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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沪招聘1038名公安辅警,55名法院和检察系统辅助文员,4月8日起报名

上海发布 2024-05-23

市公安局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038名,其中,勤务辅警895名、文职辅警143名;市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32名;市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23名。2024年4月8日10:00至4月12日16:00,符合条件者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网上报名。详见↓





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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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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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的,学历可调整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职辅警软件研发员职位的,学历可适当调整),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相关体检标准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国家和本市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方法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895名勤务辅警,主要在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以及部分地区公安分局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招聘143名文职辅警,主要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简章》、《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招聘简章》,可通过“2024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专题网站”(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407.htm


(二)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时需参加体能测试。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0:00至4月12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407.htm。


2.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志愿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填写同类同组别岗位的1—3个职位(“同类同组别岗位”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在同类同组别岗位内愿意接受调剂的,可在报名信息表上同步注明。


3.报名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公安机关辅警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即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文职辅警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文职辅警按组别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4年6月12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面试(含体能测试)


(一)面试安排。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发布,同时相关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如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及体能测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二)资格审核。在面试现场,正式面试前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考生报考的文职辅警岗位在招聘简章中注有必需或优先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照、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报考勤务辅警以退役士兵身份提请放宽学历的,还应携带退伍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现场将当场收取经考生签名确认的以上复印件材料、学历验证证明材料。如应当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现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取方式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公示环节前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能测试。全体考生应在面试时同步参加体能测试。体测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聘用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


五、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组别和报考志愿职位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本次考试成绩在本市公安辅警的下一批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辅警入职体检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该部分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具体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


七、录取和公示


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面试、体测、体检、综合考察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由市公安局根据岗位组别和报考志愿职位顺序,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辅警岗位需求确定。新聘人员接受派遣到辅警岗位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九、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和《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职位条件、面试问题解答):52850275、32511369、32511357

考务咨询(笔试考务问题解答):12333

技术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解答):22020942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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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32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407.htm(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0:00至4月12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407.htm。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4年6月12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五)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在市高院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法院在院内指定场地组织测试。


(六)面试安排。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取方式详见《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公示环节前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法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生空缺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对应的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57、32511369、32511529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4745807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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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使用,具备一定的汉字速录能力(详见招聘考试政策问答第四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没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没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辅助文员情形;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407.htm(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0:00至4月12日16:00。报名网址为: 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407.htm。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可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应当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将同面试一并组织。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4年6月12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五)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按照“先面试、后测试”的顺序,由各招聘检察院在院内指定场地组织测试。


(六)面试安排。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取方式详见《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公示环节前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生空缺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检察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并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新招聘的辅助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24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面试问题解答):32511357、32511369、32511529

考务咨询(笔试考务问题解答):12333

技术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解答):24079254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资料: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编辑:熊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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