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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律师实务讲座的通知

2017-09-06 新疆律师协会

各地、州、市律师协会,兵团律师协会,律协直属分会: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律师行业援疆工作的意见》([2011]律发第04号文件)的精神,深化合作,巩固沪新律协共同作为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联盟成员单位的合作交流地位,新疆律协特邀请上海律协副会长潘书鸿带队赴疆举办律师实务讲座。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9月9日全天(上午10:30,下午15:00)
    地点:西虹宾馆负一楼宴会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816号)
    二、讲座内容及主讲人
  授课内容:
  上 午:“一带一路”战略与律师业务的发展
    下 午:公司内部治理与日常运营管理
    主讲人:邵开俊  上海律协国际投资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三、注意事项:
  (一)要求乌市律协、直属所以及兵团律协在乌鲁木齐市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本所三分之一律师、实习人员参加培训;
  (二)执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凭《实习证》入场;
  (三)参训律师须提前十分钟入场,专心听课,认真做好笔记,听课期间自觉关闭通讯工具,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四)本次所有参训律师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本次培训将记入律师继续教育课时。
  登录注意事项:
  新疆律协负责采用电子登录和《登录册》的方式记录培训课时。
  1、请参加培训的乌鲁木齐地区的律师务必携带登录卡,如因未带登录卡造成无法登录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登录注意事项:
  (1)培训开始前半小时至开课后半小时之间的一个小时内登录为一次有效登录;
  (2)结课后半小时之内登录为一次有效登录;
  (3)开课时的有效登录和结课时的有效登录相结合方能记录一个完整课时。
  2、乌鲁木齐地区以外的律师请携带《登录册》,培训结束后现场登录。          
           
               

新疆律师协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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