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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评 | “网约房”藏污纳垢,根源在“服务跑快了,监管没跟上”

无须提供身份证、无须进行人脸识别,甚至入住的客人无须登记任何信息……记者调查发现, “网约房”在监管上存在诸多漏洞(12月6日《中国青年报》)。


在共享经济时代,新兴业态繁荣发展,城市“网约房”作为一种新模式,越来越受欢迎。然而,因行业规范缺失,一些地方的“网约房”出现了监管漏洞,留下了治安隐患。


据公开报道,现有的“网约房”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无主管单位、无准入门槛、无服务标准的“三无”状态。一些平台对“网约房”经营者的资格、营业执照、房源类型等信息,几乎不进行实质性审核。长期野蛮式生长造成“网约房”行业乱象频出,轻则出现体验感差、收费难以控制、卫生不能保障、房源品质良莠不齐等问题,重则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甚至沦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地。


更为突出的是,近年来“网约房”涉未成年人案件频频见诸报端。因为监管缺位,“网约房”吸引了一大批未成年人,在不法分子的教唆、诱导下,他们在“网约房”里沉沦、堕落,有的受到不法侵害,有的走上犯罪道路。


“网约房”的问题,概括起来其实就是:服务跑快了,监管没跟上。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住宿经营者的强制报告义务,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旅馆业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姓名、身份证件,一些地方更是出台了网约房的管理办法,但从现状看,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未完全落实到位,“网约房”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自助入住绝不等于无序入住,相关部门的监管必须跟上。针对“网约房”人员流动大、实名登记难、隐患排查不易、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要一一梳理,明确“网约房”管理的要求与目标。在此基础上,还要明确各相关平台的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严格执行住宿登记的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的“四实”制度。如果条件成熟,还可协调各大平台合作建立“网约房”共享黑名单,完善动态监管机制,更有效地遏制非法行为的发生。


“网约房”绝非法外之地。健全立法,完善监管,让“网约房”早日走出“治安洼地”,真正成为“阳光房”,已是当务之急。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王诗雅

二审:张梦娇

三审:李国民

编辑: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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