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封控在家,怎样使用“微法庭”?如何尽快退费、领取执行款?丨数字智慧仓

上海高院 浦江天平 2022-04-10


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数字智慧仓”栏目,邀你一起体验那些高效便捷的诉讼工具,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科技智慧,共同感受数字正义背后的司法温情。



最近受到疫情影响

我们小区管控严格

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

这可怎么办

“微法庭”能解决这一难题

终于打赢了官司

垫付的诉讼费怎么取回来……

进行以下操作

一分钱都不少你


▼点击观看中英文版“胜诉退费&一人一帐户”视频解说

不开心,被告耍无赖

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没关系案款管理系统能够提供保障


隔离在家
如何 在线打官司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受到不小影响。由上海法院研发的“微法庭”,具有线上虚拟法庭功能,可以线上进行庭审、调查和调解,并通过在线异步审理模式,让各方当事人在线非同步完成各自诉讼环节,为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如何使用“微法庭”?

01

微信搜索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



02

按步骤认证。


03

点击“地方特色”,进入“微法庭”。



04

正式庭审后,你按照系统提示的规定操作即可。“微法庭”最方便的一点就是不需要所有当事人同时在线,你只要在方便的时候登录,按规定回答法官问题。



如果你年纪大或者打字慢也别担心,“微法庭”内有视频聊天功能,通过手机视频就能开庭。



05

如果想在线递交证据,直接拍照或电子文档上传,和微信聊天一样。



06

闭庭时间到,千万别忘记签名后再退出。



官司打赢了 

怎样 取回 垫付的 诉讼费 


当事人若在诉讼中胜诉,此前垫付的诉讼费就会被退回。为提高“胜诉退费”效率,2021年6月,上海法院启动“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一个多月时间内共计退费3.81亿元,该活动入选“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实事项目”


法院主动改进固然重要,作为当事人的你,如果能进行下列操作,就可以为胜诉退费加上“双保险”。

01

立案时准确填写退费账号


不管你是来法院立案,还是申请网上立案,都应提供准确的“胜诉退费”银行卡账号,同时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填写确认书时需注意,开户行精确到支行,否则可能会因为开户行不匹配而退款失败。



02

发现退费账号错误后及时补交


在审判过程中甚至判决生效后,如果你发现漏填“胜诉退费”确认书或填写信息有误,都可以及时与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将你名下的银行账号信息以书面方式在线提交给法官。


03

关注“胜诉退费”进度情况


诉讼过程中,你可以通过“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  上海“一网通办”诉讼服务、“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微信小程序APP、“随申办市民云”诉讼服务,在线查询“胜诉退费”进度,及时了解“胜诉退费”情况。



法官收到账号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处理退费事宜。另外,案款管理系统中也设置“应退未退”及“超15天”提醒功能,辅助法官操作;设置一键批量退费功能,缩短法官办理退费的时间。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

我是否需要 垫付执行费 


按照规定,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你不用垫付。一般而言,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会收到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上面标明了系统自动分配的专用代管款账号。被执行人可以将应该支付的钱款汇入上述专用账号。




法院代管款不止一笔

怎么知道 哪一笔 是付给我的?


在法院的案款管理系统中,有一个“一人一账号”功能,也就是同一当事人在同一个纠纷进行诉讼、执行过程中的代管款账号为同一个,专款专管,从收取、认领到发还全流程闭环管理

 

举个例子,李四起诉张三偿还借款三万元。判决生效后张三主动将案款三万元汇入了法院专用代管款账号。这个账号,对于本案张三来说就是唯一且固定的。李四如果依据前述已经生效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案件中,张三对应的案款账号也是同一个。执行法官能清晰、明确地看到张三已将案款汇入了法院账号。



“一人一账号”功能是案款管理改革的成果之一。在案款管理改革以前,法官需要按照具体金额、具体转账时间,在法院的代管款总账户池中进行筛选,认领对应的代管款。某一转账信息如果不明确,对于执行法官来说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现在,被执行人将案款汇入法院代管款账号之后,哪怕是分批、分期支付,只要是同一个专属账号,在操作界面都能清晰展现。依据相关规定,代管款到账后30天内,法官需要处理发还事务,或填写延期发还理由。法官发还代管款时,对于没有争议的案款应及时发还。当然,同一个案件中不同的当事人专属账号是不同的。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

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

让我们携手并肩、同舟共济

我们相信

经过所有人的努力

这场战“疫”

必将取得胜利!

第4期


数字智慧仓

每周二更新

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信息管理处、审管办、办公室

视频制作:信息管理处
责任编辑 | 郭燕、邱悦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自“浦江天平”公众号

这么实用还不快来赞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