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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开出巨额代驾发票被认定为虚开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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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0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案情介绍:

20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特派办推送的一条案源线索信息,该线索称H服务公司涉嫌存在虚开发票违法行为,请第一稽查局予以核查。接到线索后,第一稽查局迅速抽调精干稽查力量,成立特别检查小组,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检查人员了解到,H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代驾服务、代办车辆年检手续和汽车救援服务等业务。检查组分析企业数据后,发现了一个可疑之处:该企业在2020年2月、3月吉林省内新冠肺炎疫情比较严重的时间段内,共对外开具名为代驾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04份,涉及金额1900余万元。
2020年2月至3月这段时间,吉林省多个地区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阶段,全省大部分地区的居民和企业,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执行居家隔离等防疫措施,该企业在此期间怎么会提供这么多的代驾服务?
于是,检查人员根据票流信息提供的线索,对H服务公司和该企业404份发票的受票方——吉林省M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多次约谈涉案企业人员、追踪核实相关涉票业务、核查企业资金流等,最终了解到了这些业务的真实情况。
原来,M保险公司为了招揽客户和开拓业务,与前来投保的保险客户约定,按保费金额一定比例赠送汽车代驾服务,如果客户不需要该项服务,则该公司可向其返现与服务同等金额的现金。但M保险公司没有提供代驾服务的资质,于是便与H服务公司达成协议,由其代为履行汽车代驾服务或代M保险公司向不需要服务的客户返现。
核查结果显示,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期间,M保险公司共向H服务公司提供投保客户逾5万名,但该公司仅为10个投保客户提供了代驾服务,对其他投保人则未提供服务,均进行了几百元金额不等的返现。
检查人员经过延伸调查后最终确认,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期间,H服务公司共向M保险公司开具名为代驾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97份,涉及金额2665.91万元。第一稽查局认为,在并未提供相关代驾服务的情况下,H服务公司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虚开发票行为,因此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H服务公司接到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处理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后,驳回了H服务公司起诉,作出了支持税务机关处理决定的判决。

明税评析:

本案H公司在虚开的时候完全忽略疫情期间,防疫部门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政策,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代驾需求,这种虚开完全是不符合事实和商业常规的。但是如果本案是发生在非疫情的情况下,H公司或许还有解释的空间。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当规范财务制度,对于明显不符合常识的财税处理,应当谨慎对待,切勿像本案H公司一样,宁愿违反防疫政策,也要拼命的提供的“代驾”服务。
版权说明

本文案例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王冰、王宇,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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