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磐安4家拟认定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拟认定名单的公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5号)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各市交叉验收,现将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反馈要求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厅科教处,0571-86757717;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6757790。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8日
(磐安部分)
磐安县溪炉港家庭农场
1.建设标准化栽培展示基地。建立核心展示基地52亩,制作示范基地标识标牌;
2.推动科研院校合作共赢。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农业科研合作,集聚人才、技术、产业,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教学实践基地,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3.引进新优品种、适宜技术。引进省农科院的紫晶香薯迷你小香薯,省中药研究所的浙贝3号等新品种,研究利用虫壳做底肥改善土壤的新技术,实现有机种植,实现基地科学化、标准化管理;
4.开展技术推广与产业培训。
磐安县龙潭源石斑鱼专业合作社
1.建设新型仓储及研发展示基地,新建饲料仓库24平方米、药品仓库24平方米、冷藏室24平方米、实验观察室24平方米、工具设备仓库24平方米,总投资17.6万元;
2.引进新型增氧过滤设备和宽面观察柜;
3.种苗采集,本地习性的宽鳍鱲种鱼的收集以及技术攻关。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3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根据浙江省农办等11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等精神,在主体申报、县(市、区)推荐、市级审核的基础上,经审核,拟认定杭州萧山琴丰家庭农场等221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联系电话:0571-86757729;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改革处;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拟认定公示名单(磐安部分)磐安县大盘满山红家庭农场
磐安县大盘镇锦云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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