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挖泥巴”会坐牢?黔南这7人已被判刑!

公正司法的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11-10


“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种小小的种子,开小小的花……”一首互动式儿歌“挖呀挖”火遍全网,但要注意,随意开挖可能构成犯罪!近日,张某等7人非法采矿罪一案在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要案情


2022年6月,被告人张某发现位于惠水县某地山上有砖瓦用粘土岩(俗称:绿豆泥、青矿、黄矿),遂产生非法采矿贩卖获利的念头,在未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张某联系被告人谢某飞商议修路和非法采矿事宜。后谢某飞找到罗某、吴某、谢某伦、陈某飞、陈某平,经商议,张某答应按开采每吨砖瓦用粘土岩给相关人员提成后,谢某飞等6人同意与张某一起非法开采粘土。由张某负责修路至采矿点,谢某飞等人负责协调修路及采矿点的土地等问题。2022年7月,7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经鉴定,张某等人非法盗采的资源为砖瓦用粘土岩,已非法开采7512.76吨,涉案标的额为人民币364369元。


法院审理


惠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谢某飞、龙某、陈某飞、陈某平、谢某伦、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经过预谋后,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砖瓦用粘土岩,其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结合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采矿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允许私自开采,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在追求经济利益、个人利益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逾越法律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惠水法院         编辑:尚玉高     

往期经典回顾


贵州省一原正厅级干部被开除党籍
三都一男子醉驾死亡,同饮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丈夫婚内给情人转账30余万,惠水法院这样判
文继龙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贵州一医院原院长、副院长同时被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