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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私募洛肯国际卷入“合同纠纷”,可能暴露了监管诚信罚单由来

券业点评 创新业务平台 2023-03-24

百亿私募洛肯国际卷入“合同纠纷”,可能暴露了监管诚信罚单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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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盖戳认定的百亿私募洛肯国际,至今仍因红字提示的诚信纪录,出现在行家的关注列表中。而这家百亿私募曾在监管罚单提及的违规行为,也经由一起诉讼案件披露。


百亿私募兜兜转转


截至目前,证券投资类现有113家百亿私募,其中8家存在诚信信息。洛肯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洛肯国际)正是其中之一。


据中基协备案信息,洛肯国际成立于2009年7月,2014年4月首批完成备案;现存产品22只,管理规模超过百亿。


行家注意到,近两年洛肯国际的法定代表人变动“兜兜转转”。2021年1月,从石鑫杰变更为穆海宁;而在2022年9月,又从穆海宁变更为石鑫杰。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石鑫杰,有着券商背景,曾在国联证券投行部门任职。合规总监康亮,此前曾在招商证券和申万宏源证券固收部门任职。


唯一一份监管罚单


据中基协列示,洛肯国际存在两条提示信息,一是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二是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而唯一一条诚信信息,来自监管罚单。


2021年2月5日,北京证监局下发〔2021〕17号监管函,指出洛肯国际存在三项违规。


一是未认真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是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并承诺收益。


三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业务相关资料。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北京证监局责令洛肯国际改正,限期30日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由北京证监局择机组织检查验收。


这份监管函中,并没有披露违规的更多细节。然而,行家发现一起结果不明的诉讼,印证了这份罚单中提及的违规事项。


五千万金额合同纠纷


来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二中院)的判决书披露: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邢台钢铁)及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焊网科技),曾因合同纠纷,将洛肯国际及霍尔果斯洛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洛肯合伙企业)诉至法庭。


股权穿透信息显示,焊网科技为邢台钢铁全资子公司,而邢台钢铁并非国企背景,其第一、第三大股东,经股权穿透后均为自然人。


洛肯国际持有洛肯合伙企业94.5946%的股权,并且是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无论是洛肯国际还是洛肯合伙企业,均与邢台钢铁存在客户和供应商等交叉关系。


2017年11月,邢台钢铁聘请洛肯合伙企业担任财务顾问,为“15邢钢债”的回售及存续期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同一天,基于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邢台钢铁(甲方)与洛肯合伙企业(乙方)、洛肯国际(丙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三点:

1,甲方指定焊网科技购买乙、丙方安排的洛肯国际安泰一期私募投资基金(简称:安泰一期)5000万元(三年期),乙、丙方承诺专款全部用于购买“15邢钢债”。


2.甲方指定的焊网科技同意购买安泰一期的前提条件是乙方、丙方保证“15邢钢债”3亿公司债稳定存续。


3.非甲方原因,乙方、丙方保证甲方指定焊网科技投资的5000万元安泰一期本金安全,并保证年5.3%的收益率。


行家当然无从了解,洛肯国际与邢台钢铁究竟有何渊源,良好的合作关系从何而来。但从这份协议来看,洛肯国际做出的承诺,的确出现了违规的“保本保息”字样。


另一方面,安泰一期的“专款专用”,可能也有情况。


经查明,洛肯国际在2017年12月指令安泰一期购入2000万元“15邢钢债”;指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汇鑫174号信托产品(简称:汇鑫174号)购入3000万元“15邢钢债”。


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15邢钢债”债券持有人名册显示,安泰一期持有“15邢钢债”的数量有过变动。这意味着,安泰一期在运作中曾经卖出和买入“15邢钢债”。


据中基协产品信息,安泰一期这款私募产品仍显示正常运作,投资者披露率50%。


原定的合同到期之际,双方曾经就延期进行过协商,洛肯国际要求将基金延期八年,故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诉诸法庭。

判决结果后续成谜


北京二中院认为,前述协议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洛肯合伙企业未按期偿付本息构成违约。为此,一审判决解除协议,由洛肯合伙企业偿还本息及违约金。不过,判决书中并没有点名由洛肯国际承担连带责任。


这起案件的后续,似乎依然是个谜团。


洛肯合伙企业与洛肯国际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相关协议中保本保收益条款的效力认定有误,可能影响对案件事实及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判定。裁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行家猜测,北京高院此举或许意在推翻一审判决。但这起涉及百亿私募的合同纠纷案,重审进程和判决结果,至今没有公开信息。


那么,北京证监局对洛肯国际做出的处罚,是否来自本案披露的违规承诺保本保息协议。法院又是否会认可其主张,判决“无责”?


百亿私募的合规举措,不仅关系到投资者利益,也与私募行业的规范发展息息相关。这是否能给私募带来启示呢?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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