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法: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8-1实行

2016-07-16 中国破产法论坛网 法务之家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950354508@qq.com;法律咨询QQ群:292853215;律师咨询:010-56455910;商务合作:139102710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满足强制清算、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条规定,决定对强制清算、破产案件类型单独分类(详见附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及代字标准》)。现将调整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制清算、破产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分出,单独作为一大类案件,一级类型名称整合为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二、将强制清算、破产申请审查与受理后的强制清算、破产程序分列案件类型,即对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审查单独作为一类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强制清算申请或破产申请等裁定的上诉审理,作为强制清算与破产上诉案件,下设两个小类:强制清算上诉案件、破产上诉案件。

  四、对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裁定以及强制清算与破产上诉案件的监督,作为强制清算与破产监督案件,下设两小类:强制清算监督案件、破产监督案件。

  五、强制清算、破产案件类型划分及代字新标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8月1日前已编立的案件案号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及代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7月6日

 

附件: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及代字标准

 

类型新名称

类型代字

十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申请审查案件


01.强制清算申请审查案件

清申

02.破产申请审查案件

破申

(二)强制清算与破产上诉案件


01.强制清算上诉案件

清终

02.破产上诉案件

破终

(三)清算与破产监督案件


01.强制清算监督案件

清监

02.破产监督案件

破监

(四)强制清算案件

强清

(五)破产案件


01.破产清算案件

02.破产重整案件

03.破产和解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2016年7月13日印发


2016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公众号

↓↓↓等待您的品鉴↓↓↓

法务之家

ID:law114-com-cn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法务之家,中文法律门户网站。

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

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ID:hclssws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惠诚律师事务所,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关注我们,

方寸之间,法律也精彩!

喜欢这些↓↓文章,点击阅读:

▶▶国家工商总局:僵尸企业将吊销执照,股东财产保安全,必读!

▶▶最高法: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费、无担保“的批复|7月13日施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