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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律师协会招聘公告

2017-05-08 新疆律师协会

 


     新疆律师协会是新疆律师行业性自律组织,承担着《律师法》赋予的律师行业管理职能,由自治区司法厅主管。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岗位编号

部门及岗位

民族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需求人数

001

副秘书长

法律类、行政管理类

本科以上

1

002

办公室主任

中文类、行政管理类

本科以上

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律师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副秘书长应具有10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且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乌鲁木齐市户口优先;
  7. 办公室主任应具有5年以上办公室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且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乌鲁木齐市户口优先;
  8.遵守我会人事管理等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考试考察
(一)下载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可在新疆律师协会网()下载《社会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2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社会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名为“新疆律师协会招聘—姓名”。
(三)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 5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新疆律师协会网查询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四)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录用
(五)考试考察时间拟于6月上中旬进行(具体笔试、考察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协会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前将提前电话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届时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烁皓
     联系电话:0991-2656438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律师协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档次参照新疆律协相关工资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新疆律师协会
2017年5月8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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