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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晶:如何理解二十大报告首提“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张晓晶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2022-10-2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如何理解“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含义?如何平衡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近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晓晶接受财联社专访表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不仅要考虑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还要考虑财富积累是否可持续,“脱离财富积累谈财富分配是不现实的。”

张晓晶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需要注重三点:

  • 一要注意财富积累机制的可持续性:对于财产的保护是可持续财富积累的前提,且财富积累过程中应避免两极分化。

  • 二要注意对财富积累机制的规范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

  • 三要把握好再分配政策与激励政策的相容和平衡。

*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财联社,文章不代表CF40观点。


聚焦发展,财富积累与分配不可偏废


Q:二十大报告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对此表述您如何理解?

张晓晶:审视当下,中国的收入与财富分配状况不容乐观。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在0.466左右,而财富分配基尼系数要高得多。分配差距扩大不仅制约了居民消费潜力的提升,也易造成利益冲突和社会内耗,甚至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成为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要将其置于中央政策议程中更加重要的位置。

展望未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与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高度契合。从社会主义发展史角度,在“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共同富裕将是“质的飞跃”的一个最显著标志;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角度,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途径。

聚焦发展,财富积累与分配不可偏废。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始终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宏伟战略目标,经济发展是根本。从发展的角度看,财富积累是基础、是前提,因此,当我们在讨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财富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还要考虑到财富积累是否可持续,脱离财富积累谈财富分配是不现实的。


Q:在您看来,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秩序有哪些问题需要规范?

张晓晶:一是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特别是土地收益)需要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二是地区差距仍然较大,这涉及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政府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的力度与精准度。

三是国民收入占比中劳动收入份额在不断下降,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和位势需要调整和再平衡。

四是政府再分配政策对于收入差距的调节能力需要提高。我国的收入再分配力度要小于OECD国家。OECD国家经过税收和转移性支付后,基尼系数降幅会高达35.3%,而我国再分配政策使得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仅缩小10%左右。

对于财产的保护

是可持续财富积累的前提


Q:在您看来,“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张晓晶: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需要注重以下三点:

一是财富积累机制的可持续性。这个可持续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于财产的保护是可持续财富积累的前提。其次,财富积累过程中应避免两极分化。财富(资本)的积累扩张是其本性,任其无限积累,最终会走向反面(比如所谓的“占领华尔街运动”),这就是不可持续。因此,需要通过各类制度与政策安排,包括税收、规制、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倡导慈善公益等举措,避免财富积累过程中的过度分化。

二是对财富积累机制的规范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规范财富积累要依法进行。累进税制、房地产税、遗产税等都需要在结合国情、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

三是把握好再分配政策与激励政策的相容和平衡。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财富积累仍然是促进未来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就当前的财富分配状况来看,再分配力度需要加大,但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再分配政策与激励政策的相容和平衡。过强的再分配政策可能成为反向激励,抑制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活力,由此带来的负面作用可能会压抑整个社会的财富创造,这是需要努力避免的。

中国居民部门真正的财富积累

从改革开放始


Q:最近,您所著的《传统中国的财富积累与分配:1820年代长三角地区社会财富研究》一书出版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书有关财富分配的核心观点是什么?

张晓晶:从财富收入比来看(这是《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皮凯蒂用于衡量不平等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财富收入比越高意味着越不平等),以华娄地区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财富收入比大致在3左右(2.91-3.21),与同时期的美国和瑞典相仿,而远低于同时期(及更早)的英、法、荷等西北欧国家。这一结果意味着,长三角的财富积累水平并不高,社会分配也相对公平。

从具体的财富分配来看:

1)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1820年代居民部门资产占比94.23%,而公共部门占比仅为5.77%,居民部门占据财富分配绝对的主导地位。同时,地方政府直接掌控的资产额仅占社会总财富的3.13%。这表明华娄社会是典型的“小政府”或“有限政府”。

2)城镇与乡村之间。华娄农村居民共有财富2500余万两,户均资产约330余两;城镇居民共有财富1500余万两,户均约320两,城乡差距并不大。可见当时长三角地区尽管城市化率相比以往有所提升,但城乡之间发展仍较为协调。

3)居民部门内部分配。华娄社会中前10%的富裕家庭共占有居民部门53.55%的财富,户均约为1740两;中间80%的中等家庭占有44.07%的财富,户均约为180两;而后10%的贫困家庭则只占有2.39%的财富,户均约78两。富裕家庭的平均财富约是中等家庭的10倍、贫困家庭的20余倍。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对比(同时期欧洲前10%的富裕阶层平均占有私人财富的80%以上),可以发现当时长三角社会的贫富分化情况并不严重。考虑到华娄公共物品供给相对充足,民间基本实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因此其更称得上是前工业化时期“共同富裕”的范本。


Q:通过您的观察,当前中国在财富积累方面有什么特点?

张晓晶:我认为目前中国财富积累方面有如下特点:

1)改革开放前的高储蓄、高积累促进了较快的财富形成,但主要体现在政府财富积累,居民部门的财富增长是微乎其微的。新中国在建立之初底子薄,百姓尚不够温饱,国家还面临着赶超发展的重任。于是,政府动员资源、强制储蓄、提高积累率、加快资本形成,就成为建国之初及后来较长一段时期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强制储蓄下的高积累会加快财富形成,但由此形成的财富主要是政府财富,并不是居民财富。居民财富的增长则是改革开放之后的故事了。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造了增长奇迹,社会财富(社会各部门净财富的加总)积累大幅提速,甚至超过了国民收入的增速;而个人财富和高速积累也堪称“史无前例”:发达经济体个人财富积累已经历了数百年,而中国居民部门真正的财富积累仅从改革开放始。

根据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的最新估算,截至2019年,中国的全社会净财富达到675.5万亿元,人均社会净财富为48.2万元。其中,居民部门财富为512.6万亿元,人均居民财富达到36.6万元。

1978年,中国居民人均财富尚不足400元,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人均财富跨过了4000元,1995年突破1万元大关,2009年突破了10万元,2019年人均居民财富达到36.6万元。从人均居民财富的增长来看,1978—198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8%,1990—199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7%,2000—200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9%,2010—201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3%。其中,20世纪90年代的人均居民财富增速最快。


Q:当前中国在财富分配方面又有什么特点呢?

张晓晶:在财富分配方面,我想有以下几个特点:

1)改革开放之前,尽管在政府与居民之间,财富分配主要是向政府倾斜,居民财富积累较少,但居民内部是相对平等的,没有出现较严重的分化。

2)改革开放之后,全社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无论是整个社会还是居民的财富积累速度都非常快。随着市场化的推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居民部门的财富积累速度超过了政府部门的积累,分配上开始逐步向居民部门倾斜。而且,由于农村改革率先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改革之初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差距有所缩小。

3)进入2000年以来,随着全球化加速演进,城市化与房地产业发展,居民财富积累加快,分化也在加剧。

瑞士信贷《全球财富报告2021》显示:中国财富基尼系数从2000年的0.599持续上升至2015年的0.711,随后有所缓和,逐渐降至2019年的0.697,但在2020年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再度升至0.704。最近的一项研究补充了富豪榜数据部分缺失的高收入人群,所得财产基尼系数进一步提高,达到0.8左右。
此外,基于皮凯蒂领衔的“世界不平等数据库”(World Inequality Database),2000年的时候,中国顶端10%人群的财富尚不足居民财富总量的50%,低于同期美国、法国、英国、俄罗斯等国。但在此之后,中国的财富分配分化加剧。中国顶端10%人群的财富拥有量占居民财富总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到不到0.478上升到2011年的0.667,在最近10年趋于基本稳定。

版面编辑:宥朗|责任编辑:宥朗

视觉:李盼

监制李俊虎 潘潘

来源:财联社|记者:王全宝 郭松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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