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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史泰龙,被执行死刑!

辽沈晚报 2024-04-27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4月4日报道,近日,陕西西安中院发布《布告》,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史泰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3月21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记者注意到,罪犯史泰龙曾于2020年参与入室盗窃后被捕,在配合警方抓捕同伙过程中,伤两名辅警后逃脱,其中一名21岁的辅警因伤势过重死亡。

《布告》的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下方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布告》显示,罪犯史泰龙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判处罪犯史泰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陕西西安中院发布的相关布告

据悉,史泰龙又名史龙龙,1995年出生,陕西彬县(今彬州市)人,被捕前系农民。2012年8月27日、2017年9月30日先后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0年7月14日18时许,罪犯史泰龙和肖某在某小区实施了入室盗窃。同月24日,警方将史泰龙抓获,并在其租住处提取到尖刀等物品。史泰龙提出配合抓捕肖某,民警驾车押解其到肖某居住的小区外路边。

史泰龙被抓捕时的资料照片

在民警实施抓捕过程中,21岁的辅警张某和33岁的辅警崔某留在车内看守史泰龙。期间,趁看管辅警不备,用刀将两名辅警刺伤后逃离,并劫持汽车,驾车逃跑,途中与他人汽车发生碰撞,后逃逸至一地下停车场弃车。

事发后,西安公安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引发网友关注。据悉,后续,21岁的辅警张某最终因心脏、肺脏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一名辅警崔某轻伤二级。

2020年7月发布的相关警情通报

《布告》显示,西安中院作出判决后,罪犯史泰龙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史泰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4年3月21日将罪犯史泰龙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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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风新闻编辑: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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