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临河车主,这样的机动车号牌再不换会被扣12分


车辆号牌作为车辆身份的重要识别标识,在交通违法取证、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个别机动车号牌模糊不清、辨识度极低,意图逃避电子监控管理的行为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危害大家的行车安全。



同时,随着城市电子智能识别系统的广泛使用,各大停车场、小区出入口、机关单位等公共场所越来越多地使用车牌识别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道路监控设备的大量应用,都要求每辆车牌保证清晰,以便于识别,现各停车场、单位、社区反映部分车牌老旧模糊,导致车辆无法出入,堵塞通道,引起与物业、停车场工作人员的矛盾冲突。



为进一步加强临河区路面通行秩序管理,规范号牌使用,8月31日以后,临河区交管大队在临河区范围内开展老旧模糊污损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结合民警路面巡逻管控及电子监控排查录入的方式,全方位排查号牌污损车辆。此外,在车管所及检测站的车辆检验等业务中,对于老旧模糊号牌、故意污损号牌的车辆也不能通过外观检验。


  如果,您的机动车号牌是下面这样的  
  以及这样的  


无论是自然损坏或是“有意无意”的遮挡磨损,都需要尽快更换号牌。如果您的车牌已经影响到正常识别,您有充足的时间更换,切勿因小失大。


人性化“三段式”处罚措施



01首次警告

发现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别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警告处罚,责令车主在10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



02“二次”罚款

第一个10日期限后,如未按规定换领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予以罚款100元。



03“三次”暂别驾驶证

第二个10日期限后,车主仍未按规定换领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1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以下情况导致号牌不清晰、不完整,影响识别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更换时,应更换号牌:

a)号牌字符被涂改,不能复原;

b) 号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匀;

c) 号牌的安装孔损坏或其他物理化学损坏;

d) 号牌的底色或字符颜色有明显褪色;

e) 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完整;

f) 号牌外观不符合6.4、6.5的要求。   

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并记分。






来源:临河区交警大队

编辑:马彦臻 校对:史伟

这些精彩内容,大家都在看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巴彦淖尔两旗县遭受风雹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3347.82万元


巴彦淖尔日报社官方快手号、抖音号粉丝双双突破30万!


@临河人,房产证办理的一系列疑问有答案了!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