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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发展,经各地申报、专家组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确定并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82人。


  目前国务院公布了4批1372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包含3154个子项,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国务院新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二是前三批中无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三是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的项目。


  在这次评审工作中,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了专家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审专家组确定推荐名单后,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名单向社会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公示,并严谨细致地核实了公示反馈意见,最终形成了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1082人。


  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目的是保护重要知识和技艺的传承骨干,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后,文化和旅游部将与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一起,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力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考评和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传承环境,推动传承实践活跃开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与现实生活相融合,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的活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5号)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15〕537号)的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组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082人),现予以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特此通知。


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0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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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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