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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你的保单怎么转?监管发文了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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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税延养老险保单吗?和个人养老金的衔接政策来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月5日消息,该局已于近日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给衔接工作设定了时间表,明确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解决保单衔接问题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养老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税延养老险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正式开启试点。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2022年11月正式启动实施,税延养老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的问题浮出水面。近期,有网民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留言,反映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群众购买的商业险未能并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导致目前每年多缴纳1.2万元养老保险,领取时还要多扣3%的税,建议有关部门加快两类养老保险衔接进度。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此次印发的《通知》,就是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后,为应对税延养老险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存在的差异,出台的衔接政策。

现存税延养老保险投保人可以按照已进入、未进入养老年金领取阶段分为两类。此次衔接工作是针对未进入养老年金领取阶段的投保人,这类投保人需将税延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保单。《通知》要求,试点公司不得支持已开始领取养老年金的投保人提出的保单变更申请。

业内人士介绍,投保人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个人养老金开户后,保险公司就可以协助完成衔接。此后,相当于投保人在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了税延养老险产品。


设定“时间表”


《通知》给银保信公司、试点公司设定了“时间表”,要求各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衔接工作。为方便享受税收优惠,投保人也应尽快申请变更。

《通知》要求,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以下简称试点公司)应当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银保信公司根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向各试点公司提供其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包括投保人基本信息、交费信息等。

《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试点公司应当确定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并反馈银保信公司。

《通知》还明确,收到投保人保单变更申请后,试点公司应当提示其对2022年和2023年两个年度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交费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进行核对,如当年上述两项交费合计超过12000元的,投保人可以持相关交费证明申请退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超额部分保费。试点公司应当取得投保人对是否需要向其退还部分保费的确认。如投保人提出退还保费申请,试点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证明,退还超额部分保费,并取得投保人确认。

《通知》显示,自2023年9月1日起,银保信公司关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保险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以下简称投保人)新开户功能,停止向投保人出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扣除凭证。自2023年9月1日起,试点公司停止向新客户销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投保人可留意以下提示:

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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