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道可特业绩 | 道可特律师代理案件入选海淀法院“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十件典型案例”

4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以及“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十件典型案例”。其中,道可特律师林蔚、郭秋燕代理的“超级星饭团”App抓取并使用明星微博数据案成功入选。


原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云智联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是新浪微博平台(简称新浪微博)的运营者及服务提供者。被告是超级星饭团App(以下简称涉案App)的运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其未经许可擅自抓取,并在涉案App中向其用户推送和展示来源于新浪微博明星微博的十五类动态数据,且持续并扩大抓取、展示范围,使用户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即可全面查看明星微博动态,对新浪微博相关服务构成实质性替代。原告认为,被告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被告停止被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255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从法律意义角度,对涉案数据应区分为“公开数据”(即未设定访问权限、已在新浪微博中向公众公开的数据)和“非公开数据”(即通过登录规则或其他措施设置了访问权限的数据)。综合用户协议约定、平台对数据的投入、数据价值等各因素,可以认定原告可基于其对涉案数据享有的经营利益,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被告擅自抓取并使用涉案数据的行为提出相应主张。被告利用技术手段破坏或绕开原告所设定的访问权限抓取涉案数据中的非公开数据,显然具有不当性。而对于被告抓取涉案公开数据的行为,其抓取行为破坏了原告相关数据的展示规则,且规模较大,具有明显主观恶意,故其抓取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因数据来源不合法故后续在涉案App中推送、展示的使用行为亦不具有正当性基础。被告被诉行为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亦可能侵害用户对个人隐私等信息享有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时间、范围及恶意,以及涉案App的用户数量、付费服务及营销收入,可以认定被告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非法获利明显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00万元,同时考虑到原告的数据产品价值、流量损失等因素,裁量计算经济赔偿数额1000万元。本案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属擅自抓取和使用他人数据的典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通过综合各因素为平台对投入大量成本获得并具有极大价值的明星微博数据给予竞争法保护,及时回应了当前市场数据保护的迫切需求。在案件审理中创新运用“数据污染”进行现场勘验固定被诉行为事实,规范运用专家辅助人制度辅助案件事实查明,为类案审理的程序规则提供一定借鉴。此外,本案综合考虑被告通过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的利益以及原告的数据产品价值、流量损失等因素,裁量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高额赔偿表明了司法态度,也为权利人提供有效保障。

///

LAWYERS INTRODUCTION

林蔚 律师

▨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道可特北京办公室管委会联席主任

▨ 道可特总部管委会委员

▨ 北京律协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方向法律硕士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竞争与反垄断、信息网络与文化娱乐、行政诉讼与合规

代表案例:

▧ 美国超导诉华锐风电技术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侵权案,该案为中美之间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标的额三十亿元▧ 优酷与百度著作权纠纷案,该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兴昊塑业专利案件首例反向行为保全裁定,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小米诉李某名誉权纠纷,该案入选海淀法院网络名誉权十大典型案例-2018▧ 小米公司诉奇虎公司管辖异议案,该案入选2015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创新性案例▧ 清华大学驰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该案入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奋斗》电视连续剧著作权侵权纠纷,该案为"红旗标准"典型案例

荣誉奖项:

▧ 中国顶级律师(反垄断与竞争法、知识产权诉讼)-Legalband-2018至2021▧ 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汽车与新能源)-Legalband-2021▧ 中国法律精英百强-《商法》-2018至2020▧ 客户首选:知识产权多面手15强-Legalband-2020▧ 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知产力+IPRdaily-2019▧ 特别推荐的杰出青年律师-CLECSS-2017

联系方式:

手机:13811998250

邮箱:linwei@dtlawyers.com.cn




郭秋燕 律师
▨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与文化娱乐、争议解决

代表案例:

▧ 代理小米科技与“小米贷”“小米E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代理小米科技诉山东小米金融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代理平安集团诉平安财富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代理长城汽车诉素美微尚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代理链家地产诉租客网商业诋毁纠纷案▧ 代理小米科技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系列案▧ 代理小米科技诉李某名誉权纠纷案,该案入选2013-2018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涉网络名誉权案件审理白皮书

联系方式:

手机:13051206513

邮箱:guoqiuyan@dtlawyers.com.cn



精彩推荐

点击图片查看

。。。

更多精彩文章请点击以下“栏目名称”阅读

可特专业文章

道可特人物

道可特月刊

道可特学院

北交所观察

道可特业绩

道可特荣誉

道可特公益

道可特咖啡日

道可特之星

道可特招募

道可特绿生活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