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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企划】袁利平: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逻辑理路、现实境遇及行动选择

袁利平,林琳 高校教育管理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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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袁利平,教授、博导,教育学博士,从事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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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袁利平,林琳. 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逻辑理路、现实境遇及行动选择[J]. 高校教育管理, 2022, 16(3): 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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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数据已成为推动高等教育治理转型的重要工具。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在内在机理上可不断优化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丰富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拓展高等教育治理边界和更新高等教育治理规则。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在价值逻辑上主要体现为塑造数据思维、重构价值认知、超越技术理性和实现特色发展。目前,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主要存在数据应用缺乏制度保障、数据技术研究能力薄弱、循数治理存在信息风险和技治主义忽视主体需求等现实困境。未来,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需进一步规范数据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挖掘数据价值,激发高等教育治理内在动力;立足整体数据,实现高等教育协同治理;深度解读数据,彰显以人为本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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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数据;高等教育治理;治理现代化;数据思维;价值认知;技术理性;循数治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高等教育作为后工业社会的轴心机构,在国家现代化发展中承担着前所未有的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因此,我们不仅要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审视高等教育治理的发展理路,而且要从时代进程的宏观背景把握高等教育治理的未来趋势。当下,大数据(Big Data)不仅在催生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而且在助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从推动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技术工具逐渐发展为一种数据思维,成为信息化时代一个新的里程碑。从数据技术到数据思维,大数据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冲击着传统的治理模式和发展理念。在此背景下,如何将新技术、新方法、新思维应用于高等教育治理领域,成为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内在机理

数据是信息构成的基本要素。具有大容量、多维度、处理高速化、价值密度低等特征的大数据兼具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大数据凭借其高度采集和深度分析能力,收集大量教育数据并从中获取教育信息,折射教育事件背后的价值逻辑,科学预测教育的未来发展。大数据已成为推进教育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更是推动高等教育治理结构扁平化、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边界开放化、治理规则现代化的治理工具。释放大数据的潜力与价值对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建设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至关重要。

(一)大数据优化高等教育治理结构

大数据是既包括了其自身的逻辑结构,也包括了使用数据的组织结构。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过程,也是大数据内在逻辑结构与高等教育既有治理结构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的过程。大数据对高等教育治理结构的影响在于通过改变治理信息分析、应用、反馈以及共享的方式,优化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促进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优化。

首先,数据的信息互通能打破高等教育治理封闭的科层结构。在大数据技术驱动下,传统高等教育治理从粗放走向精准、从条块分割走向弹性融合、从被动参与走向主动融入。从纵向上看,高等教育治理权力从“校院(部)系”依次下放,进一步扩大基层学术部门的管理权限,使其自主掌握日常教学和科研权力,并通过数据技术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商议和决策,激发院系参与高校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横向上看,大数据视域下教育数据可在不同职能部门间便捷、高效地流动,这有助于突破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中科层管理和经验决策的局限性,通过各部门协同合作达到最优治理效果。

其次,数据的精准分析能促进高等教育治理结构更为精准高效。大数据为我们开辟了随机获取信息的路径,并基于数学算法对海量的数据进行排序和相关分析,提高数据分析的精确性。借助大数据技术对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不仅是技术变革对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提出的挑战,而且是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有益探索。治理工具的创新是高等教育治理走向精准化的重要前提和关键要素。通过大数据对教育信息进行精准、动态、科学的分析,能使高等教育治理各个部门和主体之间权责清晰、互动高效,并利用深度学习、知识图谱等技术将抽象的治理过程转化为具体的数据指标,进而促进治理流程简洁高效,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

最后,数据的开放共享能促进高等教育治理结构多元平衡。大数据的数据增长速度极快,数据的处理速度和流动速度也较快,能为高等教育治理提供全方位、多视角的数据支撑。在高等教育内部治理结构中,多层次、多维度、多结构教育数据的开放、融合、共享有助于保障教职工、学生等治理主体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确保多元主体在高等教育治理中获得平等开放的参与权。在高等教育外部治理结构中,大数据技术的嵌入能使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数字渠道对高等教育治理施加影响,有助于高校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和约束。

(二)大数据丰富高等教育治理主体

高等教育治理不仅是高校管理自身的事务,更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全方位地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数据改变着原有的信息传播机制,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可得性和开放性,丰富了高等教育的治理主体。在大数据支持下,政府主导的公共教育机构、以企业为主的社会组织、社会民众等都可以参与高等教育治理,借助大数据进行有效互动和开放协作。

首先,大数据能为促进高等教育治理公共利益最大化提供新支撑。随着大数据的兴起,教育数据本身的符号价值已经衍生出经济价值、科学价值等诸多价值,成为实现高校与企业协同合作的重要资源。一方面,企业在信息技术的深度开发与应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凭借其自身优势深化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另一方面,大数据对复杂信息群和利益链条的精准分析,有助于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促进高校与社会组织进行更大程度的资源共享。大数据的交互技术能使社会力量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积极表达自身权益,主动参与高等教育治理决策。

其次,开放的数据信息为不同主体参与高等教育治理开辟新路径。大数据时代,成千上万的数据可以在片刻间唾手可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组织等能通过有效的教育数据对高等教育治理的真实形态有所了解,并以主体身份和意识参与高等教育治理。大数据和媒体的融合使公众可以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丰富多样的媒体平台表达自己的心声和诉求,信息的快速传播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引起广泛关注进而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大数据凭借信息技术的互联互通、动态高效以及数据的客观共享,将不同主体连接成一个数据整体,通过厘清复杂主体间的角色定位、探索不同主体有效互动的规律和模式,形成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多元共治的格局。

最后,多元化的大数据赋予高等教育治理多元主体新责任。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主要特征就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这也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所在。政府是高等教育有效开展数据治理的关键,要在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上综合考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为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发展方向、利益整合、评价问责等提供制度保障。高校是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重要主体,应积极树立数据治理意识,将大数据技术嵌入高校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学科建设等诸多方面。社会也是高等教育多元共治的主体之一,“富有积极能动精神的社会力量不仅是表达自身利益、影响公共教育决策的重要力量”,更是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力量。

(三)大数据拓展高等教育治理边界

高校自主性决定了高校治理有着自己的组织边界,与国家、社会、政府、市场构成了不同的外部治理关系。在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过程中,高等教育的治理边界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数据技术的影响下,高等教育与外部政府、社会、市场以及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边界呈现出新的特点和作用机制。因此,高等教育治理要在保持自身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大数据带来的高等教育治理边界的变化。

首先,大数据有助于明确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与高校的权力边界。政府通过大数据采集和整合信息能对高等教育规划和资源配置有更清晰的认知。为了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政府应将本应由高校和社会组织承担的功能和责任转移出去,严格规范自身的治理权力边界。大数据技术使政府不再是信息的绝对拥有者,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对政府公权力进行监督和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消除政府决策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政府在高等教育治理中不再单纯地以行政命令进行管理,而是以“服务者”“引导者”的角色对高等教育施加影响。

其次,大数据有助于融合高等教育治理各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大数据作为治理工具,有助于界定不同高校内部数据的开放范围、共享程度、管理标准,使数据治理的流程清晰、方式明确,避免权责交叉、职能模糊,提升高等教育治理的有效性。高校内部以科学客观的数据平台为依托,不仅能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隔阂,提高各部门信息对接与协同合作的效率,而且为各司其职、分工明确高等教育内部治理格局的形成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规制和规范基层学术组织的自主权力,为教育教学提供智能化的服务。

最后,大数据有助于明确高等教育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职能边界。大数据背景下的高等教育治理模式不断包容新的治理主体和治理内容,使得高等教育的治理边界朝着动态化的方向发展。“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构建高效互动的多元共治平台提供契机,使得数据开放平台、交互平台等成为实现社会治理的技术载体”,也成为社会组织通过群策群力为高等教育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的技术工具。社会组织积极承担政府和高校转移出去的部分职能,与政府、高校一起共同构建边界清晰、协调有序的高等教育多元主体治理结构。

(四)大数据更新高等教育治理规则

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治理活动既关注治理理念的现代转型和宏观的制度架构,也关注具体微观的治理过程和机制、规则与程序205。大数据是一种信息技术,对技术运用的规制才是决定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关键因素。高等教育治理不仅要对大数据技术本身进行规范和约束,而且要对大数据嵌入高等教育的治理内容、治理流程、治理范式进行制度规范和重新设计。

首先,大数据的快速发展要求更新高等教育治理规则。在大数据技术驱动下,高等教育治理秩序和规则体系均发生一系列变化,逐渐从宏观转向微观。在微观上,各职能部门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收集数据,从大量的元数据中获取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并对不同结构化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合,以及为数据的储存、管理和应用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规则。大数据技术以新的规章制度作为基本依据创新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方式,使得多元主体数据治理既能保证数据共享、权责对等,又可兼顾治理效率的提升。

其次,大数据的广泛应用要求更新高等教育治理规则。在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也正在步入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和动力的信息化时代。实施大数据治理的目标是为组织创造价值,具体表现为获取收益、管控风险和优化资源。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有效性的前提是通过有效的数据治理规则来对大数据应用带来的潜在风险和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和协调。大数据嵌入高等教育领域会使高等教育治理的机制、对象、方式等发生巨大变化,这就要求高等教育治理规则不断更新,使其与大数据应用动态匹配。

最后,大数据的多元治理要求更新高等教育治理规则。大数据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初步阶段,高等教育数据治理应该在完善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注重结构运行过程,实现数据治理从形式到实质的转变与超越。辩证地看,大数据在促进高等教育多元主体治理结构形成的同时,也在放大不同主体在治理目标、治理方式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冲突。因此,多元主体参与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中的权力分配和决策程序都需要依据治理工具和手段制定相应的规则以达成各个高等教育治理主体利益的协调与平衡,避免多元治理结构中出现混乱无序的状态。

二、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逻辑

以大数据为主导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正深刻影响着高等教育治理的规则和体系,并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社会的发展,大数据逐渐渗透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预设的某种价值,即被不同的技术行动者赋予的期望和意义,也为高等教育治理提供了变革的可能。从理论层面把握大数据的价值蕴涵,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逻辑。

(一)塑造数据思维: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逻辑起点

大数据不仅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在改变高等教育治理工具的同时也更新着高等教育治理的思想场域,对高等教育的治理思维产生深刻影响。大数据思维是高等教育治理变革的驱动力之一,其整体关联性、开放发散性和多元共生性的特点贯穿高等教育治理全过程。治理思维现代化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先行条件,因此只有转变观念、树立大数据思维才能为高等教育治理提供新的视野。

首先,大数据的整体性思维强调高等教育治理从整体的角度分析数据。大数据时代,我们要颠覆以往“以小见大”、由部分推测整体的思维逻辑,思维方式要从单一寻求事物的因果关系转换到探索事物之间多元开放的相关关系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不仅降低了高等教育信息传递和共享的成本,也提升了高等教育治理各个过程的动态性。高等教育治理涉及体制机制、人才培养、学术评价、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数据治理使不同形式和结构的数据在不同治理主体和教育场景中流转,能使复杂的教育治理问题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治理闭环。

其次,大数据的相关性思维要求高等教育治理以开放的视角整合数据。高等教育是一个价值多元、职能多样、管理复杂的社会子系统,其基本功能的实现在于高等教育内部不同学科、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有机整合和协同创新。相关性思维融入高等教育治理可以创新高等教育治理的工作方式和治理思路。建立在相关关系基础上的大数据可摆脱传统思维定式的限制、突破传统的治理边界,进而通过探索数据间的相关关系以更客观、更科学、更包容的视角实现高等教育内外部的综合治理。

最后,大数据的多元性思维鼓励高等教育治理从多元的角度开展合作。数据治理的优势在于利用大数据实现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决策与管理,在合作协商中形成共识、实现治理目标。大数据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高等教育治理提供了最基本的技术支撑。大数据所蕴含的多元性思维为多元主体民主对话、平等交流提供了理念支持。多元性思维方式不但能促进高等教育治理实现从自上而下的管理向政府、高校、市场及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而且能促使多元主体的协作在数据技术的推动下更加智能化,进而切实提高高等教育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重构价值认知: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理念

“技术不仅以其工具性的物质样态而存在,更是以其人文性的精神样态而存在。”数字技术对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已经进入人们的精神世界,影响着个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不仅是促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技术力量,更是渗透在高等教育治理全过程的技术精神,塑造着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思想精神和价值理念。

首先,质量提升是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核心价值。随着信息技术嵌入高等教育治理程度的不断加深,治理技术和治理价值越来越走向相互塑造与融合。面对日新月异的数据技术带来的多方面影响,高等教育治理需要科学处理多方面复杂的利益关系。然而,无论治理技术如何变革,高等教育治理始终要以人才培养的有效开展及其质量的稳步提高为前提,借助技术工具更好地引导高等教育实现追求真理、服务于先进文化的社会责任,创造科学知识、培养才智出众的专业人员,为社会现代化发展提供高深精密的知识资源。

其次,以人为本是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核心理念。社会的发展使我们越来越追求工具的更新和技术的变革,以实现更深程度的自然改造和更高效率的社会治理。理性的工具化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精神领域,人们对技术理性的追求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人文精神的失落。高等教育作为特殊的社会文化组织,“它不以纯粹功利为目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文化育人、发展人、丰富人、升华人的精神文明”。因此,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治理要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借助相应的技术手段使治理的各个环节释放更多的人文关怀,满足教育主体的多元化需求。

最后,协同共治是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核心要义。在大数据支持下,我们可以获取较为全面的数据,视野不再局限于某个单一数据的影响,而是要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事物。高等数据治理的本质在于通过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数据化的呈现最大限度地表达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为协同共治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撑。高等教育的治理理念及其价值观的变化也促使高等教育治理结构向多元共治的方向发展。多元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治理若要协调不同主体间的权责与利益关系,就要把大数据思维融入高等教育治理理念,提高运用数据技术统筹高等教育治理的能力。

(三)超越技术理性: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反思

技术理性是一种扎根于人类物质需求及人对自然界永恒依赖的实践理性和技术精神。大数据时代的高等教育追求治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功能性,热衷于通过技术提升高等教育治理效能。随着技术理性逐渐在高等教育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高等教育的制度建设明显落后于技术创新、治理理念受制于工具主义。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应超越技术理性,实现大数据与高等教育治理在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上的再生统一。

首先,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需要以制度设计为依托。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对相应的顶层设计提出新的诉求。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受益于大数据的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嵌入为高等教育治理开拓了新的治理路径。另一方面,技术理性潜在的危机和风险使高等教育数据治理面临负面效应,我们需要以立法或标准的形式进行规范。从大数据本身来看,大数据在高等教育治理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总之,大数据在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应用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南作保障。

其次,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离不开价值理性的约束和指导。数据治理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同时,也会加剧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在于满足高等教育多元主体的利益需求并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追求更加强调多元开放、分权自治,扩大高等教育的公共利益。不论科学技术的发展给高等教育治理带来了多么剧烈的变革,技术治理都有不可逾越的底线,在高等教育治理中则明确表现为人的形塑、启蒙和解放,只有恪守价值理性的底线才能对数据治理中的技术理性形成制约。

最后,在治理实践中我们要深度理解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本质。高等教育的本质在于传承、融合、发展和创新高深学问,高等教育治理旨在实现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完成高等教育的时代使命。大数据时代是一个知识信息爆炸性增长的时代,也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知识和技术的丰富性大大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但同时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在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中,我们需要合理把握技术理性,在实践中探索技术智慧。

(四)实现特色发展: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价值旨归

大数据时代,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教育数据互不相同,对应不同的治理模式和组织体系,这也与大数据精准分析、开放多元的特性不谋而合。我们需要通过构建高等教育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强大的数据整合和分析能力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划发展目标,进而满足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首先,大数据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任何数据都需要物质背景,数据反映的是物质及其关系的表态。”大数据驱动下的数据治理和数据创新为深入分析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纷繁复杂的相关数据提供了技术支撑,使精准科学地探寻教育教学规律成为可能。如大数据技术可以对学生的选课情况、课程和教师的评价信息以及相关作业和考试结果进行深度解读,提高不同学科课程对学生的吸引力,合理布局学科并对学科专业发展做出长远规划。在数据技术影响下,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教育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不断革新,进而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这也是实现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的外在动因。

其次,大数据满足高校师生的多样化需求。在大数据支持下,教师通过学习分析技术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进行解读,并进行教学反思和课程设计;学生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和通信软件等实现对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使学习行为超越时空界限,真正实现“泛在学习”(Ubiquitous Learning)。大数据通过对学生个人学习数据和生活数据的分析,为教师对学生进行精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提供数据支持。总之,大数据平台所提供的多样化、个性化信息资源能为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多方位的帮助,这也是实现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的内在要求。

最后,借助大数据实现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是现实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以大数据为中心的信息技术不断被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但如何利用大数据使高校“根据自身的特色与优势,合理定位、准确定位、安于本位,开展错位竞争,实现特色发展”亟待我们广泛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建立完善的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大数据通过对高等教育相关数据的整合,透析每一所高校治理形态的微观差异,为实现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现实困境

大数据以技术赋能的方式在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与体系、治理主体、治理边界和治理规则等领域具有超凡的应用价值,成为推动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技术工具。然而,技术本质就是特定的人、物质、能量、信息、社会文化的瞬间互动。大数据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嵌入给高等教育治理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给高等教育治理带来了新挑战。

(一)数据应用缺乏制度保障,技术价值被限制

制度重于技术,大数据技术需要一定的制度约束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过程受制于高等教育既有的制度体系,只有数据技术的制度逻辑与现有的治理体系相吻合,才能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有效性。大数据在高等教育治理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对数据应用的制度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当前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

首先,大数据在高等教育系统内的应用尚未形成制度标准。在高等教育治理中存在不同类型的数据信息,如高校的招生考试、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学位学科、财务资产、科研水平等,这些数据庞杂性、多维性、动态性等特征使数据的获取、流转、储存、分析和应用过程更加复杂,在高等教育治理中需要采取统一的制度标准使数据治理过程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然而,高等教育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数据治理制度,这不仅影响着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且降低了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作为治理工具的大数据潜能发挥受到限制。

其次,大数据应用下高等教育多元治理主体的权责亟待制度规范。在高等教育治理外部,大数据为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高等教育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在高等教育治理内部,大数据激发了高校不同部门、院系、师生之间新的互动模式,这些新的变革都需要健全的制度和政策作保障。当前,高等教育数据治理未能对不同治理主体及部门的利益关系、权责划分进行明确的制度规范,使得快速发展的治理技术与停滞不前的制度设计形成了强烈冲突。换句话说,只有制度建设与技术进步同步发展,才能促进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充分发挥其技术价值。

最后,大数据推动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滞后。大数据时代,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在社会发展中所占据的地位和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发展目标和学科定位也存在差异,这种不同和差异可以借助大数据信息化、数字化的分析精准呈现出来,为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提供可能。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构建的核心是以大数据整体主义思维来突破传统教育行政化、单中心治理的制度性缺陷。然而,当前大数据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突破传统高等教育治理路径依赖的同时,适应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大数据治理背后的机制建设和规章制度较为匮乏。

(二)数据技术研究能力薄弱,数据治理驱动力不足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源于人类智慧的不断创造以及现实需要的选择,体现为技术在纵向上的深化和横向上的拓展,这也是技术升级进化的内在驱动力。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主要驱动力在于数据技术的迭代升级不断为高等教育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与可能性。因此,大数据技术的研究能力对提高数据治理水平具有深刻影响,然而数据技术研究能力薄弱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数据治理一大困境。

一是缺乏大数据高等教育治理研究人才。数据治理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旨在通过治理工具的创新促进高等教育治理机制的完善,进而推动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然而,当前少有高校在管理专业或教育专业中开设较为完善的数据治理或数据教育治理等相关跨学科专业,使得高等教育数据治理学术研究缺乏专业人才支撑。

二是治理主体缺乏大数据高等教育治理分析能力。海量的教育大数据只有通过分析和诠释才能成为可利用的教育治理资源。面对高等教育领域丰富的教育数据,治理主体需要转变治理思维,在多元结构数据中具化教育现象、探寻数据背后的教育问题,用更广阔的数据思维构建高等教育多元治理体系,实现治理思维从预防到预测、从问题导向到数据导向、从因果关系到相关关系的三个转变206。然而,由于治理主体对新的数据治理结构和格局缺乏专业的认识,难以形成基于实证数据分析教育现象、进行教育决策的数据意识,缺乏运用大数据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是缺乏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能力。对数据的有效整合、深度分析、传递共享,能揭示高等教育治理问题的内在逻辑及其外部原因。然而,在运用大数据对高等教育领域实施治理的过程中,信息壁垒、数据失效、信息失真等问题使高等教育治理决策较多依赖人为的因果推断,而非实证数据的相关分析。在数据治理应用的实践过程中,高等教育治理主体如果对数据治理的方式、目标和层次以及循数治理概念缺乏充分的理念认知和实践能力,就难以将高效便捷的技术工具转化为高等教育治理效能,这局限了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效能的提升。

(三)循数治理存在信息风险,阻碍数据治理效能释放

作为一种人工力量,科学技术从它被人类创造开始,就暗含了风险的成分。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旨在通过技术嵌入完成对高等教育治理流程和治理体系的再造,提升高等教育治理效率、降低治理风险。虽然高等教育数据治理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但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也会存在许多预估之外的风险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数据安全风险。在借助大数据技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些现实教育问题向网络虚拟空间转移并通过多元结构的数据呈现出来。同时,数据的来源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也成为数据技术开发研究的核心问题。尽管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大数据技术的安全漏洞始终存在。海量的数据信息一旦泄露被他人恶意利用,就会给高校中的每一个个体带来突如其来的风险,甚至会造成公共信息安全问题,增加高等教育治理的不稳定性。

二是数据依赖风险。人与技术之间不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而是一种双向依赖的关系。大数据作为“人造物”的技术在人的行为中生成,在高等教育治理中作为技术工具能将数据治理的诸多要素和关系物象化。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在为解决教育治理难题提供全新技术支撑的同时,也强化了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彼此依赖,极易“牵一发而动全身”。高等教育治理过程极易因数据技术的便捷高效对数据信息产生依赖,加之数据本身的价值是有限的,对数据的分析和解读一旦出现偏差就会引发新的治理问题。

三是数据伦理风险。大数据技术应用带来的数据伦理困境不断渗透于教育,增加了治理进程中教育本质背离和道德责任遮蔽的风险。虽然数据的生成和技术的应用是客观的,但数据的分析解释以及不同治理主体对技术的使用过程难免具有主观性。教育信息的符号化、数据化不能完全揭示教育现象的价值和意义,数字化的分析和评估也在一定程度上物化了人的素养和潜能。因此,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不仅要追求治理工具的科学有效、治理程序的规范有序,也要考量其治理结果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追求。

(四)技治主义忽视主体需求,技术的价值理性偏移

技治主义者主张用科学原则和技术手段来管理社会。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不仅是一项技术工程,更是人文精神的事业。“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价值,其评判标准,是主体间理论指引下人的全面发展,这个是最高标准。”技术作为人的目的性的产物,合目的性是其首要特性,在高等教育治理领域则表现为数据治理的出发点是满足高等教育治理的现实需求,归根结底是满足人的需求。人的丰富性、复杂性和社会性要求我们对技术治理的人性维度进行全面反思。

第一,技治主义容易忽视高等教育的内在追求。数据和算法提升了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中的预测、诊断、评价和决策能力。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工具理性逻辑强调通过引进新的信息技术改造高等教育治理程序和治理机制,追求技术治理的目标性和有效性。在信息技术能动性的影响下,治理主体的价值理念和行动选择逐渐被技术逻辑所主导。大学负有发展人类精神和文化、追求高深学问和人的解放等使命,大数据如何通过高度精准化的计算和评估实现高等教育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仍然值得深思。

第二,技治主义容易忽视高校师生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合理需求。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提升高等教育的绩效。高等教育的绩效最终并不是体现在管理层面,而是体现在学生的学习绩效和教师的教学绩效层面。技治主义的最大风险在于过度依赖技术工具导致技术治理专家的权力滥用,威胁高等教育治理的民主和自由,直接影响师生参与高校治理的积极性。师生作为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主体,积极参与高校公共事务不仅是高等教育有效治理的基石,也有助于培养其科学治理、理性行权的能力。然而,技治主义下师生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合理需求容易被忽视,背离了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师生治学”的初衷。

第三,技治主义容易忽视不同主体的权利诉求。中国传统文化中从属观念、集权思想由来已久,缺乏民主、法制、分权和权力的制衡。倡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大数据技术虽然打破了单一主体的权力垄断,但数据质量和数据分析能力直接影响治理主体的决策水平,进而导致数据垄断和数据霸权情况的发生,在已有科层体系基础上加剧了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大数据技术在嵌入高等教育治理的过程中,固化的技术程序反而会强化原有科层制的权力格局,这不仅有违开放包容的共治理念,而且会忽视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诉求。

四、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行动选择

大数据为高等教育治理带来了技术性的变革。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不仅会重构高等教育的治理价值,也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面对当前大数据在赋能高等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困境,我们需要进一步立足整体数据挖掘数据价值、深度解读数据、实施数据治理,为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开辟新的实践路径。

(一)规范数据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大数据技术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从治理主体到治理理念,渗透在高等教育治理的各个环节,促进了高等教育治理的综合改革。数据技术在植入高等教育领域的过程中具有某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代表了治理主体对数据治理革新方向的不同理解。在实施数据治理的过程中,我们要时刻彰显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优越性,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为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重要命题。

一是建立数据治理标准,分析新时代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宏观背景。大数据的特点是对纷繁庞杂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探索,利用数据科技收集、发掘和分析社会需求及其变化趋势。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要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从多维度、多角度、多领域探索高等教育治理路径,以及它作为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与其他社会子系统的相互关系,使高等教育治理紧随社会改革发展的步伐。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等教育界必须回应的历史命题。

二是明确多元主体权责,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广泛的现实基础。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各个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高等教育发展也呈现多元化、特色化的特征。大数据的动态性、精确性和开放性有助于推动完善科学、民主、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数据网络遍布社会的各个角落,反映的是社会发展的动向,聚焦群众关注的教育问题,这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社会支撑和群众基础。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也无形中成了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治理的主体。为了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多元治理主体进行便捷有效的交流互动,共同参与现代化大学制度建设,我们应确立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多元主体的权责制度与边界。

三是运用大数据提升中国特色大学制度的科学性和现代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具有时代担当和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构建特色发展、和谐共生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当前,我们不仅站在大数据时代的路口,更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荣之路上,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要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此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现代性,进而助力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二)挖掘数据价值,激发高等教育治理内在动力

信息技术的本质绝不是数据本身,而是以数字化的形式让所有本质上的东西自我揭示,成为人们可以加以利用的潜在资源。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是现实需要和技术价值的共同体现,是按照高等教育治理目标运用数据技术来推进、控制、引导高等教育治理服务的过程。因此,高等教育数据治理要充分利用数据信息,发挥大数据对提升高等教育治理效能的多方面价值。

一是借助信息资源培养大数据人才,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教育部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支撑体系,助力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改革发展。大数据已成为推动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变革的技术驱动。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要借助信息技术构建教育数据资源平台,打造数据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依据大数据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完善相应学科体系,培养大数据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的服务能力以及数据治理效能。

二是运用多元技术挖掘数据价值,提升治理主体数据分析能力。大数据时代下,高等教育经历了“数字校园”“智慧校园”等多样的校园信息化建设,积累了类型多样、来源广泛的教育数据,这些数据按照来源可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主要来自高等教育内部各业务系统,包括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外部数据主要来源于互联网教学系统和社交媒体网络等。高等教育治理要充分挖掘教育数据的价值,提高治理主体分析和应用数据的能力,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刻画高等教育治理的数字化场景。如内部数据体现了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院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执行力;外部数据则表现了高校在新闻宣传、舆论评价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影响力。

三是实施精细化治理,提升高等教育治理效能。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要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处理,对不同高等教育治理场景的行政职责、影响因素、发展趋势以及改进措施做出解释和预测,进而为学工、教务、科研、人事、后勤等部门提供数据管理依据,实现高等教育精细化治理的目标。具体来说,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微观目标在于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中观目标在于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改进教学管理模式,实现院系管理科学化;宏观目标在于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立足整体数据,实现高等教育协同治理

以协同学为基础的协同治理强调不同子系统的相互合作应以目标共识为基础,以制度约束为保障,以利益协调为方式,从而实现协同治理的整体效应。大数据技术的首要特征是数据体量的巨大和数据类型的多样,使得数据治理需要立足整体数据全面搜集数据信息,这与协同治理克服单一主体治理局限、追求整体治理的理念相契合,也是破解高等教育循数治理信息风险的重要前提。

一是立足整体数据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借助大数据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就是尽可能多地获取多元、综合的数据。庞大的数据也反映出高等教育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数据技术可通过信息汇集、整理、挖掘以及有逻辑地再现等过程,逐步将复杂多样的大样本信息转化为简单、明晰、启发线索明显的可识别信息。因此,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要立足整体数据对高等教育现象进行数字建模、数字分析等使数据信息可视化,并对数据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和储存,规避数据安全风险,探究解决高等教育治理问题的策略。

二是立足整体数据破解数据依赖困境。高等教育领域的教育现象和问题具有整体性、关联性和系统性等特征,这就导致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具有高度复杂性。信息技术发展以其固有的逻辑产生累积效应,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会上升为一种普适方法对治理主体的价值判断和思维方式施加影响。高等教育数据治理要注重数据的完整性,更强调数据在各部门、各治理主体间的交互性和共享性,突破信息孤岛、数据鸿沟、数据霸权等现实困境,充分实现数据资源的利用价值;同时,通过整体数据的开放共享实现技术平权、数据资源平权、信息权利均等的价值诉求,立足全局正确把握信息数据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功能与效用,突破技术至上的数据依赖心理。

三是立足整体数据审视高等教育循数治理理念。大数据技术嵌入高等教育治理不仅带来了高等教育治理的技术工具,也丰富了高等教育的治理思维和治理方式。因此,高等教育治理主体要学会采用理性、精准的科学思维替代传统的模糊管理思维,关注数据间整体与部分的联系,注重多元非结构数据的相互影响和交互关系,树立多维数据信息的整合观念以及高等教育治理的全局理念,以更开阔的视野、更全面的眼光来审视高等教育治理,化解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带来的伦理风险。

(四)深度解读数据,彰显以人为本价值导向

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数据来源于不同的个体,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数据挖掘应该通过分析和解读真实地再现个体在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对高等教育治理的相关事态做出合理的研判。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是突破高等教育数据治理局限的重要前提。

一是避免工具主义,明确高等教育以人为本的治理逻辑。“技术治理在治理结构上的‘嵌入式’路径,本质是在创造一种关乎制度与道德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创造技术治理获得其现实目标和活动方式。”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在制度文化层面归根结底是为服务于高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所形成的特定的规则和秩序。在大数据技术嵌入高等教育治理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明确技术治理的使命,超越技术工具的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使高等教育事务的管理和评价不再局限于数据的收集和处理。

二是追求人文精神,发挥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自主性。人文精神是大学文化的重要体现,大学治理是符号化和解释的过程,治理变革和绩效提升不在于设计出多么精良的治理制度,而在于大学参与者能够有效解释大学文化。大数据技术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和模式,虽然是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有力手段,但也存在技术本身难以避免的工具主义问题。高等教育治理主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规避高等教育技术治理失灵问题,破除技术至上的思维模式。

三是整合数据资源,实现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公共价值。高等教育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大众。在大数据时代,整个社会认知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必然导致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和模式的巨大变化18。因此,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要在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收集、处理、反馈和共享,凭借信息技术强大的分析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价值,充分把握社会现代化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对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我们要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集中精力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不同主体对高等教育治理的合理需求,提升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公共价值。

五、结语

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受益于大数据的技术支持,大数据嵌入高等教育治理不仅是一种治理工具的改进,更是一种治理思维的革新。建构契合社会需求、符合内在逻辑的大学治理结构,是推动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但是,技术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在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同时也会自动生成新的危机和挑战。面对数据治理制度缺失、数据技术研究能力薄弱、循数治理中的信息风险和技治主义至上等困境,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数据观,立足整体数据、挖掘数据价值、深度解读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多元主体民主治理,增强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高等教育数据治理的效率,促进高等教育的信息化发展。当前,我们从工业时代走向信息时代,如今又迎来人工智能时代的浪潮,高等教育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大数据在高等教育治理领域的应用尚处于初步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高等教育更应该乘风破浪、迎时代潮流而上,把握技术变革、追求未来卓越发展。未来已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高等教育可以驾驭技术、超越数据,开辟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路径,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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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企划】袁利平:大数据赋能高等教育治理的逻辑理路、现实境遇及行动选择

袁利平,林琳 高校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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