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开启啦!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活动开启啦
快跟学联君一起看看详细通知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指导,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举办,自200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2023年3月至9月
// 活动主题 //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 组织架构 //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 奖励设置(广东)//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92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 报名条件 //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1.广东省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名额共71个,由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在校生人数超过3万人的高校团委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其他高校团委择优推荐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
2.广东省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1个,由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产生,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各省级团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应从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一)校级推荐阶段
(即日起至4月下旬)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同时对县级团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级团委(具体安排由省级团委进行部署)。
各地市、高校团委务必于4月30日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名表(附件3)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版发送至tsw_xxb@gd.gov.cn;纸质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109办公室。
(二)省级推荐阶段(5月中旬)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9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让他们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联系人:辛琦、李秉寰
联系电话:020-87195612
邮箱:tsw_xxb@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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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佳慧、刘嘉瑶、陈倩彬
责编:何金航、吴佳佳
初审:李秉寰
复审:陈宇鹏、辛琦
终审:饶玲
来源:中华全国学联(ID:zhqgxslhh);广东学联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