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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政治目的下的工具人

鲁西奇 新民说 2022-11-14

酷吏,是为人主所用,是人主实行统治、实现其政治目标的工具。酷吏之晋用,是因为他们迎合了君主的部分需要,其所以可以将其严酷苛责的性格发挥得淋漓尽致,并将之全面运用到执法施政之中去,根源就在于君主需要这样的人及其手段。

 


吕后执政时,有一位侯封,“刻轹宗室,侵辱功臣”,是吕后清除刘氏宗室以及大臣中拥刘势力的打手。所以吕氏败亡,侯封 遂被“夷家”。景帝时代,郅都、宁成均以严酷暴烈为称,执法甚严。《史记·酷吏列传》载: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于是景帝乃拜都为济南太守。至则族灭瞷氏首恶,余皆股栗。居岁余,郡中不拾遗。旁十余郡守畏都如大府。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


郅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


丞相条侯,即周亚夫。周亚夫在平定“七国之乱”中立功甚伟,地位高崇,故称其“至贵倨”。郅都治济南瞷氏,仅灭其首恶,看来并非杀戮无度之人;而其廉洁自守的品德,不顾妻子、舍身为国的忠诚,不畏豪贵、公正执法的勇气,今日读之,佩服景仰之情仍不禁油然而生。而郅都之所以得到重任,并能够有所坚持,显然是由于景帝需要利用他这样的人,对付那些飞扬跋扈、无所顾忌的豪猾之徒与宗室列侯。而郅都最终仍死于朝廷中的政治斗争。《史记·酷吏列传》:


临江王征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间与临江王。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汉法。景帝曰:“都忠臣。” 欲释之。窦太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邪?”于是遂斩郅都。

 

临江王荣即原来的栗太子荣,他于景帝七年(前150)被废除太子之位,改封为临江王(同时立刘彻为太子,即后来的汉武帝)。两年后,景帝中元二年(前148),荣被控侵占了太宗庙的土地,让他到中尉府去接受调查。中尉,掌徼循京师,职司京师治安。这个案子本来就有些蹊跷,盖其时荣的母亲栗姬已死,王夫人被立为皇后,子刘彻被立为太子;而窦太后心中希望立梁王为太子,梁王亦跃跃欲试,“得赐天子旌旗,从千乘万骑,出称警,入言跸,拟于天子”,政局扑朔迷离,波诡云谲。


刘荣一案,很难确定究竟是何方势力所为,但从根本上说,是得到景帝认可的,当无疑问。郅都大概就是窥知了景帝彻底清除栗太子势力的意图,才会如此苛刻地对待刘荣。正因为此,景帝后来在窦太后面前,力辩郅都是忠臣。魏其侯窦婴是窦太后的侄子,曾经做过栗太子的师傅,所以伺机让人给刘荣提供了刀笔。在这个案件中,郅都的“严酷”,是为景帝的意图服务的。郅都死后,“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于是上召宁成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杰皆人人惴恐”。郅都、宁成,都是景帝用来对付“宗室豪杰” 的工具,其理甚明。

 

因此,做一个成功的酷吏,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善于揣摩人主之意。《史记· 酷吏列传》描述张汤怎样揣摩武帝的意图,甚为详悉:

 

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奏谳疑事,必豫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 谳 决法廷尉挈令, 扬主之明。……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 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户羸弱,时口言,虽文致法,上财察。于是往往释汤所言。

 

武帝作出尊儒的样子,张汤就聘请专治《尚书》《春秋》的博士弟子到廷尉府来做“史”(秘书),专门引用五经中的古义,作为评判疑狱的根据;武帝喜欢自以为明辨秋毫,张汤就把案子分析好,让武帝自己下定论,然后把明察之功归于武帝,并把武帝的裁决记录下来,作为“廷尉挈令”,也就是廷尉府判案的标本,以供后世学习引用。审理案件,如果是皇帝想要罪责处罚的人,就让廷尉监、史从重从严,致其于重罪;如果觉察到皇帝想要开释某人的罪责,就让监、史想方设法给他开脱,从轻发落;如果审理的是 犯法的豪强,一定要多方援引法律条文,罗织坐实其罪行;如果 犯罪的是贫穷羸弱的下户人家,即便按照法律应当治罪,他也经常找机会直接向皇帝报告,让皇帝裁定决断(“上财察”),而武帝这时候为了表示宽大,也往往听从张汤的建议,不予深究。总之,一切唯上意是从,把法律的伸缩性运用到最大限度,甚至完全无视律令规定。

 

表面上看来,酷吏大多是法吏出身,其任事,多引据律令,故或将之视为“法治”。其实大不然。法治,不仅意味着依法治民,也意味着治民之法也要依法。法治之法,不仅是对民的,也是对官的。如果仅对民“绳之以法”,而官却不以法绳之,那不是法治。因此,酷吏之治的本质,并非法治,而是恐怖统治。更为重 要的是,酷吏所禀持遵依的,并非法律,而是“上意”。杜周为廷尉,“善伺候”,就是善于窥伺武帝的意图。《史 记 · 酷吏列传》说:

 

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 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周曰:“三尺安出哉? 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三尺法,《汉书音义》说:“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三尺法既源于帝王,帝王之意就是酷吏心目中最高的法,天下又哪里还有“法”可言? 傅乐成先生说:“(酷吏)心目中的法,就是皇帝的命令。……他们办事,可以说完全秉承皇帝的意思去做,此外不以其他任何人或事或理论为根据,也不受其他任何人或事或理论的约束,因此把事办得极为彻底。武帝当然乐于任用这批既能干而又绝对服从命令的人。”因此,酷吏们真正的后台,就是像武帝这样的皇帝。换言之,皇帝才是最大的酷吏。《史记· 酷吏列传》说:

 

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余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余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近者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于是闻有逮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余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余人。

 

杜周任廷尉,在元封二年(前109)以后,至天汉初(前100)。太守、公卿二千石官动辄得咎,即被捕送廷尉所属诏狱,其所犯的罪行大都是“不道”,其重者是大逆、谋反,轻者是“不敬”,总之都是“政治罪”。诏狱中拘押了六七万人,各种衙门所属监狱又有十万余人,恐怖之治已经到了极致,而其最大的根源,显然是武帝。

 


本文摘选自




全书分五章,讲述了汉书的成立及其本原、成功的天子与失意的皇帝、霸王道的治理实践、侠客与儒生的世界、汉代农民的生活与社会。第一章,讲历史叙述的本原,探讨当时的人对于历史事实的认识。历史事实是唯一的,也是客观;历史叙述则是主观的、复数的。第二章,讲皇帝,力图通过历史文献和历史叙述,将神秘的天子拉下神坛,还原为普通的人,进而探讨皇帝的“人性”。第三章,主要讲汉代的官僚,特别分析了循吏与酷吏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体现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现实,进而讨论了汉代“霸王道杂之”的政治策略和意识。第四章,讲侠士与儒生,“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仁与义均能在儒生与侠士身上看到,而一文一武作为某种势力恰恰是皇权需要消灭或者驯化的。第五章,讲普通百姓,“编户齐民”,他们不仅仅是簿册上的数字符号,更是活生生的人。有了人,才有国家,而不是相反。历代史书上基本见不到普通百姓的存在,本书仍然努力爬梳史料,力图描摹“民”的面貌。全书提供了我们理解历史,特别是“阅读”当下的一种框架或模式——供给读者一种认识自身、认识所处社会时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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