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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绝户”男子:300多万元稀里糊涂用掉了…是否构成诈骗或骗婚?刑法教授分析
昨天(2月28日)
此事在网上发酵后,上海普陀区高度重视,区残联、妇联、司法局、公安及属地街镇等部门将持续对傅女士提供关心帮助,加强生活帮扶,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中国妇女报评论:
如此缺德之人,法律不应让他逍遥!
傅女士本以为找到可以依靠的人,结果却是“引狼入室”。结婚绝不是敛财的“捷径”,“耍无赖”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做人当有底线,婚姻不容亵渎。如果居心叵测,借婚姻关系行卑劣敛财之事,于情于理于法都将受到谴责与处置惩戒。如此缺德之人,法律不应让他逍遥!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或骗婚?
如果一个丈夫对妻子说要去买东西,然后妻子把家庭的共同财产交给他,他在处置财产的时候却改变了用途,那么这是夫妻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出现了纠纷,或者是出现了矛盾。这肯定不会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认定。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案件聚焦、中国妇女报、看看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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