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23年11月22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女子两次被强奸,第三次在自己生殖器上涂毒,致性侵男子死亡是否构成犯罪?

点右边蓝字关注→ 俗世传媒 2023-11-22

↑ 点击上方 俗世传媒 关注我们

打开支付宝首页搜索“663622630” 立即领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来源:刑事法典、奇案

6月3日晚,李某上完夜班回来的路上,撞上正在路边吃烧烤的秦某。秦某看李某是独自一人,于是趁着酒后胆大,一路尾随李某至无人的小路上。
秦某趁李某不备,将李某扑倒在路上,任由李某挣扎反抗,秦某依然强制与李某发生了关系,并威胁李某不可申张,否则要她的命。
秦某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李某很害怕,被性侵两次后。偷偷在生殖器上涂了毒,并自己服了解药。后秦某第3次实施性侵犯后,秦某毒发死亡。

针对秦某的死亡,如何判定李某的行为呢?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正当防卫?或者其他?我们来讨论下。
若李某第三次在生殖器上涂毒,然后故意勾引秦某,导致秦某被毒死。那么李某明知秦某和自己性交就必然会死亡,而积极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属于典型的直接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若李某如果事先给予警告,警告对方自己的生殖器已经涂了剧毒,一旦性交就会死亡,如果秦某不信仍执意强奸,那么李某显然属处于防卫目的的正当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

若李某什么都没做,而是放任秦某强奸自己,则看不出其防卫意图,李某的行为属于基于报复心理而采取的投毒杀人,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案发当场又没有其他人在场,因此需要考虑种种可能性。只有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况以及李某的动机后,才能更好地对此案有个公正的判断。

但不管怎样后续李某该受到什么样的判决,秦某强制与李某发生性关系,这一点是违法犯罪行为,属于强奸行为了。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可惜的是,秦某还没有等到法律的判决,却已经丢失了生命,实在是悲催,或许等待他的并不是死亡。

人的生命有时候是脆弱的,但你不尊重别人的时候,侵犯别人的,可能也为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这是一个悲伤的案例,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严格自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

此案,你怎么看?


资源获取方法

公众号首页回复数字 5



清理僵尸粉 找出删除、拉黑了你的好友

对方把我微信拉黑了,怎么办?

如何找回被你拉黑的微信好友?

这样操作,你的U盘永不中毒

微信:删除还能悄悄加回来,拉黑如何看朋友圈,怎么操作?

童年记忆|捕蝉 捉知了的快乐时光

老人都说燕子在家里搭窝是好事,真相绝不是那么简单!燕子肉能吃吗?燕窝真的很补吗?

微信拍一拍功能在哪里  微信拍一拍怎么打开

谁最在乎你,微信告诉你!

U盘无法识别怎么办?试试这种方法,没准还有救!

如何找到被删除的微信支付记录?

手机照片太多占内存?用这几个方法不删照片即可腾出几十G空间

感谢您抽出  · 来阅读此文

更多精彩请点击【阅读原文】哦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