丑陋一面的!还有三观比较正的回复,做个对比,就不难看出,何为智障,何为疯狂!


一个私人帐号竟说网警造谣,哈哈哈~


嚣张到骂网警脑子瓦特了...


这是有多无脑?


三观较正的网友回复


评论里被各种围攻


坐等和当年e租宝一样


.....

太多留言了,

读者们不妨自行到微博中查看吧!


然后是打脸时刻,最近善心汇是各种被打脸、自打脸,他们似乎玩的很嗨,绝逼受虐狂!那么今天我们再来打个脸!来自微信公众号“警长说事”消息...(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善心汇声称向湘西一个亿的扶贫捐款竟是惊天骗局!

近日,这张图频繁出现在网上,并配以诸如“善心汇向湖南湘西捐赠一个亿扶贫款”之类的文字,善心汇的会员也不断以此来标榜自己的慈善面目,那么真相到底如何呢?


6月12日上午,网友“横刀立马惟我”安排专人去按照上图“中农善心爱心志愿者精准扶贫专用账户”和银行账号6213363497325979666存款,结果竟然转帐失败。详见下图↓↓↓


农行花垣县支行查询结果是,在该支行没有这个账号和“中农善心爱心志愿者精准扶贫专用账户”户名存在!也没有这一个亿数额的专项资金存在!


所以我们觉得可以在第一张图作如下标注↓↓↓这样才更符合事实。


我们想问,除了虚构所谓“善心汇向湖南湘西捐赠一个亿扶贫款”,善心汇到底还有多少虚假宣传和骗局?设置这么多的骗局想要干什么?


来源:警长说事


善心汇造假已经不止一次了,

有理由相信这又是为转移视线玩的套路!


善心汇玩套路不完全统计

1、黄花梨基地数据造假:功德林那块土地只有6亩,心灵庄园和黄花梨培训基地分别是178亩和33.7亩,累计相加总共只有217.7亩。相比其宣传的2000多亩黄花梨种植基地,差了近10倍,少了近1800亩。(海南电视台报道)

2、无从事金融行业资质:通过与工商部门沟通并查询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善心汇的公司并无从事金融行业的资质。

3、找贴牌小作坊做手机:型号“善心汇 π1”国内移动电话机入网都要在工信部备案,获得进网许可证,进网证书数据库开放给公众查询。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网站,尝试以“善心汇”作为型号、申请单位名称、生产厂商名称进行查询,均搜不到任何信息。

4、以慈善之名绑架底层:罪大恶极,伪慈善真传销,真正的慈善是倒贴钱行善的,而他们将慈善拿来赚钱,玷污了整个中国的慈善事业。被洗脑的底层民众只认为他们才是慈善,而对正规慈善事业造成巨大影响和冲击。


当然还有更多,时间不够,

只列举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善心汇各地公司经营异常及注销


随着这6个善心汇傀儡公司的注销,

其他各地也将陆续行动。




到了普法时间,

公然辱骂围攻网警的

伪慈善邪教善心汇教众们

又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公然侮辱警察,法律怎么说?

目前,对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民警的行为,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又给予怎样的处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其实除了上面的条文,按照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合。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如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中“两高”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今天要说的有四个字:  


邪不压正!



综合江苏网警、警长说事。转载先申请授权!

以上由防骗大数据团队白茂生编辑排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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