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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核查院外购药,医药领域反腐败持续高压

专注深度医改→ 中国医疗保险 2023-10-10

山西明确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重点核查院外药店的“票、证、账、货、款”等相关内容,对于多次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重点检查,重点监管。


10月18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在全省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治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院外购药吃“回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重点核查院边店的“票、证、账、货、款”等内容,坚决杜绝白条、便条等非正规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


同时对院外购药数量金额较大的药店进行约谈、提醒,对多次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在依法从重查处同时,列入“黑名单”,重点检查,重点监管。

通知还指出,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及时汇总、认真分析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日常管理水平低、处方药销售混乱等问题较多且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要严查到底,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山西的这份通知,也意味着,医药购销领域的回扣治理问题,已从院内扩展到院外!


近年来医生收红包指定院外购药等行为屡禁不止,而媒体也曝光了不少相关事件。此前在2022年2月,广东民生热线就曝光了广州某公立医院的医生推荐患者到院外指定的药房买药,而且医生推荐的药品价格比网售价贵很多。


院外药房的初衷是既能减轻医院的药占比压力,又能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用药问题,谁曾想变成了一块肥肉。一些医院或医生用违规违法手段收获利益,有些企业操作市场,将原来院内的一套带金销售模式,硬生生平移到了院外。


其实,近年来对于院外药店的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国家和地方均陆续出台了多项规定。


其中《处方管理办法》对药品的推荐就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二是不得推荐具体厂家的药品;三是不得指定具体药店。这就意味着,如果医生在推荐药品时违反了其中任意一条规定,就是违规了。

2021年1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其中就明确规定,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药。


2022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过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2018年5月,北京市医管局发布新规明确,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


2018年7月,原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用药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将“医务人员自售药品或要求院外指定药房购药”等行为纳入群众投诉范围,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出坚决杜绝将贫困患者推到院外购药。


此外黑龙江也曾发文,要求门诊医师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只允许开具药品通用名处方,患者可自行决定在医院药房取药或去药店购药。严禁采取纸条或便条形式向患者推荐具体厂家的药品,也不得指定患者到具体药店购药。

医师开具本院药房没有的药品时,应在处方上注明医院未配备该药品的原因和不使用医院药房疗效相近药品的原因。这意味着医生不仅不能指定药店,还必须要注明原因,这将大大降低医生做院外处方的动力。


医药反腐始终是监管的热点,合规仍是药企不可忽视的一项!


医药医疗行业一直以来都是腐败的高发地,商业贿赂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层面,《药品管理法》全面修改,《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实施;政策层面,两票制、带量集采、医药代表登记备案逐步推行。


与此同时,国家针对药械行业商业贿赂的执法日益严格,各类执法活动逐渐形成长效机制。据公开信息,2013年至2020年间专门针对或涉及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执法活动的频率约为每年3-5次。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


《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


《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家卫健委等6部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卫健委)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过去10年间,被查处的医药领域的行贿、受贿案件超过3000件。而就药品回扣问题,此前,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而这些问题,也一直是行业整顿的焦点。随着全国各省市陆续落地建设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也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可见,多部委出台的相关政策,使得医药领域反腐败持续高压,而医疗机构又与药企息息相关,因此各药企也需更加关注自身的合规体系建设。


原标题:“院外处方回扣”专项治理来了,山西重点核查药店“票、证、账、货、款”


来源 | 医药云端工作室

编辑 | 张宸轩 张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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