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位跨界律师的心路历程 | 执业心语

2018-04-16 邹晓晨 上海律协

作者:邹晓晨

来源:《上海律师》2018年第1


· 欢迎大家踊跃留言,分享交流各自观点 ·

邹晓晨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方向: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诉讼、网络安全民事。

01

我是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邹晓晨,目前担任炜衡律师集团青年律师联合会会长、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执委会委员。

我之所以常被人称为“跨界律师”,是因为我同时具有法律和计算机交叉学科的学业背景,在成为专职律师前,曾是一名程序员,一直从事计算机程序开发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基于我独特的工作经历和理工学科背景,目前我团队主要的执业方向是互联网法律案件。

很多人会好奇,程序员和律师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公共认知下的程序员,技术宅男,内向寡言、朴讷诚笃;而律师,则需人情练达,能言善辩。这两个职业在行业性格上似乎没有任何相通的地方。那这“界”是如何跨的?

对这个问题,我个人最大的体会是,虽然行业不同,但需要的职业要求和素养是一样的,执着、勤勉、专注、高逻辑性这都是行行状元需要的职业化要求,而对于我,更重要的,就是不断地学习和更新自己。无论是曾经当程序员还是现在从事律师工作,我始终都没有离开过互联网。我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更新迭代,给律师行业及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与变化。

02

以办理网络游戏案件为例:2000年左右的网络游戏,是以C++为开发工具制作的端游,而到了2012年前后,网络游戏逐渐从端游移植到页游再移植到手游,这个过程中开发工具和运行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十几年间,所有网络工程的工作者都在不断地更新知识和理念并加快学习新的工具及网络化信息。同样的,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也必须跟上技术迭代的步伐,否则被瞬间“秒杀”,而寸步难行。

不光是相关案件律师,就以办理民商事案件为例,十年前,一个律师不需要了解太多计算机知识,法律文书可以用手写,立案开庭迈开两条腿,是否会使用计算机网络都不会影响案件进程。但十年后的今天,如果一个律师不会熟练运用云协同软件、思维导图、PPT、客户信息管理软件等各类工具,办案效果和办案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因此,个人知识更新及不断地学习,是我这十几年律师执业转变并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心得体会及成功路上的经验总结。

03

同时,怀揣着成为一名专业律师的憧憬,坚守着对软件程序开发工作的热爱,我在“跨界”律师的“不易”之路上奔波而行,始终以孜孜不倦的态度面对每一个客户,以匠人之心打造互联网精品案例。

自执业以来,我和团队,每年都以极快的速度成长。2017年,个人业务数量及办案质量更是再次得到了显著提升和跨越。

例如,2017年的某搜索引擎公司因提供推广链接被认定为提供收费广告及构成帮助侵权的案件,该案突破了搜索网站标榜自己仅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以“通知下线”法则来规避法律制裁的司法困境,在该案中搜索网站提供推广链接的行为更被认定为收费广告,进而确认了在同类案件中搜索引擎公司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同时,2017年轰动一时的“鬼吹灯”网剧侵权一案,最终法院认定某知名视频网站将网剧冠以“鬼吹灯”之名等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判决对目前理论及实务界针对“特有名称权权益之认定”“涉案鬼吹灯标识能否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所存在的争议进行了明确。

此案之于我,之于整个中国知识产权行业,甚至之于整个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都有极其巨大的意义。

04

诚然,在取得这些成绩的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经历过挫折,品尝过失败,但在无数次艰苦卓绝之后,我懂得了只要坚守初心,勤于钻研,不断夯实自身专业,迎来曙光与成功自是必然。

赫拉克利特曾说:“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无论是什么职业,也无论是程序员还是律师,我们都不能活在自己停滞的过去与满足于现在的所得,应该积极拥抱不断变化的明天和未来。

仲永五岁能作诗,但最后却碌碌无为未留名作于后人;司马光七岁砸缸,但最后当了宰相写了《资治通鉴》,两位都是天资聪颖的“少年奇才”,差别就在于是否能保持谦逊,继续学习与增进知识。

律师是精英教育,高专业化职业,能通过全国第一大考司法考试的所有律师职业人员都非等闲之辈。但如果停止学习,不快速更新自己的知识、见识与学识,很快就会成为仲永。成功的标签只能代表过去,只有不断地突破和更新自己,才能不断地前行。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律师的使命。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2018年,奋斗的鼓点已然敲响,站在新年新的起点上,我们又将迎来一个崭新时代的伊始——新年岁首,行胜于言,更新知识、学习奋进,让我们一起,绘就宏图!


2018,上海律协携手数万法律人与你同行

在律师界自己的平台一展风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