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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中青在线 2018-05-29

北京青年报:请把“淡水三文鱼”的真相告诉消费者

现在围绕“淡水三文鱼”的辩论很是热烈,可是思辨与诡辩只有一步之遥。三文鱼并不是某一个品种鱼的专称,而是一个在流通中逐渐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三文鱼是“海产品”,这一点在业内几乎不存在疑义。作为“淡水三文鱼”的虹鳟,并没有海水生活史,仅仅因为同属一大类,而把其称为和替代三文鱼,这是不是张冠李戴?

消费者有明白消费的权利,只有尊重这一权利,“淡水三文鱼”的市场之路才具有正当性。可是在市场上,又有哪一个商家把“淡水三文鱼”的真相告诉消费者了?“明不明白”比“好不好吃”还重要。既然“鱼是好鱼,被人弄坏了”,且其身价不菲,那就更应该建立追溯体系,努力成为先行者。市场早就证明,蹭流量其实是一个风险活,老想抄别人的小路,最终可能导致自己无路可走。

(作者:乔杉 原标题:《三文鱼的真假比味道更重要》)

光明日报:对生命负责是小凤雅事件最重要的启示

王凤雅小朋友在去世前后成为一个新闻人物。在我们忙着声讨不靠谱的自媒体、公益人士时,在我们忙着反思网络募捐的善款该如何管理时,是不是忽略了一件事:小凤雅到底该不该遭受这样的命运?在小凤雅的身后,又有多少跟她一样因家庭原因在疾病面前无力挣扎的孩子?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们?

有能力的家庭,自己对孩子负责;没能力的家庭,政府、社会应为孩子负责。农村地区的公立医院应该积极与贫困家庭的孩子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定期提供免费体检,若出现重大疾病家庭无力负担的情况,则帮助联系救济与公益力量。不管城市与农村,不管穷人与富人,任何时候都必须有人对孩子负责,对生命负责。这才是小凤雅事件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作者:西坡 原标题:《应多想想如何避免小凤雅的悲剧发生》)

人民日报:反对洗稿,反对抄袭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大型网络平台纷纷推出最新的原创保护路径,涉及原创的文章、小游戏、视频等各种内容产品。在一个追求创新的时代,抄袭的行为越来越难以被容忍,人们希望通过公正处理,重申移动互联时代的原创规则,对那些不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和企业形成警示。

“爱好由来落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写作从来都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原创,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保护原创。反对洗稿,反对抄袭,我们有决心更有能力。用法律手段呵护原创精神的火花,创新之火才会燎原,高质量的原创产品才会井喷,从而更好地满足我们的审美,照亮我们的精神世界。

(作者:王石川 原标题:《呵护原创精神的火花》)

新京报:腾讯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观

腾讯投资自媒体账号“差评”一事,收到了众多差评。原因就在于“差评”被指长期存在洗稿嫌疑,而腾讯又一直强调要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保护。这件事所反映的,与其说是腾讯价值观的问题,不如说是垄断思维在作祟。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腾讯的垄断影子仍不断浮现。从前不久被指为封杀其他短视频竞争对手的微信朋友圈外链出台最严新规,从出台到取消仅几天时间,到此次投资“差评”、被炮轰后表态重启尽职调查。这都反映出腾讯在某些重大战略上的垄断态度,最后是迫于公众压力,才不得已放弃非正当的竞争及扩张。

腾讯该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观了。很多人都在担心腾讯会在错误的企业价值观上越走越远。在良性的社会生态中,公众舆论对于一家大企业的监督,就应具备这种时刻在场的能力。

(作者:楚天 原标题:《腾讯,垄断的思维该换换了》)

潇湘晨报:自我吹嘘式的营销宣传只会徒劳无功

经常以国际机构为自己产品推广做背书的海尔,这回遭遇了国际机构的直接打脸。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近日利用官方微信号通过中英文发布澄清,称“世卫组织声明从未给海尔或任何其他厂家颁发‘全球健康空气领袖品牌’,也从未对海尔的空调产品或服务做过任何评价或评估。”

冒用知名国际组织的名义进行营销炒作,暴露出一些中国品牌仍然缺少产品自信,他们需要邀请权威机构和专家为自己说话,哪怕是一些并不存在的机构或“查无此人”的机构人员,才会感到更踏实。然而,随着消费观念越来越理性,消费者对于企业自我吹嘘式的营销宣传,免疫力越来越强。企业妄图以此赢得市场,极可能徒劳无功。

(作者:何勇海 原标题:《海尔被“颁奖”的乌龙何以形成》)

法制晚报:侵犯肖像权,有必要设最低赔偿标准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自媒体社交时代,很多人已经习惯了拍照、发照的生活。但是,这些社交平台都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很多人在朋友圈里发布的美照被一些人盗用,乃至用于商业活动。毫无疑问,这在法律上实质上已经侵犯了照片主人的肖像权。

切实保护人们的肖像权不被侵犯,归根结底是要提高侵犯他人肖像权这种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完善法律法规,有必要对侵犯肖像权行为设立最低赔偿标准。目前,侵犯肖像权行为的经济赔偿标准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普通人的肖像权被侵犯,获得的赔偿款少则几百块钱,多则几千块钱。如此低标准的赔偿标准,与维权者付出的精力、时间等代价相比严重不匹配,与侵权商家通过侵犯他人肖像权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相比,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作者:张立美 原标题:《侵犯肖像权,有必要设最低赔偿标准》)

钱江晚报:打击减肥假药必须加强监管

在厕所隔壁一间卫生条件极差的出租小屋里“炮制”出来的减肥假药,竟然在网上成为畅销的“网红”商品,令人忧心。而在巨大不法利益诱惑下,各级“销售商”不惜以身试法、知假售假。笔者认为,此案凸显药品网络销售在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

不可否认,网上销售假药形式多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相对增加了网络监管难度,如果没有消费者举报,线下监管部门查处起来也非常困难。但魔高一尺,就应道高一丈。一方面,网络监管部门应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技术手段,对网上一些隐蔽的售假行为进行研判和甄别,让售假者们一一现出原形。

(作者:丁家发 原标题:《“网红”减肥假药畅销凸显监管漏洞》)

北京青年报:“戒烟药纳入医保”是个好方案

深圳日前启动“无烟城市”项目,拟在2020年前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维持在20%以下。根据《深圳市建设“无烟城市”实施方案》,深圳要探索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目录。

在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上,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所需的费用,或许比治疗因吸烟与被动吸二手烟所导致的疾病所需费用,要少得多。换言之,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在某种意义上或许是在节约医保资金。

一方面,通过开设规范的戒烟门诊和戒烟药物纳入医保,为专业戒烟提供了有效支持与保证;另一方面,由此不啻为“烟草依赖是一种慢性病”作了广而告之,降低了青少年加入烟民群体的可能。戒烟药纳入医保,在国外已不少见,在国内需要有先行者试水。

(作者:燕农 原标题:《“戒烟药纳入医保”是个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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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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