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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容”出一片新天地!

任德玲 望天门
2024-09-08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如何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如何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有一个切入点,那便是住房问题。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它关系千家万户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说,安居梦就是百姓的幸福梦。

▲ 马鞍山城区 资料图

6月26日,马鞍山正式出台《马鞍山市经营性用地商业、办公、住宅类建筑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优化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方法,提升城市建筑的居住体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规定》的出台有何深意?究竟有哪些亮点?又将怎样影响群众的生活,进一步提升人居品质?


为什么要出台新规?01

容积率计算方法优化后,同样的价格,是否可以获得更多的空间?这是很多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容积率是什么。所谓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及计容范围内,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是规划建设中涉及开发强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其数值越高意味着开发强度越大,相对而言空间环境品质会有所下降。
对于住宅小区而言,容积率决定了居住环境的舒适程度,容积率越低,用地范围内建筑体量相对较小,空间感受、居住舒适性相对较好。

▲马鞍山城市航拍 资料图

《规定》出台是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国家有部署



为统一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近年来,国家、省对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先后迎来大改。

2023年3月1日,由住建部批准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正式实施,成为国家标准。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算开始施行新标准。



周边有借



今年以来,周边地市均在陆续研究出台规划管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其中涉及容积率管控相关要求具有较好惠民利企效应,对于马鞍山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城市有响应



《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马鞍山建筑容积率指标的计算,统一标准利于规划管控工作。

同时,新政将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居民需求,并有利于企业推出更多改善型住宅产品,促进房地产业更好发展。



百姓有需求



当前,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广大居民对于公建配套完善、居住品质提升等有着较高的现实需求。

通过优化计容规则,能够推动城市公管公服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按要求配置完善、高品质建设,拓展公共开敞空间、多样化游憩活动空间,扩大便民利民设施供给。

▲ 马鞍山城区 资料图

新规出台有哪些亮点?02


《规定》的实施,将为正准备购房的市民带来哪些利好?开发商在户型设计上会有什么变化?

细细梳理《规定》,有几个亮点值得一提——
亮点一获得更多阳台面积






满足以下要求的住宅建筑阳台无论封闭与否均按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否则,按照阳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每户(不含立体生态住宅)阳台最大进深不大于2.4米,宽度不大于阳台所连接居室开间宽度(不超过2个居室,面宽6米及以上居室算2个居室),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大于该户建筑面积(不含公摊)的20%

与以往相比,《规定》进一步放宽了阳台设置标准。过去,阳台在计容方面区分封闭阳台与不封闭阳台,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容,不封闭阳台按一半建筑面积计容;如今,无论阳台封闭与否均按一半建筑面积计容。
《规定》还将每户阳台占建筑面积的比例由曾经的15%提升至20%。

这意味着未来住宅将提供更优的阳台使用空间。《规定》将促使开发商建设封闭阳台,统一建筑外立面,提升建筑品质,这将有效节省居民入住时自行改造封闭阳台的建设成本,减少安全隐患,也有利于建筑雨污分流管网系统的完善。
▲ 马鞍山城区 资料图


亮点二获得更多休闲空间






鼓励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作为公共休闲、健身、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不得作为停车或车行交通空间使用。底层架空层计入建筑层数,架空部分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容积率。

其中:住宅建筑底层架空层层高不小于3.6米,除必要的垂直交通空间、入口大堂及设备设施用房外,整层架空面积不小于70%的,可整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以往的计容规则仅对架空部分不计容,新的计容规则在以往基础上,更进一步鼓励建筑设置架空层,从而提升小区内空间景观品质,增加居民楼栋内的休闲活动空间。

▲ 马鞍山城区 资料图






具备边界开放与便捷的公共可达条件,面向公众或者不特定业主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开敞架空连廊及新建住宅小区内供居民使用的单层有顶盖(顶盖宽度不超过3.9米)且两侧均无围护结构的风雨连廊、景观休息设施,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以往,风雨连廊等设施都需要折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造成企业不愿意配建上述设施。
现在《规定》明确,小区内建设风雨连廊等上述设施不计容,这将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提供更高品质居住环境,因地制宜建设上述设施,为居民日常出行遮阳挡雨,并提供更多的游憩锻炼等公共活动空间。

亮点三获得更多配套设施


《规定》新增三大类不计容条款,进一步拓展公共开敞空间、多样化游憩活动空间,提升利民便民设施供给水平。



提供安全保障、停车等配套功能的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再计入容积率;



按标准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再计入容积率;



提升建筑品质、空间环境的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小区的停车位十分稀缺,常常“一位难求”。对此,《规定明确——




在符合规划建筑密度、绿地率、高度控制的前提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地上立体停车楼,在符合梁底净层高不超过2.4米、无实体围护结构的条件下,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地上立体停车楼的基底面积应计入建筑密度。

停放旅游巴士等大型车辆的地上立体停车楼,其层高可适当放宽。

其中“梁底净层高不超过2.4米”“无实体围护结构”等多项条件,旨在鼓励建设地上立体停车楼,支持城市更新,着力破解居民停车难题。

▲ 马鞍山城区 唐焱摄

城市之美,美在细节。越是细微之处,越是窥见真章。
马鞍山正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现实需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城市更宜居,让百姓更幸福。

编   辑 / 史芳俊      校   对 / 戴国文
审   核 / 江   勇      审   签 / 陈 峰总监制 / 杜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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