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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研究报告

来源丨腾越能源


一、全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情况分析

      2017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销量达到122.3万辆,较2016年增长58%,市场份额突破1%,中国、美国、挪威、德国与法国成为前五大销售国。随着全球电动汽车发展提速,国际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也驶入快车道,2016年全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数为189万个,2017年全球充电设施总数约为245万个。2016年全球私人充电桩建设数量占比86.9%,公共充电桩建设数量占13.10%;其中,公共充电桩多以直流充电桩为主,2016年公共直流充电桩占11.03%,公共交流充电桩占比为2.07%。

       目前,国外电动汽车能源供给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自充电模式,二是换电池模式。

       自充电模式的优点是:能有效利用夜间时间来补充能源,对电池的标准化和互换性要求低,有利于节约能源开支。存在的缺点是:用户购买时一次性支出大,而且面临更新电池的问题,对充电网络建设提出很高的要求,采用正常方式充电往往需要较长时间5--10小时,快速充电又会显著降低电池寿命。

        换电池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快速补充能源,克服电池续航里程短等问题,不需要在城市进行大规模、高密度的充电设施建设,在充电中心集中充电,对换电池门店要求很低。存在的缺点是:电池的标准化、序列化问题,而电池的标准化牵涉着电动汽车产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国家层面的强力推动和协调,制定出完善的技术标准后才能有效推广。

       政策扶持

美国:减免相关税收,大量政策扶持。

日本:支持技术研发创新,巨额资金投入。

法国:推广市场运营模式。

        技术特色

美国: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慢、中速充电技术;无线充电技术。

日本:微型电动汽车示范推广;燃料电池技术;快速充电技术。

法国:纯电动汽车市场、分时租赁运营模式。

      运营模式

美国:商业化、私有化、市场化操作,各种品牌充电网络运营百花齐放。

日本:商业化、私有化、市场化操作,CHAdeMO协会负责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微型EV示范推广。

法国:政府联合私营企业开展“电动汽车共享计划”,实现公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运营,负责充电站网络布点、建设和后期维护。

        分布情况

美国:基本覆盖各州,西部点状高密度聚集,东部片状均匀分布;中心商业娱乐区、风景文化区高密度聚集。

日本:基本覆盖全国各县扩散分布,以大阪-名古屋、东京-神奈川为高密度聚集点,由西南角到东北角均匀分布。

法国:基本覆盖全国各地,主要集中在西北沿海区域,其次是与中欧毗邻区域,由中心商业老城区发散式向外增建,站点数量逐步增多。

      安装形式

美国:结合现有露天或室内停车场、家庭车库安装常规充电设备,以特定方式安置于停车位旁。

日本:结合公共场所停车场、汽车销售以及维修点布置普通充电设施;结合大型商业地产停车场、城际高速入口及服务区配置快速充电站。

法国:公共充电站其实是停车充电一体化停车场,广泛分布于大街小巷、地上地下。

        补贴政策

美国:对于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个人消费者采取税收减免为其费用的30%,最高限额为1000美元;对企业来讲也享受30%税收减免,最高限额为3万美元。

日本:补贴每个充电设施建设项目50%的支出、最高限额为150万日元;另外,政府还将提供1005亿日元的预算来促进下一代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业。

法国:总投资5000万欧元以补贴50%的充电设施建设成本。

         新型充电技术进展

      高通公司的Halo无线充电系统,可支持各种型号电池,并将实现把无线充电发射器埋在部分路面之下,实现电动汽车的边行驶、边充电。

      庞巴迪创新的PRIMOVE技术使电动车辆可以在行驶中或静止时分别使用动态或静态充电。

      以色列的ElectRoad公司于2018年进行半英里的无线充电技术公路测试,并计划在测试成功后,于埃拉特市和拉蒙国际机场之间铺设一条长11英里的无线充电公路。

        戴姆勒、宝马、大众、福特已着手联合打造大功率充电网络,并计划对其他汽车厂商开放。

      2016年底,特斯拉将原有的120KW的充电功率升级至350KW,实现在10分钟内充够300km续驶里程的电量。另外,特斯拉在2017年底前将全球“超级充电站”的充电桩数量从5400个增至1万个。将酒店、度假村和餐厅的充电桩数量从9000个增至1.5万个。



二、主要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情况分析

       美国

      美国近几年来,联邦政府一直在联合科研机构和汽车厂商开展相关研究,并投资一系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项目,电动汽车产业已基本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目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点已基本覆盖全美,数量上则相对集中分布在加利福尼亚州、伊利诺伊州以及纽约州三地。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分布方式主要是结合露天或室内停车场安装,实现停车、充电一体化。根据IEA的测算,美国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分布在东部和西部的沿海地区,2015年底,美国公共充电桩大约31,674个,到2016年9月份已经突破4.4万。

      2016年,美国充电桩营收从5年前的2700万美元增加到了1.82亿美元,增幅高达576%。如果保持2016年的增长水平,预计到2020年,美国电动车充电设施营收将达到2.76亿美元。目前,美国充电基础设施领域主要由ChargePoint、EVConnect、EVgo以及SemaConnect四家公司主导。这四家公司运营着美国49%的公共和私人充电桩,总数超过25000个。在加州,其份额更是达到了57%,共有9072个。

       日本

     截至2015年底,日本公共充电桩保有量约为22110个,其中快速直流充电桩5990个,普通交流充电桩16120个,提前5年完成《日本下一代汽车战略2010》中提出的2020年建设5000个快速直流充电桩的目标。2017年日本的公共充电桩与家用充电桩总和已达四万个,超过日本加油站三万四千座的数量,日本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已经与燃油车加油站媲美,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果丰硕。

      日本的直流充电桩主要建设在汽车销售店、便利店、公共场所以及购物中心等场所,主要服务对象为日产的LEAF,三菱的imiev和欧蓝德PHEV。普通交流充电桩主要分布在汽车销售店、酒店、停车场以及购物中心等场所。

      日本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主体为私营公司,政府和整车企业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支持。2014年5月,丰田、日产、本田及三菱汽车4家汽车厂商联合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共同设立了旨在普及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新公司——“日本充电服务(NCS)”,致力于充电桩的安装、运营和8年免费保修。在NCS构建的充电服务网络中,运营写字楼、酒店、便利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及车站等的企业向NCS公司提出充电设施建设及使用申请,并提供充电设备的建设场所。NCS公司承担充电设施的建设费用,拥有充电设备所有权,并推出1张通用的充电卡供4家汽车厂商用户使用;4家汽车厂商向NCS公司购买充电设施的使用权,并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向用户收取充电费用。

       德国

      德国目前共有近1.1万个公共充电桩,其中530个为快速充电桩。在德国政府大力推动下,预计2018年普通充电桩数量将突破3万,快速充电桩数量也有望增加到目前的五倍。根据德国联邦能源和水利协会(BDEW)的一项调查,2017年内德国电动汽车充电插口的数量增加了约18%至10700个,充电桩的数量约4730个,但其中只有530个快速充电桩,较其他国家还比较落后。德国政府提出,将针对大城市与交通要道,2018年计划建成400个快速充电桩,要求半个小时内必须让电动车充电满80%,而且还要统一使用具有欧洲标准连接器。

         英国

       2016年底,高通集团宣布将注资英国最大的充电服务商Chargemaster,一同加速英国国内的充电桩布局并发展电动车无线充电技术。目前,Chargemaster已经在英国的公共区域、写字楼以及居民住宅区布下2.7万个充电桩。其余还有PODPoint、Zeronet和ChargePointGenie等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英国的政策与美国类似,由充电运营网络主导的商业部分,随着电动汽车的销售增长,也会进一步集聚。

        法国

        法国目前投入使用的充电桩只有8000个,不能满足电动车的市场发展需求。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法国政府经过审议后拍板:未来3年法国将在现有充电网络基础上增加16000个充电桩,预计投资8000万至1亿欧元。据悉,法国博洛雷集团(Bolloré)和法国电力集团与雷诺集团的联营企业将参与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法国将在2020年以前增设100万个电动汽车的充电桩。法国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在充电设施不足的市镇增加充电桩,并允许电动汽车运营商免费使用公共充电场地,该法案将使法国政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充电桩布网。

三、中国充电桩市场情况分析

        (一)充电桩产业环境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集中充电站1.2万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城际快充站842座,公交车充换电站所占比例最高。另外,到2020年我国还将建成分散式充电桩480万个,其中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车桩比降至接近1:1。充电设施将分区域、分场所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发展。

       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拟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充电桩市场格局

       截至2017年,全国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213903个,其中交流充电基础设施86469个、直流充电基础设施61375个、交直流一体充电基础设施66059个。2017年度,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约6054个,2017年12月同比增长51.4%,全国随车配建私人类充电基础设施约231820个,新能源汽车车桩比约为3.8:1,纯电动乘用车车桩比约为1.8:1。

           2017年底,各省、区、市的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前十的分别为:北京市30363个、广东省29262个、上海市26314个、江苏省22075个、山东省17557个、安徽省9909个、河北省9875个、浙江省9866个、天津市9788个、湖北省6214个。

         我国规模化充电运营商有13家,其中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排名前四的运营商分别为:特来电97559个(自建+托管)、国网公司42304个、星星充电28521个、中国普天14660个,前四大运营商所占的总和占全国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的86%。

         相比新能源车产销数据来说,充电桩数量远远不够。充电桩建设落后的影响因素较多,建设前期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也增加了建设难度。


充电桩技术水平

        2015年9月19日,GB/T2023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3项系列国家标准通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审查,标志着我国充电接口标准修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目前我国充电桩技术研发才刚开始,远不成熟,与国外主要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国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化工作在2017年才全面展开。

          2017年5月,在德国召开中德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组2017专家组会议。

          2017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青岛组织“中德电动汽车标准工作组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签署中徳在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充电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化合作协议。

       2017年9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徳无线充电技术及标准研讨会。

2017年,分别在南京、北京、常州召开中徳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及标准研讨会。


四、国内充电桩运营情况

(一)充电桩运营模式

      充电运营的基本盈利模式有:服务费、电力差价、增值服务和国家补贴。我国主流的充电桩运营采用的是“互联网+充电设施”运营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1、在运营不盈利的情况下靠卖桩“补贴家用”;2、运营自己的桩,降低购买和运维桩的成本;3、用自己的桩跑马圈地,有了一定市场份额后来掘金大数据经济。典型企业有:特锐德、众业达、科陆电子等。在充电桩产业链中,运营环节决定着行业的整体盈利模式,最为关键,在充电设施建设初期,由于投资回报低,电力技术强大的电网企业仍将是充电设施建设的主力军,比如国家电网。

          国家电网:2006年开始进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领域,截至2014年底,国家电网累计建成充换电站618座、充电桩2.4万个,覆盖1.4万公里、13个省、95个城市。截至2016年,国家电网已经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个。国网将在“两纵两横一环”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的基础之上,建设七纵四横两网格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网络,到2020年,在全国将累计建成公共快充站1万座,充电桩12万个。

         星星充电:是江苏最大的汽车经销商集团:万帮车业与北京最大的国企:北汽集团共同投资的新能源充电桩智能运营平台。星星充电采用众筹建桩的模式正在全国发放充电桩,计划3年内滚动投资45亿元完成100个城市的进驻。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和运营60个城市的智慧公共充电网络,建设25万个充电桩,形成规模化和城市充电网络群。

      特锐德:2015年,特锐德子公司特来电建设公共充电站1843个,建设充电终端29121个。同时已完成线下充电终端、移动app、充电管理、云端数据增值服务等大生态系统的布局,还推动和支持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等业务的快速展开。(二)充电桩企业数量与结构

      截至2017年底我国充电桩企业数量达到316家,其中,北京市有10家,上海市有近20家。充电桩产业链代表性企业如下:

       充电桩设备商/方案商:国电南瑞、许继电气、长园集团、特锐德、易事特、众业达、科陆电子、中恒电气、奥特迅、和顺电气、泰坦能源、通合科技、联桩、电桩、万马新能源。

        充电桩运营商:e充电(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特斯拉、普天新能源、特来电、星星充电、E充站(依威新能源)、聚电科技、小易出行、爱充(万马新能源)、安悦充电、骆驼快充、驿充电(泰坦能源)、畅的科技、尚充、云彬智慧、智充科技、高陆通。

      充电服务信息平台:充电桩、e充网、充电吧、哪儿充、威马充电、蘑菇充电桩、找电桩。

         依据当前全国充电桩建设进度,2016年充电桩新增市场规模约88亿元(含充电站基建投入),以“十三五”期间建设目标为准,直流充电桩新增50万个、交流充电桩新增430万个、充电站新增1.2万座,对应投资规模分别为450亿元、344亿元、360亿元,即“十三五”期间新增市场规模约1,154亿元。

五、国内充电桩区域发展情况

       北京市:截至2018年4月,建成约12.7万个充电桩。其中社会公用领域建成约2000处,共2万个。”形成三环范围内服务半径2公里、四环范围内服务半径2公里、五环范围内服务半径3公里和六环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社会公用充电桩与个人电动汽车的比约为1:6。市场格局方面,北京至少70%的公共充电桩掌握在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普天新能源、北汽特来电、星星充电4家企业手中。截至2017年底,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在北京共拥有7200个公共充电桩,占据了全市35%的市场份额。普天新能源在北京约有2000个公共充电桩,星星充电在北京投运3300个公共充电桩,北汽特来电在北京共建设了5000多个充电桩。

         天津市:2017年,全市新建公共充电桩达4000个,总数超过8000个,基本形成市区2公里半径的充电网络。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加快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布局。2018年新建各类充电站87座、充电桩1486台。

          河北省: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

          山西省:2016-2020年,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投资预计超过52亿元,其中充(换)电站投资24亿元,充电桩投资28亿元。2020年末,建成由343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其中:283座城市集中式充换电站、60座高速城际快充电站)、19万个分散式充电桩、1个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构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吉林省:在“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充换电站119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1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5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7座,城市公共充电站42座,城际快充站37座;新增充电桩将达到87526个(不含现有67个充电桩),其中:分散式公共充电桩8363个,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79163个。

          上海市:至2017年上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达到10.3万个;预计到2020年上海市充电桩总量不少于21.1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68座。其中,全市公用充电桩应不少于2.8万个,公共充电站应不少于131个。未来上海主城区充电桩体量将达到每5公里至少一根的分布。

         江苏省:2017年底前,江苏新建城市快充站、公交充电站、高速快充站、充电塔等各类充电设施项目154个,投运充电桩2000个,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网络全覆盖。在南京、苏州城市核心区,打造2公里充电圈。2017-2020年期间,南京全市规划新增建设公共充电站1229座,充电桩15108个。十三五末,南京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总规模将达到:充电站1542座,充电桩20457个。

          浙江省:到2020年,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其中,新建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新建用户自用充电桩19.8万个以上,新建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新建160座以上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

         江西省: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约10万根。

福建省: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充电设施28万个,2017年底前建设180座以上城际充电站。

          安徽省: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其中,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2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50座,新增用户专用充电桩15万个,新增城市公共充电站7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新增城际快充站120座。

          山东省:到2020年底,山东省将投资118.6亿元建设充换电设施,计划建成充电桩约35万个,充电站920座。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103座、充电桩共18135个。

          广东省:到“十三五”末,全省将完成珠三角环线高速G94、沈海广州支线S15、广澳高速G4W、广惠高速S21、莞佛高速G94(11)服务区城际快充站建设,实现珠三角环线充电网络的贯通。2016—2020年,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约540亿元。到2020年,广东省将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

        广西:截至2015年12月,南宁市已建成5处充电站,4处快充充电桩50个,1处慢充充电桩8个。根据《南宁市加油(加气、充电)站行业发展规划(2015—2020)》,至2020年,南宁市规划设置加油(加气、充电)站点数量为514座,其中加油站476座、加气站10座、充电站14座、加油(加气、充电)合建站14座。

          海南省:到2020年,海南省应配套建设充电桩28000个(其中,用户专用充电桩23126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874个),公共充换电站30座。至2020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投资总规模为14.43亿元。

         河南省:到2020年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

         湖北省:截至2017年底,湖北省已累计建成充电桩1.8万个,其中武汉市已建成1.2万个。至2020年,湖北将投资376个充电站,47072个充电桩,最终实现湖北省内充换电服务的城际互联。

        湖南省:截至2016年12月,湖南共建成充换电站60余座、分散式充电桩5000余个,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建成18座充电站。到2020年,湖南省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415座,分散式充电桩20万个,同时规定所有新建住宅配建停车场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四川省:四川有超过1000个公共充电桩。成都已建设充电站14座,快充直流充电桩201个,分布式交流充电桩679个。到2020年,四川力争建成充电桩27万个,集中式充换电站604座,其中公交充换电站14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91座,专用车充电站89座,城市公用充电站88座,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96个。

         重庆市: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充电站点794座(含换电站12座)、充电桩5044个,已覆盖37个区县。到2020年,重庆争取建成15万个,主城区每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换电站。

       贵州省:到2020年,省直机关和在黔国有企业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市、县级机关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云南省:到2020年,云南省规划建设超过350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其中,公共充电站74座以上,公交车充换电站100座以上,出租车充换电站62座以上,城际快充电站52座以上,换位物流车专用充电站42座以上,景区充电站20座以上。规划建设超过16.3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公务车与私家车专用充电桩14.8万个以上(居民小区9.9万个以上,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4.9万个以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万个以上。

         陕西省:规划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电站超过454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9.44万个。其中,新增超过107座公交车充电站、78座出租车充电站、67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118座城际快充站、8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以及1.7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和7.69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

         青海省:到2020年,建成充换电站40座,充电桩2万个,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新疆:到2020年,全疆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80座,分散式充电桩13800个,以满足全疆288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景区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等7个领域推广电动汽车。

          截至2017年底,我国各类充电桩达到45万个,其中全国私人专用充电桩24万个,公共充电桩21万个,位居全球首位,是2014年的14倍。目前我国私人专用充电桩24万个,均为交流慢充。其中北京8.3万个、上海7.8万个、广东3.9万个,排在前三位。三地充电桩保有量占全国比重超过80%,集中度较高。

     2016年开始,全国共有32个省市明确充电设施补贴标准。2017年上半年,13个省市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

          上海市:自2016年5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在建设环节中,对设备给予30%补贴,并设立上限。其中,直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60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300元。而在运营环节,公交、环卫等行业充换电设施按0.1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2000千瓦时;其他公用充换电设施按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1000千瓦时。

          北京市顺义区: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

          深圳市:在充电桩建设方面,深圳市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

        南京市:交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9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80万元。而对于新建充电设施运营补贴则是,根据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数据统计,2017年度企业月均单桩充电时长达到20小时的,对通过2017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按交流充电桩每千瓦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给予补贴。

           宿迁市: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地方财政资金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9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安徽省:对单独报装的公用充电桩,按照0.6元/kWh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按照充电功率给予200元/千瓦的财政资金补贴,前提是,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且单个乘用车充电桩每月平均充电量不少于450度电。对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耽误500元/个的财政资金补助。

           杭州市:对投资建设本市公用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含充换电站、桩及装置)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贴。

武汉市:对于独立式公共充换电站,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20%一次性发放财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站;分散式的公共充电桩,则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其中直流桩和交流桩分别补贴600元/千瓦和400元/千瓦。

            西安市: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济南市:将按设备投资总造价20%的比例对充电站进行财政补贴,每年列支专项补贴资金500万元,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贵阳市:对于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度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

           柳州市: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充电插座建设单位每个插座补贴500元,同一站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协助业主报装个人用户充电设施的物业公司,给予每个充电设施200元的奖励。原则上对运营企业的公共充电桩按每千瓦时0.2元的标准补贴。

          海南省: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不超过200元/年。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由省、市(县)各承担50%。  

成都市:对经营性集中式充电桩(含换电站)给予30%、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于个人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给予每个桩600元一次性补贴;对于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运营的,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厦门市:对新建的公用、专用充电设备,按直流充电设施495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50元/千瓦给予补助。而对于新建的公用、专用换电设备,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0%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标准不超过:直流换电设施495元/千瓦、交流换电设施150元/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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