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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无可忍 呼和浩特一男子起诉物业公司 只因为…

呼和浩特的翟先生买了电动汽车,可是物业公司却拒绝给他安装充电桩,一气之下,翟先生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翟先生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官司还得从去年他购买的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说起。2020年11月他将车提回家就准备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没想到遭到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阻拦。 

翟先生现在不能在小区里安装充电桩,所以充电就是个麻烦事。

翟先生认为自己购买新能源电动车既能节能减排又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现在物业公司不同意他安装充电桩,这让他很无奈。 

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就出台了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那么这个物业公司为什么不愿意配合翟先生安装充电桩呢? 

怕要求安装充电桩的人太多, 于是干脆禁止有需求的业主安装 ,这样的理论实在是有些说不通。那么业主怎么才能安装充电桩呢?

物业公司这样的理由合理吗?记者咨询了律师 

翟先生查阅了大量资料后认为,物业不配合自己安装充电桩,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翟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仅仅今年下半年,都市全接触就报道过多起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购车后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情况。国家大力倡导的电动汽车销售却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都市全接触》此前多次报道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购车后,无法正常安装充电桩的情况 。比如9月11号播出的《 新闻追踪:供电部门确认充电桩安全》,邻居不同意车主在小区安装充电桩;11月1号播出《 难充电的充电车》 物业公司以消防部门不同意安装为由拒绝业主车主安装充电桩,翟先生小区的物业公司则以电容量不足拒绝安装充电桩。那么这些说法合理吗?业 主怎么才能安装充电桩呢?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联系了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等部门。 却并没有发现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居民私用充电桩的安装和管理。 

记者:居民自用充电桩这个事情是归工信厅管吗?

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政策出台以后,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政策, 比如山东省出台政策明确提出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变压器容量不足小区可采用有序充电模式,济南市发改委也发布了相关政策提出不经消防供电部门认定,物业公司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拒绝给业主安装充电桩; 上海市印发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市住建局负责充电桩建设涉及的住宅和办公楼宇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记者并未找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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